1、1上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总结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2009 年 7 月一、总体概况上海现有 3.25 万余名 18 岁以上的成年智障人士面临认知退化、缺乏照料、社会融合等困难;3.7 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其家庭也存在迫切的养护服务需求。为减轻这部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提供助残服务,上海市政府分别于 2005 年、2006 年、 2007 年将“ 组织 1 万名智障人士参与培 训,康复,简易劳动,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 阳光之家”建设、 “为 3500 名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 服务” 、“完善全市 240所 阳光之家 建设,包括建立 5O 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 阳光
2、工场 ”三个项目列为当年的市府实事项目之一,并于 2009 年启动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上海已建立了包括机构养护、日间照料、居家养护等服务的伤害残疾人养护服务体系。截至 2009 年 1 月,全市共建立“ 阳光之家 ”241 所(包括 51 所“阳光工场” ),学员 12153 名,其中“ 阳光之家 ”学员 10711 名, “阳光工场” 学员 1442 名,为学员提供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 1125 名。全市约定养护机构 1922家,为 6720 名中、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养护服务,其中智力残疾 2699 名(占总数 40.13),精神
3、残疾 1977 名(占总数29.73),肢体残疾 1384 名(占总数 20.61),视力残疾 409名(占总数 6.09),听语残疾 180 名(占总数 3.13),多重残疾 15 名(占总数 0.22)。全市建立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155 家。截至 2009 年 6 月,全市共为 9274 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二、具体做法(一)政府出资,重点补贴市残联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及享受托养服务的困难残疾人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对于在新建床位在 100 张以上、有示范作用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所建立的残疾人养护基地,按每张床位一次性投入建设补贴经费 5000 元。购买各类社会福利
4、机构的现有空余床位,就近就便地为残疾人提供养护服务,按每年每床给予 500 元标准补贴。对于接受机构养护服务的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 400 元的经费补贴。对于接受居家养护服务的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 300 元的经费补贴。对于在“阳光工场 ”非正规就业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的无保障智障人士,给予每人每月 200 元的交通午餐费补贴。(二)拓宽思路,丰富服务内容3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通过依托养护基地、社区养老机构等专门养护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精神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通过各街道(乡镇)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对病情稳定、经评 估后经注
5、册的精神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娱乐康复,简单劳动、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派有爱心的服务人员每天上门 1 小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料理家务和生活护理等居家养护服务。 “阳光之家” 服务内容涵盖居家自理、生活常识、社会交往、运动康复、劳动技能等方面,通过小班化、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对智障人士进行针对性培训。(三)依托信息管理,强化服务手段通过开展入户需求调查,全面了解本市 3.7 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精神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养护和日间照料需求等信息,建立了机构养护、日间照料、居家养护服务的基本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依托“ 阳光之家” 管理信息系
6、 统,建立“市区县街镇” 三级管理信息平台, 为“ 阳光之家 ”人员管理、日常考勤等提供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化服务,强化服务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效果。(四)加强合作,寻求理论支持通过与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科学研4究院等专业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结成长期课题研究合作伙伴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了残疾人养护托养机构尤其是“阳光之家”的科研工作,撰写了上海市智障人士社区融合 对策研究报告书、 智障人士社会融合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行动”报告、 “阳光之家”、 “阳光工场”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报告等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的报告和书籍,为我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实践
7、指导。(五)家长、志愿者联动,形成社会支持体系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残疾人亲友、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的普遍支持。比如“阳光之家” 通过家长联系手册、家“ 校” 联系制度、定期家 长会制度,充分调动学员亲友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阳光之家 ”日常活动中。建立了一支包括学生、退休医生教师、干部职工和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为托养机构捐款捐物,体现了良好的公民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六)提供意外伤害保障,解决机构和家属后顾之忧为降低残疾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家庭负担,市残联为“ 阳光之家” 、“阳光工场”学 员,入住 约定机构、享受
8、残疾人养护服务补贴政策的残疾人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托养机构的 顾5虑,为托养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三、工作体会(一)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着力构建托养服务体系运作机制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关爱的民心工程,体现了社会的和谐、进步和发展,为此,财政、民政、人保、卫生、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紧密配合,形成共识。在互相支持、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市残联与多部门分别出台了上海市实施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服务方案、 关于推进“ 完善全市 240 所 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 5O 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
9、施方案、 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方案等文件,为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成立由各相关部门组成的市级层面专项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部署,加强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区县、街镇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基本形成了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运作机制以及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目 标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着力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服务格局在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养护、居家养护等工作推进过程6中,各区县根据市工作方案,结合区情,制定相应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工作网络、制定工作程序予以落实。比如在残疾人机构养护工
10、作中,徐汇区采取了“四早”,即早安排、早开展、早落实、早完成以及边动员发动,边摸底调查,边落实床位,边组织进点;崇明县则利用现有资源,就近就便落实养护机构,安置养护人员;在残疾人居家养护工作方面,浦东新区采取需求评估、分等分级和服务外包的模式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残联则加强监控确保服务质量,确保居家养护工作顺利实施。在“阳光之家 ”技能培训工作中,各区县均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培训模式,开设了来料加工、酒店服务、超市理货、商品包装、农村种养殖业等培训项目,通过在模拟就业场所的环境当中组织学员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逐步培养他们的就业观念、劳动纪律意识,为学员今后实现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三)广
11、泛宣传,各界参与,着力打造托养服务工作新氛围为了能让更多的智障人士、重残无业人员、精神残疾人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市残联在政策宣传工作上加大力度,专门制作了宣传小册子,利用各类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由。同时,利用残联网站开通“阳光之家”工作专题网页、养护工作专题网页,方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通过不同方法、不同途径,多渠道的宣传政策,例如由社区7残疾人助理员上门对残疾人进行政策讲解等。这些举措既提高了政策在残疾人中的知晓度,同时也向社会公众有力宣传残疾人工作,提高社会认同感,有利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海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七号文件精神,按照“ 二个体系” 建设的具体要求, 继续完善我市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