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學 以精神醫學之角度解析,吳文正 助理教授輔仁大學法律系97.03.14,犯罪學之定義,林山田、林東茂:犯罪學是研究犯罪現象與犯罪人的科技整合的經驗科學。(包括:描述犯罪、分析犯罪原因)許春金:以科學方法研究犯罪現象和社會對其反應措施的一門科學。,犯罪觀點論(許春金),1.一致觀(the consensus view)之犯罪論:犯罪係為違反刑事法,而且是社會共同一致譴責之行為。主要學說,刑法所採之見解。2.衝突觀(the conflict view)之犯罪論:因團體間或階級間利益衝突而犯罪化。社會經濟與政治所採之見解。3.互動觀( the interactionist view)之犯罪論:
2、因社會有權者以其影響力,將其思想意識型態加諸其他人,他人因而犯罪。標籤理論採此。,犯罪學之歷史發展(林山田、林東茂),可分三時期:1.古典學派:18世紀,人有自由意志。(rational choice theory)2.實證學派:19世紀末葉,人欠缺自由意志,犯罪受生理、心理與社會因素所影響。3.現代學派:20世紀中葉,犯罪應由行為人、被害人與社會之社會過程去瞭解原因。,古典學派(Classical),1.貝加利亞(Cesare Beccaria,1738-1794):著有犯罪與刑罰,倡議刑罰法定化、罪刑均衡,人具有自由意志,除精神病人外,凡達一定年齡者,若違法時,則具可責性。2.邊沁(Jer
3、emy Bentham, 1748-1832):倡議為最大多數人謀最大福祉(功利主義),是非善惡皆以利益為標準,並提出原型監獄之模型。,實證學派(positive),1.龍布羅梭(Cesare Lombroso,1835-1909):著有犯罪人論,提出可辨識犯罪人之特殊生理特徵。2.加洛法羅(Raffaele Garofalo,1852-1943):著有犯罪學,以利他情緒(憐憫、正直)心理學之觀點,將犯罪大分為自然犯罪與法定犯罪。3.費利(Enrico Ferri,1856-1929):著有犯罪社會學,認為環境對犯罪具有影響力。,古典學派 VS. 實證學派,古典學派:犯罪原因:人具有自由意志刑
4、事責任:道義責任刑罰裁量依據:以犯罪行為之客觀結果為標準刑罰目的:應報理論研究方法:理性主義,實證學派:犯罪原因:原因決定論刑事責任:社會防衛刑罰裁量依據:以行為人主觀之性格為標準刑罰目的:預防理論研究方法:科學主義,德語系國家之犯罪發展史,1.封、李斯特(Franz von Liszt,1851-1919):曾發表刑法目的之思想,著有刑法與少年犯罪,倡議特別預防思想、行為人刑法,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2.刑法學者:梅茲格(Edmund Mezger,1883-1962)3.精神醫學學者:施耐德(Kurt Schneider),著有精神病態人格,將其分為十種類型。,Kurt Sc
5、hneider對精神病態人格之分類,1.情緒高昂型詐欺犯2.憂鬱型不易犯罪,易自殺3.缺乏自信型易生精神官能症,不易犯財產性犯罪4.狂信型訴訟狂5.炫耀型詐欺犯,6.心情易變型7.爆發型傷害犯、污辱犯、縱火犯8.無情型(悖德狂)缺乏人類感情,殘忍、無情、衝動,常見於暴力犯、風俗犯、狡猾之財產犯、職業犯、習慣犯9.缺乏意志型10.無力型(神經質),Lombroso犯罪學之理論,犯罪人:係為不能適應社會進化之人、具有特定生理特徵。生來犯罪人:低頭蓋骨、前額凹陷、顴骨高聳、頭髮捲曲等。提出隔代遺傳論(Atavism)將犯人分為:機會犯罪人、激情犯罪人、準生來性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犯罪學理論,生物
6、學取向:身體外觀(骨相)、體型、遺傳、內分泌、性染色體、腦病變等。心理學取向:精神分析、精神病質、等。社會學取向:無規範理論、犯罪生態理論、緊張理論、學習理論、控制理論等。,S. Freud 學說介紹,潛意識、前意識、意識伊狄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伊蕾克情結(Electra complex)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精神分析術(psychoanalysis)人格學說:自我(ego)、本我(id)、超我(super-ego),犯罪與精神疾病,犯罪論體系:四階理論行為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有責性(責任能力),精神疾病概論,敘述性精神醫學 VS. 動力性精神醫學DSM-TM(APA) VS. ICD-10(WHO)疾病(disease) VS. 疾患(disorder)精神疾病(mental disease) VS. 精神病(psychosis)精神官能症(psychoneurosis) VS. 精神病(psychosis),主要嚴重精神疾病介紹,精神分裂病(schizophrenia)情感行精神病(躁鬱症)妄想型精神病智能不足器質型(藥物)精神病性異常疾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