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常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建设宜业宜居“美丽金坛”,根据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 常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 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推进新一轮生态环境
2、建设,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实现城市建设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管养并重转变,打造“节约型、生态型、宜居型”生态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和要求,根据常州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时间安排为, 2018 年 6月 30 日 前申报“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 2019 年创建成功“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 2020 年 9 月 30 日 前申报“国家生态园林 2 城市”, 2021 年创建成功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重点工作 (一)紧扣否决项指标,强化推进落实
3、 1.强 化规划编制和绿线管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绿化规划的龙头作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时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报批。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 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 GB/T51163-2016) 要求,根据新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科学划定绿线,完成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的创建任务 ,并至少在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接受社会与公众监督。 2.科学划定城市建成区范围。根据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计划, 科学划定 城市建成区范围, 确保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项指标
4、的完成和达标。 3.提升公园绿地半径服务覆盖率。 着重公园绿地的规划和建设, 按照城市居民出行“ 300 米见绿, 500 米见园”的要求,增加建成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针对绿地分布不均衡的现状,根据建成区划定范围,合理统筹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中的绿地建设,推进丹凤公园 、春风公园等公园绿地提升改造,继续提升和改造一批街头绿地和游园,构建“小、多、匀”的公园体 系。 2019 年底前,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 3 4.提升林荫路推广率。 做好东环一路、南门大街、华城路等11 条主干道和龙山路、同冠路等 16 条次干道的行道树补缺工作,确保林荫路
5、推广率不低于 85%。同时加 大 市场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等现有林荫路的管养力度,提升华阳路、东环一路、丹阳门北路等道路的绿化景观效果。 5.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现有设施的技术改 造,健全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与回收体系,加大对垃圾违规处理的处罚力度。到 2019 年,全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的创 建任务。 6.提升城市污水处理率。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到 2019 年底,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加快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设施建设, 2020 年
6、实现建成区污水全收集。 7.依法依规审批,加大执法力度。建设活动依法依规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确保不对地形地貌、植被和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确保全区不发生城市园林绿化 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和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二)围绕加分项指标,体现创建特色 1.实现数字化信息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开展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在公园绿地配套服务中运用数字化信息技术。在有创 4 建条件的公园实现 wifi 全 覆盖,并设立电子导览牌,配置二维码“名片”,将园区景点的地理位置、区域特色、历史文化等信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收录在二维码标志牌介绍中,市民
7、通过“扫一扫”就可以了解到景点全面的信息。 2.完成河道生态景观改造。在满足防洪排涝等功能要求的基础上, 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河岸岸体建设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实施垂直绿化、水生植物种植等生态化改造方式,提升河道生态景观效果。 3.有 效实施立体绿化,建成特色街区。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墙面、屋顶开展立体绿化,积极拓展绿化空间,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墙体、屋面、阳台、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充分利用道路绿化资源,围绕城市特色商业、历史文化、居住社区等,依托街区绿化本底,综合运用特色绿化、容器花卉、园艺小品、围墙透绿等形式,组成的绿化特色公共空间。 到 2020年,将华城路和东门大街建
8、设成花卉、绿化运用特色街 区。 4.提升园林式居住区达标率。新、改建的单位、居住区,要严格实施绿色图章制度,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对单位(居住区)绿化成绩突出,取得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或绿化先进单位(居住区)称号的给予一定奖励。实现园林式居住区达标 率 60%或年提升率 10%。 5.推进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结合城市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建设植物废弃物循环利用处理场,循环利用量年增加 5 率 10%。对植物因自然生长或养护要求而产生的枝、叶等废弃物进行区域性集中处理,生产肥料或作为生物质进行材料利用或能源利用,节约资源。 6.提高污泥有效利用率。提升污泥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泥的
9、再次污染, 2020 年底前实现污泥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经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的污泥有效利用率 20%。 7.加强治理各类生活垃圾。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 2019年全面实现餐厨废弃物分类处理。分类处置建筑垃圾, 2019 年全面实现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建筑渣土得到有效监管。 8.创建长荡湖国 家湿地公园。打造生态长荡湖,实施长荡湖退圩还湖、网围拆除、生态清淤、防洪大堤、入湖河道综合整治和环湖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到 2020 年建成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 9.加强茅山生态资源保护。加强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整治规划保留的驻区单位和居民点环境,实现与风景名胜区有机融
10、合,进一步挖掘茅山生态优势,提升茅山生态环境质量。 四、实施步骤 1.2018 年 2 月,成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创建工作。 2.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任务责任分工,逐步推进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018 年 3 月 10 日前编制完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台账、创建申报材料(初 6 稿), 2018 年年 底完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工程。 3.2020 年 6 月 30 日前 ,编制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台账、创建申报材料(初稿),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创建要求,2020 年 年底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工程。
11、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相关镇(街道、园区)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常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实行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常州市金坛区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分解表( 附件 1)要 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狠抓落实,加快推进 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按照创建要求,加快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12、多渠道筹集创建资金,重点工程以政府投入为主,动员社会单位投入为辅,绿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到位。专项攻坚,实施一批公园绿地、林荫路等重点工程,确保需要卫星遥感考核、一票否决项的园林数据达到创建标准。全力构建绿量适宜、分布合理、特色明显、景观优 美、功能齐全、稳定安全的绿色生态系统。 7 (三)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建工作涉及的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考核要求,落实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实施。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及时填报常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 2)。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3、 切实加强对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大力宣传每个市民应 尽的义务和责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全区上下都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动手绿化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问卷调查达标。 附件 : 1.常 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分解表 2.常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联络员登记表 8 附件 1 常州市金坛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分解表 类型 序号 标准指标 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 备注 一、绿地 生态系统构建 1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14、实施和城市绿线管理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 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区住建委、区规划局 为否决项。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2 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 GB/T51163-2016)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落实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现状绿地都已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区住建委 2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城市原有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得到有效
15、保护,结合绿线、蓝线、 历史文化保护线 和生态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各类生态空间连续贯通,系统性强; 金坛环保局、区规划局、区水利局、区文广体局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布局合理,有机衔接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与各类城市 绿地,城市与自然要素有机融合,城市自然风貌及特色充分彰显 ,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区住建委 山体生态修复 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 60%; 金坛国土分局、金坛环保局、区住建委 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
16、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 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 95%。 9 一、绿地生态系统构建 废弃地生态修复 完成废弃地现状调查,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废弃地生态修复率 60%; 金坛环保局、金 坛国土分局、区住建委 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 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 95%。 城市水体修复 完成受损水体现状调
17、查,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开展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城市河湖等水体水质持续改善; 区住建委、金坛环保局、区水利局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一项示范工程一分。 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地表水 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60%; 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近 5 年完成对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益显著或有示范
18、意义的城 市生态修复工程 2 项。 区住建委、 区水利局 3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292 天 金坛环保局 4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2.5 金坛环保局、区气象局 5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区农林局、区住建委、长荡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10 一、绿地生态系统构建 6 绿地建设指标 建成区绿地率 36%; 区住建委 为否决项; 考核范围为城区 ; 考核近5 年新建公共设施。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4 公园绿地 10 分钟服务圈(公园绿地服务半径
19、)覆盖率 90%; 5000 (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 500m 服务半径考核, 2000(含) -5000 的公园绿地按照 300m 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 1000 (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 300m 服务半径考核; 防护绿地实施率 90%; 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农林局 道路绿化达标率 80%; 区住建委、区交通局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区住建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开发区、金城镇、东城街道、西城街道 公共设施绿化达标率 90%; 区住建委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8。 二、自然文化资源保护 7 生态资源保护 对山体、水系、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得到落实; 区规划局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发现一处扣 1分, 3分封顶。 相关法规、政策明确保护要求,保护制度完善,实施有力。 金坛环保局、区规划局、金坛国土分局、区住建委、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城 管局 近 3 年无违规占用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开发建设,无开山采石、填埋自然水系水体、硬化或直化自然河湖岸线等行为。 区城管局、金坛环保局、金坛国土分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