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人:河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副教授 张建,大学生就业中常见的 法律问题解析,常见的招聘陷阱不通过正规渠道招聘,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他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留给小张一份岗位要求及联系电话,同时主动要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常见的招聘陷阱骗取劳动力,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很低,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度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炒求职者的“鱿鱼”。 另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则是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
2、他们继续工作下去。,常见的招聘陷阱以招聘为借口骗取财物,华南理工大学某同学收到某公司的一条短信,请其尽快到公司来面试,但该同学都没投过这个公司,就打电话去询问,对方答复在某人才网上看到的。同学按时赴约。很快一个骑摩托的人过来接同学。车刚开,骑摩托的人就让同学通知公司说很快就到了,在电话中公司对同学说让骑摩托的人接电话另有事安排。同学刚把电话递给骑摩托的,一份文件就从车上落了下来,出于礼貌同学下车帮忙捡文件,等捡起文件,摩托车已经不见了。,常见的招聘陷阱劳动合同内容违法,长春市某大学名学生集体到广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
3、;工作满三年,配车。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事实上,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三四百元钱。学生说要辞职,该企业拿出劳动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元的违约金。学生说,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其他常见的求职陷阱,如何避开招聘陷阱,1、不要轻信路边的招聘信息(广告),而应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2、要尽可能直接到用人单位求职,不要把求职的希望全部寄托在人才
4、中介公司上。3、求职者不要轻信对方收取报名费、介绍费之类的言语,更不要交押金。求职者有权拒绝各种不合理的收费。4、拒绝高薪诱惑。5、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6、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7、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8、发觉被骗,及时报案,并在媒体曝光。,01,两者的主体不同,02,两者的内容不同,03,两者出现问题时的处理部门不同,04,两者效力不同,就业协议VS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
5、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小李是某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外地联系业务时遭遇车祸造成重伤,于是向公司提出工伤待遇要求。由于小李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否认小李是其员工,拒绝他的请求。后小李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人社局以无法证明劳动关系为由不办理工伤认定。请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小李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应该多长?,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与见习期,我是应届毕业的学生,我在去年8月份通过招
6、聘会进入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我与该企业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一年的见习期。但是我不明白见习期是什么意思,我记得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单位要求一年的见习期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请问,见习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试用期与见习期,见习期是用人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是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见习期制并没有被废除,而是与试用期共同存在。有些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一年的见习期。还有一些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并且把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的一部分。 。,试用期炒人
7、问题,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8种情形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有理由才能炒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不需理由可走人) 。,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河南省2016年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保持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分三个档次,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3.5元
8、;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试用期可以不缴纳社保吗?,北京一家公司与李某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公司人事主管与之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交社会保险,等到试用期过后再补交,当时李某同意了。在李某工作1个月后,该公司以李某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要求补交试用期社保,同时,提出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有效吗?在此期间要不要交社会保险?,什么是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
9、法定的。,加班工资如何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注意,劳动者主动提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符合法定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六种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处理?,常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欢迎同学们多交流电话:1861371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