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 2018 23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 2018 21号)要求,围绕市委、市政 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以下统称“五公开” ),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
2、、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1.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公开。及时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加强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推进落实情况公开 ,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尽快编制菏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组织解读。及时公开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工作政策措施,以知识库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 2 站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公开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相关规划政策落实情况、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成效进展情况等信息。依托
3、政府网站、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做好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解读,推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的实施;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 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加强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
4、、企业投融资、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 ,及时公开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深化平安山东建设 ,扎实推进“雪亮工程” ,及时发布“雪亮工程”进展情况、成效以及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经信 3 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5、分别牵头落实) 围绕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按照分级公开的原则,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 10 天。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扶贫办牵头落实) 围绕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
6、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 ,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公开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依法公开排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做好传输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牵头落 4 实) 3.聚焦“放管 服”改革加强公
7、开。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削减权力事项等情况,继续精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编办牵头落实)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 威慑力和公信力。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政府网站设立政府和社
8、会资本合作( 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 PPP 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1.推进重大行政决 策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5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 ,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通过政府网站、
9、新闻媒体 ,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 ,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2.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 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
10、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不得少于 2 次。各级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3.推进政策执行公开。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 ,主动 6 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
11、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4.推进建 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
12、算信息公开。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 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上集中公开,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做好全市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责任分工: 7 各县区政府和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
13、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 94 号)的贯彻落实。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 8 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公开时效。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推动将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向社会公开的,依法依规在信用网站公开。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环保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
14、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 号)的贯彻落实。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统一在平台上的发布工作,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 8 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推进社会公
15、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8 10 号)的贯彻落实,年内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扶贫 办、市民政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5.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城乡低保市、县、乡、
16、村四级公示,对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社区(村)、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实行长期公示。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县区政府要在每年 7 月底前公开本行 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开招生结果。继续加大市属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9 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和市属高校负责落实)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
17、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责任分工 :各县区政府和市卫计委负责落实) 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按月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各县区按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环保局、市水利局负责落实)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结果和行政
18、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备案日期、备案 企业(产品)、备案号等备案信息。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中的有关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责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召回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在决定作出后 24 小时内在政府网站公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信息,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责任 10 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食药监局负责落实) 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和解读人口市民化“ 1+N”政策体系、城镇产业支撑、“人地挂钩”机制等新型城镇化政策。围 绕稳定
19、市场预期及时做好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并解读国家和省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发布解读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等政策解读、情况发布,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等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 6.推进国资国企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市属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市属企业产业整合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开。健全“僵尸”企业处置公示公告制度。 (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府和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