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宣贯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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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宣 贯 讲 座,沈志桥 (高级工程师)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邮箱:,二 零 一 六年 一 月,2,目 录,一、规范的制订背景、依据、基本思路、适用范围及出台意义二、规范制订过程三、规范的主要内容 1、章节划分 2、修订的主要内容 3、强制性条文及其解释 4、需要加强理解的条文(条文精神) 5、部分有变化需要说明的条文 6、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争议的条文四、分部分项验收及验收使用的记录五、规范今后实施意见,3,一、规范的制订背景、依据、基本思路、适用范围及出台意义,1、制定背景 从2002年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

2、02的颁布实施,已经经过了十多年。随着技术进步,新的电工产品、新的施工工艺不断涌现,需要将这些内容作出统一的规定,以便施工和检查验收。同时,原规范中已经落后或不适应目前施工验收需要的内容也需要及时作出调整。 2010年,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会同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和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相继发布实施。 2008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修订完成,正式实施。修订后的编号为JGJ16-2008。同时,一些电气产品的制造标准也不断修订完成。 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50303-2013修订完成,2013年11月1日发布,2014年6月1日实施。,4,历次电气规范名称与编号一览表,5,历次电气规范名称与编号一览表,6,GBJ232-82合订本17篇,90年代修订,2000年后再次修订,GB50258-96 1KV配线,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 施工与工程交接验收,GB50259-96电气照明,GBJ303-88电气检验评定标准,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575-2010 1KV配线,GB50617-2010电气照明,GB50300-2013质量验收统一标准,JGJ16-2008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等同类规范,建筑电气

4、GB50303-2015,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指导原则: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1963水利电力部电气装置篇,1956建委电气安装工程,7,2、编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下达了建标20125号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由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光乐电力母线槽有限公司、加铝(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上海高桥电缆厂等1

5、0家单位为参编单位。,8,3、基本思路,1)新的电气产品开发应用、新的施工工艺不断涌现,编制组需要了解这些新产品、新工艺的特点、准确把握它们的施工要求,列入修订内容,以便可以及时地指导施工和验收。2)我国的产品标准、设计标准、同类的施工验收标准处于不断的修订过程中。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标准有的条款同样的内容有不同的表述。为了更好地与设计标准、产品制造标准及同类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配套,以利于各类标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统一,减少不必要的矛盾。3)原规范中不适应当前施工和验收需要的条文进行调整,进行删除或补充完善。4)新规范要反映我们国家当前的政策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

6、安装工程的工施工质量验收。,5、出台意义,4、适用范围,新规范对新产品、新工艺的内容及时进行了补充,使得施工和验收检查不脱节;相关同类标准、设计和产品标准的内容在建筑电气专业的适用范围内尽可能统一;原规范中不适应当前需要的条文及时清理或完善;国家的政策要求及时得到体现。新规范的实施,将会为今后一段时期的建筑电气施工验收做出指导。由于本规范涉及面广、使用人员多,修订颁布实施后,将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10,二、规范制订过程,1、前期准备阶段 1)确定编制组成员单位和编制组成员、编写大纲和责任分工 (第一次工作会议) 2)开展编写前的函调2、征求意见稿形成阶段 1)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

7、 2)召开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 3)完成征求意见稿及意见征询,11,3、送审稿形成过程及审查阶段 1)第三次工作会议(编制组内部审查会议) 2)审查会议 主编单位于2013年10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了规范审查方案。 在此期间,主编单位完成了:回路末端接地故障回路阻抗检测报告。 规范审查方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电气标委会同意,于2013年11月12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在听取了主编单位关于规范任务来源、编制过程所做的主要工作、标准中强制性条文和涉及节能减排条文等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等简明扼要的汇报后,重点对规范条文进行了逐条的讨论和审查,

8、提出了文字修改和局部内容调整的意见,对强制性条文的设定和内容作了详细讨论,并通过了审查意见。,12,4、报批稿形成过程及报批阶段规范 审查会以后,编制组按审查会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14年2月形成了规范报批稿,并附有关资料一并报建设部。在报批期间,建筑电气标委会对规范条文进行了逐条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強条委对强制性条文进行逐条审核。 5、建设部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并于2015年12月3日发布了公告,公告号为994号,规范编号为GB5030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13,三、规范的主要内容,1、规范章节划分 规范共分2

9、5章、8个附录。取消原规范的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槽板配线两章,增加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将原规范第28章分部工程验收合并到基本规定、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安装合并到普通灯具和专用灯具两章节中。其中:第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5、14.1.1、15.1.1、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坚决执行。2、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将规范适用范围从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修改为35kV及以下;2、取消了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

10、设备安装和槽板配线章节、裸母线安装、配电(控制)屏、盘安装及部分属设计规范的内容;3、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5、建设部公告,14,15,4、补充了低压和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的安装技术要求;5、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和接地故障回路阻抗等测试要求;6、补充了高压设备、电缆的安装技术要求;7、补充了浪涌保护器(SPD)的检查内容;8、补充了材料进场验收、工程过程验收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9、明确了钢导管连接处保护联结导体的材质、规格;10、将原规范的第28章“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与第3章“基本规定”合并为第3章“基本规定”中的第4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并结合规范要求增加了相关质量

11、控制资料;11、将原规范的第25章“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拆分,将避雷引下线的安装与接闪器安装合并为第24章“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内容中增加了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敷设要求,修改后为第23章“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敷设”;12、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16,3、强制性条文及其解释 1)3.1.5 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电气设备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在投入运行前做交接试验,交接试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由于技术进步,设备制造技术标准更新、进口设

12、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 本条在原规范是【3.1.8 高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两条是一致的。,17,2)3.1.7 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露可导电部分: 设备上能触及到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状况下不带电,但是在绝缘损坏时会带电。 外界可导电部分 :非电气装置的组成部分,且易于引入电位的可导电部分,该电位通常是为局部的电位。 单独连接就是要求不得串联连接,而是要求与保护

13、导体干线直接连接。施工时应首先确认与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导体是否为保护导体干线。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是设计根据电气设备的技术参数、所处的不同环境和条件进行计算和选择的,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本条在原规范是【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两条是基本一致的。新规范考虑到在实际施工中连接导体的截面、材质使用比较混乱,故作出了应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定。,18,3)6.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本条在原规范是【7.1.1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

14、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两条是一致的。 外露可导电部分比可接近裸露导体的含义更明确,更易理解,也是与其他同类规范术语的统一。(外壳和金属底座?) 考虑到建筑工程在设计中已经不用TN-C系统,所以本次规范修订取消了接零(PEN)的规定,统一为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4)10.1.1 母线槽的金属外壳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段母线槽的金属外壳间应连接可靠,且母线槽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2 分支母线槽的金属外壳末端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3 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19,a、每段母线槽金属外壳与保护导体连接b、母线槽金

15、属外壳连接处有涂层,连接处两端做跨接并全长不少于两处与保护导体连接。c、母线槽金属外壳连接处无涂层,不需做跨接,全长不少于两处与保护导体连接。d、母线槽的金属外壳作为保护接地导体,其与外部保护导体连接的导体截面还应考虑其承受预期故障电流的大小。不论哪一种,连接导体的材质和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本条是在原规范【11.1.1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修改而成。修改后的规范不再强调母线槽支架的接地;修改后的规范允许母线槽外壳在经设计核算情况下做保护接地的接续导体。,20,5)

16、11.1.1 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应不少于2处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30m应增加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2 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3 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本条考虑到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已与保护导体进行了可靠连接,一旦电缆或导线发生绝缘损坏,泄漏电流将直接通过金属梯架、托盘、槽盒和保护导体导入接地装置

17、,不可能引起金属支架的带电,故金属支架没有必要单独再与保护导体连接。保护联结导体的截面由设计确定。,21,本条在原规范是【12.1.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 mm2;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补充了桥架超过30米应增加与保护导体连接点的规定。 6)12.1.2 钢导管不得采用

18、对口熔焊连接;镀锌钢导管或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本条与原规范【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是一致的。,22,7)13.1.1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电缆支架:用于支持和固定电缆的支架,但不包括梯架、托盘或槽盒。在本规范是一个术语。本条在原规范是【13.1.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两条基本一致的。 8)13.1.5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本条是在原规范【15.1.1 三相或单

19、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基础上进行局部的修改,是电缆敷设在钢导管内和固定的基本要求。尤其在采用预制电缆头作分支连接或单芯矿物绝缘电缆在进出配电柜、箱时,要防止分支处电缆芯线单根固定时,采用的夹具和支架形成闭合铁磁回路。 当电缆线芯通过电流时,在其周围产生磁力线,磁力线与通过线芯的电流大小成正比,若夹具和支架使用铁件等导磁材料,根据电磁感应可知,将在铁件中产生涡流使电缆发热,甚至烧坏电缆.所以不可使用铁件作单芯交流电缆的固定夹具。,23,9)14.1.1同一交流回路的绝缘导线不应敷设于不同的金属槽盒内或穿于不同金属导管内。 本条由原规范【15.1.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

20、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修改而来,但变为强制性条文,理由是金属导管、槽盒为铁磁性材料,不平衡交流电流产生的涡流效应会使导管或槽盒温度升高,导管内或槽盒内绝缘导线的绝缘层迅速老化。 10)15.1.1 塑料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饰面内。 本条为新增,经函调塑料护套线在一些地方还有使用,特别是国外引进的项目使用较多,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T-16也有护套线直敷布线章节,所以本规范修订时增加了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这一章。本条与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575-2010

21、中第5.5.1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一致。塑料护套线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不便于观察和监视,易被老鼠等小动物啃咬;敷设在墙体、抹灰层、保温层、装饰面内导线无法检修和更换;会因墙面钉入铁件而损坏线路,造成事故;导线受碱性介质的腐蚀而加速老化。以上可能造成严重漏电,从而危及人身安全。,24,11)18.1.1 灯具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2 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5min。本条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

22、0中第3.0.6条和4.1.15条强制性条文一致。在原规范是【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25,1,26,理解时应注意几点:1、载荷试验的强度提高了,由2倍升至5倍,依据是灯具制造标准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07;2、灯具范围由花灯(形式划分)界定为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质量划分);3、质量小于10kg的灯具不要求做过载试验,是考虑其固定装置由于材料自身的强度,无论采用后锚固或在预埋铁板上焊接固定,只要安装是可靠的,均可承受5倍灯具重量的载荷。详见检测报告。,2,

23、27,28,12)18.1.5 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 灯具共分为类、类、类。0类已取消。 类灯具的定义为: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基本的附加措施,即把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到固定的保护接地线(PE)上,使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因此这类灯具必须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类灯具的定义为: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保护接地的措施或依赖安装条件。类灯具可分为绝缘外壳式类灯具和金属

24、外壳式类灯具。 类灯具的定义为: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灯具。,29,灯具防触电保护类别的识别表,本条在原规范是【19.1.6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3)19.1.1 除设计规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外,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此条同18.1.5,30,14) 19.1.6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

25、式灯具,无围拦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在2.5m以上;2 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连接处应有接地标识。本条在原规范是【21.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套灯具的导电部份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 M; 2 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无围拦防护,安装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3 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其中第1款已写入基本规定3.2.10条中。,31,15) 20.1.3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

26、导体(N)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中性导体(N)连接;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PE)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导体端子不与中性导体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应一致;3 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之间不得串联连接;4 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 本条在原规范【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

27、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基础上增加第4款。,32,不串联连接的做法 1-PE绝缘导线 2-插座PE插孔 3-导线连接器,串联连接的做法 1-PE绝缘导线 2-插座PE插孔,33,现场实际施工实例,本条第4款规定“相线与中性导体(N)不应利用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转接供电”即要求不应通过插座本体的接线端子并接线路,以防止插座使用过程中,由于插头的频繁操作造成接线端子松动,而引发安全事故。其施工做法可参见PE不串联连接的做法。,34,16) 23.1.1 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变配电室及

28、电气竖井内接地干线是沿墙或沿电气竖井内明敷的接地导体,用于变配电室设备维修和做预防性试验时的接地预留,以及电气竖井内设备的接地。为保证接地系统可靠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其连接应可靠,连接应采用熔焊连接或螺栓搭接连接,熔焊焊缝应饱满、焊缝无咬肉,螺栓连接应紧固,锁紧装置齐全。 本条为新增。17) 24.1.3 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本条规定主要是强调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及防雷引下线与接地装置连接点(处)的连接要求,以确保相互连接的可靠性。本条为新增。,35,原规范中下列强条已经取消:4.1.3 变压器中性点应与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

29、连接、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8.1.3 柴油发电机馈电线路连接后,两端的相序必须与原供电系统的相序一致。(柴油发电机组安装)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的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不间断电源安装)24.1.2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安装),36,4、需要加强理解的条文(条文精神),1)特低电压特低电压: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50V的电压。 方均根值 有效值 SELV系统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PELV系统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

30、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FELV系统 非安全目的而为运行(功能)需要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37,什么场所应用神系统由设计确定安全电压(GB/T3805-83) 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2008规定我国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和6V42V手持电动工具36V(24V)一般场所安全照明12V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灯和手提灯 6V水下照明 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并且不会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SELV的灯具。,38,2)保护导体: 为安全目的,如电击防护中设置的导体。保护导体包括保护联结 导体、保护接地导体和接地导体

31、。保护导体: 保护接地导体(PE):用于保护接地的保护导体。(接地干线) 中性导体(N):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用于配电的导体。接地干线:与总接地母线(端子)、接地极或接地网直接连接的保护 接地导体。 由于建筑工程(特别是民用建筑工程)中已不采用TN-C系统,本规范取消 接零(PEN)的规定。,保护联结导体:用于保护等电位联结的保护导体。,接地导体: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39,40,3)防护等级,第一位特征数字所代表的防护等级,第二位特征数字所代表的防护等级,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类别的分类,41,4)应急照明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

32、因电源发生故障或切断,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备用照明: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疏散照明: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安全照明: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应急照明电源类型: (1)与正常电源分开的馈电线路。 (2)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1灯内自带蓄电池 2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3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组。 (4)组合电源:即由以上任意两种以至三种电源组合供电方式。转换时间:备用不应大于5s;疏散不应大于5s

33、;安全不应大于0.5s;可持续时间:通常规定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不宜小于30min。 根据不同要求可分为30、60、90、120、180min等6个档次。,42,5)检测与测试1、绝缘电阻测试:在本规范未做特殊规定时,采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GB50150-2006进行试验。 (1)100V以下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250V (2)500V以下至1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500V (3)3000V以下至5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1000V (4)3000V以上至100V的电气设备或回路 2500V 绝缘电阻值(M),43,2、回路阻抗测试: 5.1.8低压成套配电柜

34、和配电箱(盘)内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应在回路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回路阻抗应满足下式要求。 (5.1.8)式中:Zs(m)实测接地故障回路阻抗(); Uo相导体对接地的中性导体的电压(V);Ia保护电器在规定时间内切断故障回路的动作电流(A)。,44,45,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在施加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的情况下测试动作时间:1 插座回路RCD的测试应通过末端插座来进行,因为线路保护接地导体(PE)的连接有效性可通过末端插座就能检查,而插座保护接地导体(PE)的连接有效性可通过插座检测器来检验; 2 干线回路RCD的测试宜在RCD出口处进行测试;

35、3 其它回路RCD的测试应在回路末端对RCD进行测试。1)检测实际动作时间:以RCD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测试保护电器动作时间RCD测试仪表接入任意相导体和PE,通过仪表内负载(电阻)产生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并同时监测相导体对PE电压消失时间,此时间即为保护电器实际动作时间,其数值不应大于设计限值。2)检测实际动作电流:以阶梯递增电流,测试保护电器实际动作电流RCD测试仪表接入任意相导体和PE,通过仪表内负载(电阻)产生固定步长(例如1mA/0.1s)的剩余电流,同时监测相导体对PE电压,仪表显示电压消失时的电流即为保护电器实际动作电流,其数值不应大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值。,46,测试

36、方法:,47,6)特殊场所关于0、1、2区划分与安全防护,选用符合设计防护等级要求的电气设备在0、1、2区内,非本区线路不得通过, 也不得在该区内装设接线盒在2区外安装插座需满足一定条件,48,5、部分有变化的条文,1)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函调、电力网额定电压等级(非设备工作电压GB3906-2009)、不包括工业安装2)2.1.112.1.13电缆梯架、电缆托盘、槽盒(与GB50054-2011同) 电缆梯架、电缆托盘内只能敷设电缆;槽盒不宜同时敷设电线和电缆3)2.1.32导线连接器,49,50,4)3.1.2 电压区段划分:1

37、额定电压区段:交流50V、直流120V及以下为特低压;2 额定电压区段:交流50V1.0kV(含1.0kV)、直流120V1.5kV(含1.5kV)为低压;3 额定电压区段:交流1.0kV、直流1.5kV以上为高压。 增加特低压区段5)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1、取消免检(名牌)产品不宜做抽样检测的条文2、进口设备是否提供中文的说明书等资料由合同约定3、进口设备如断路器等在国内组装仍需符合3.2.2条规定做相关认证6)3.2.10灯具内部接线不应小于0.5mm2与18.2.1 引向单个灯具的绝缘导线不应小于1mm2区别; 对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应现场检测蓄电池最少持续供电时间,且应

38、符合设计要求。,51,7)3.2.15-3 埋入土壤中的热浸镀锌钢材应检测其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3m;8)5.1.1 柜、台、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金属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选用截面积不小于4 mm2黄绿色绝缘铜芯软导线连接,且有标识。 考虑到裸铜编织线质量不好,修改为双色软导线9)5.1.8 低压成套配电柜和配电箱(盘)内末端用电回路中,所设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故障防护时,应在回路末端测量接地故障回路阻抗。导致回路阻抗值超限值原因:1、导体选择不当 2、线路过长 3、连接点接触不好。抽查回路时应选择用电回路线路相对较长且导线中间连接点相对较多的回路,以

39、检验导线连接点的连接质量,测试可采用带有回路阻抗测试功能的测试仪表进行检测,52,10)5.2.9 柜、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连接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连接导线应采用多芯铜芯绝缘软导线,敷设长度应留有适当裕量;2 线束宜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不松散、不断股,其端部可采用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 软导线与电器连接,其端部可采用终端端子或搪锡,但由于螺纹压紧方式不能有效补偿焊锡蠕变造成导线与端子间的微小间隙,极易造成接触不良与异常发热,因此,当设备上的电器连接端采用螺纹压紧方式时,其软导线端部应采用不开口的终端端子。当采用与专用工具配套的导线连接件时,就不必

40、采用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工艺。(20.1.3条插座安装不属于这种情况)11)删去原规范10.2.4大容量(630A及以上)导线或母线连接处,在设计计算负荷运行情况下应作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现场无大电流发生器、按规定力矩拧紧可以达到母线连接的质量要求、通过多年实践这方面的反馈意见很少,53,54,55,56,12)12.1.1 金属导管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并符合下列规定:4 机械连接的金属导管,管与管、管与盒(箱)体的连接配件应选用配套部件,其连接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连接处的接触电阻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GB 20041.1的相关要求时,连接处可不设置

41、保护联结导体,但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机械连接仅指紧定式连接和扣压式连接,采用这种连接方式的导管不应作为保护导体的接续导体。13)13.1.6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对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制作的电缆头,其电缆接地线应回穿互感器后接地;对尚未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电缆接地线应在零序电流互感器前直接接地。,57,58,14)18.1.2 悬吊式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 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时,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 1.5mm;采用钢管作灯具吊杆特指现场制作的非成套或吊杆需改制的管吊式灯具,对成套提供的灯具吊杆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即可。15)

42、庭院灯安装删去原规范21.1.5-3金属立柱及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接地线单设干线,干线沿庭院灯布置位置形成环网状,且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引出线连接。由干线引出支线与金属灯柱及灯具的接地端子连接,且有标识。 环网状接地干线为设计内容,与重要性无关16)19.1.7 -3 安装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需设置接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19.1.10 -1 当引入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导管;(水下灯)写法上更加严谨,59,17)20.1.2 不间断电源插座及应急电源插座应有标识。为用户使用方便而规定18)24.1.4 当利用建筑物

43、金属屋面或屋顶上旗杆、栏杆、装饰物、铁塔、女儿墙上的盖板等永久性金属物做接闪器时,其材质及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物金属屋面板间的连接、永久性金属物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可靠、持久。 由设计确定19)24.2.1 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有专用支架固定,引下线焊接处,应涮油漆防腐,且无遗漏。防雷引下线允许焊接连接和专用支架固定,但焊接处要刷油漆防腐,如用专用卡具连接或固定,不破坏锌保护层。20)25.1.1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范围、型式、方法、部位及联结导体的材料和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60,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应包括金属给水排水管、金属浴盆、金

44、属洗脸盆、金属采暖管、金属散热器、卫生间电源插座的PE线以及建筑物钢筋网。不需要进行等电位联结的有下列几种情况: 1)非金属物,如非金属浴盆、塑料管道等。 2)孤立金属物,如金属地漏、扶手、浴巾架、肥皂盒等。 3)非金属物与金属物,如固定管道为非金属管道(不包括铝塑管),与 此管道连接的金属软管、金属存水弯等。,61,21)12.1.4 导管穿越密闭或防护密闭隔墙时应设置预埋套管,预埋套管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套管长度宜为30-50mm,导管穿越密闭穿墙套管的两侧应设置过线盒,并应做好封堵。,62,6、 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争议的条文1)3.2 节中关于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验

45、收 本次修订规定材料进场验收现场抽样检测和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确定了方法、数量、要求和内容 会增加施工单位的成本 对本章节条款中未提出检测要求的产品,没必要进行抽样检测。2)关于旁站监理 本次修订明确了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由于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的,所以本规范中的观察检查即为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的旁站监理,会增加相应工作量,63,3)母线槽(10.1.1)、桥架(11.1.1)、电动机(6.1.1)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连接,其支架怎么办? 本次修订对这些设施的支架接地不再要求 这些设施若安装在屋面,其支架要符合设计和防雷接地的要求 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可以另行规定4)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做强度试验 质量较大的灯具如何试验? 1、这类灯具的支架由设计确定 2、试验前施工单位要编制方案 3、采用多点固定的方式,施工单位可按固定点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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