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应避免“地方保护”色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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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闻报道应避免“地方保护”色彩2000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 点 30 分,广东省深圳特区和东莞市的相邻地段牛湖村和天堂围村,连接两村的道路被挖断,原来日均车流量万余辆的交通要道,骤然中断。 南方日报于 3 月 24 日在头版发表了署名卢嵘的新闻报道,题目是不满收费竟挖断公路 。这是事件发生后,最早披露此事的媒体。 紧接着,3 月 25 日, 深圳特区报在当日头版也登载了署名李伟文的报道,题目是挖断道路是何道理? (以下简称“L 文” ) ,这是当事一方深圳的首次表态。 “L 文”在指责东莞一方的同时,为深圳方设牛湖收费站引起东莞天堂围村村民不满的这一“焦点问题”做了深圳方面的解释,

2、并暗示东莞方在“达成协议”后“出尔反尔” , “突然袭击” 。对于深圳方将原来可通行的省道公路天水路封堵死的“事实要点”却用“作废弃路处理”一笔带过。 当天,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也播出一条新闻,基本沿用了深圳媒体的基调和内容,批评东莞方断路违法。一时间, “322”事件沸沸扬扬。 作为一名新闻记者,我跟踪采访了事件的全过程。对上述媒体的报道,我认为有失公允和客观,尤其是深圳特区报对事件的报道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 3 月 22 日上午 9 时 30 分,也就是事件发生的同时,我和记者张国良2正在天堂围村采访另一件新闻。听说公路被挖断,我们迅速赶到现场。一条刚挖出的新土坝和水泥管已将公路拦

3、断,土坝下横着一条深沟。不知情的车辆正在调头。我们摄完现场画面后,采访了深圳方牛湖收费站一位收费稽查人员,他认为东莞天堂围村挖断路是违法的,完全是对方责任。同时采访了现场群众,他们却对深圳设牛湖收费站实行双向收费有意见。我感到了问题的严重和复杂。有几位天堂围的村民很气愤地拉我们去附近小山坡和原省道天水路两处地方,指给我们看,一道水泥墙把天水路堵断,过路人正扛着自行车和东西吃力地沿台阶登上公路,山坡上的一条便道也被封堵住了,石墙上写着“99 年 11 月 25 日建成”几个字。村民告诉我们这都是深圳牛湖收费站为了逼迫大家走收费站而堵的。渐渐的,我对事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初步明了了。原来,1994

4、年东莞天堂围村集资数千万元修了路,1998 年深圳牛湖村也修了路后两路相接。1999 年 11 月,深圳在紧靠公路相连处建了“牛湖收费站” ,自此,两地矛盾开始产生。深圳方认为:己方设站收费经过省有关部门批准,合法。东莞方认为:路是双方修的,由一方收费不合理,双向收费更让村民不堪重负,东莞方外资企业运输成本也大大增加,影响了外商投资信心。 天堂围村委会为此报告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又向东莞市反映,请求解决,东莞市也向深圳市交涉。但是,问题仍是久拖不决,村民们酝酿要集体上访,被村、镇领导发现后,苦口婆心地劝阻住了。但每天往返的收费给行路的人们造成的经济负担仍在与日俱增。尤其是深圳方封堵了省道天水路和

5、山间便道,更是如火上浇油,激起天堂围村民的强烈不3满。终于,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天堂围村民采用极端手段挖断了公路。造成轰动一时的“322”中断公路事件。 仅从表面上来看,天堂围村民这种作法是错误的,造成的影响也是恶劣的,在报道中批评这种做法也是必要的。但是,揭开“脓包”就发现,事情并不那么简单。首先,矛盾焦点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是否合理?其次,深圳方面堵塞原有省道公路的做法同样是错误的,前错不纠,后者效法,不可不说是事件恶化的诱发因素之一。第三,久拖不决,是导致矛盾无法化解,最终爆发的关键。 3 月 25 日晚,东莞有线电视台播出了我们的题为“有路不通为那般?”的电视新闻,客观地报道了此

6、事的来龙去脉和争论的焦点。 3 月 24 日到 25 日,广东省政府钟启权、许德立副省长亲自委派省工作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尚武率领来到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协调很快做出五项决定: 1深圳牛湖村五日内恢复省道天水线通车。 2牛湖收费站后退二十公里设站。 3即日起停止收费。 4东莞凤岗镇做好群众工作,立即恢复路面通车。 5加强公路法宣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随后,凤岗镇全体领导赶往天堂围村做群众工作。 3 月 25 日下午 5 点 30 分,中断了 80 个小时的道路恢复通车。 之后, 羊城晚报在第二天刊登署名潘木、蒋兵的报道:断路复4通 。 南方日报也在 3 月 27 日头版比较客观地刊登了关于

7、此事的第二篇报道。可是, 深圳特区报3 月 27 日在十七版又发表了题为积怨的壕沟的“新闻调查” ,仍然为深圳方辩解,且借深圳“有关部门负责人”之口提出要让“有关人员负刑事责任” ,矛头明里暗里指向东莞凤岗镇领导。这种做法,既违背了新闻报道要尊重事实的基本原则,又与省工作组的决定不符。同时,该文中提到“深圳与东莞共同投资兴建的公明到黄江的公路的收费站就设在东莞那边” ,但是对该收费站收的费均由深圳方分成的事实只字不提。 我认为,我们的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不能因行政归属而影响其公正客观的形象,应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带上“地方保护”的色彩。 另外,新闻媒体批评应力求客观准确,调查采访应全面深入。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应该以理服人,在与群众平等、民主的交流中统一认识,协助党和政府化解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而不应居高临下,动辄指责,板起面孔教训别人。如像省工作组在处理协调这件事的过程中所做的那样,自然会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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