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税务新闻报道的误区目前,税务新闻已成为经济报道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上牵国家命运,下牵百姓利益,涉税新闻的报道日益走进千家万户。但是,当前的税务新闻报道中还存在不少误区。 误区一:过于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不少新闻记者认为,涉税报道的新闻点在税收政策变化上,他们到处寻找税种、税目、税率、征收方式等的变动线索及情况,予以报道。近两年的涉税新闻中占很大比重的就是此类消息,大致有已经出台的、尚在酝酿之中的、探索预见性的。由于记者过分热衷于对政策变动的炒作,大量的失实报道也相伴而生。例如,经常传闻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要调高,有一段时间说南京要开征家庭装潢税,又有一阵子爆炒燃油税,好像这一税种马上就要实施。至
2、于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等的报道,就更加扑朔迷离。在这些报道中较为普遍的是:报地方的土地政策,把传闻当作政策来报,把专家的个人看法当作政策,或是把理论研究探讨的内容当作政策来报。大量充斥媒体的这类报道给读者造成了中国的税收政策不稳定的错觉。 误区二:用税收解决社会问题。许多记者一方面觉得税收工作业务性强,枯燥无味,难以报道;另一方面又似乎认为税收是万能的,遇到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动辄就拿上税来吓唬人。比如前两年媒体大肆渲2染对三陪小姐的征税问题,引起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对一些违法的社会现象,有些记者认为与其暂时禁止不了,不如先征税再说。于是就有了对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的征税报道。这种不讲道德的
3、社会新闻对受众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还有的记者对照国外已开征的税种,认为我国也应马上开征,比如说美国某地公款宴请要纳税、新西兰考虑对牛羊征税(据说因为牛羊放屁污染了环境) ,我国也要考虑考虑等等。严肃的税收问题居然成为随便报道、搞笑的东西。 误区三:对纳税义务强调过多。目前的涉税报道普遍站在征税人的角度,居高临下地评判纳税人的所作所为。什么某某行业偷税问题严重、某某名人主动交税等等,甚至经常把名人交税描绘成一种义举,所谓“纳税光荣” 。这些报道人为地割裂了公民纳税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等价交换关系,把公民纳税理解为无代价的、单方面付出的税收义务观。其实,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新税收征管法明文规定,
4、公民在尽纳税义务的同时,还享有相应的权利。政府和纳税人之间不是主仆关系,而是一种对等的关系。 误区四:税务服务就是税收优惠。一些记者谈到税务部门的服务,马上就去寻找税收优惠政策,似乎只有优惠政策才能满足纳税人的要求。更有一些媒体不负责地竞相鼓吹各种优惠政策,把招商引资的竞争搞成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大赛” 。 “放血养鱼” ,反而使投资者望而却步。笔者就经常收到赫然印着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或企业的宣传材料,见诸媒体3的更是难以计数。税务部门一律按照国家统一税法办事,地方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根据无歧视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现有的各种优惠政策也将逐步取消。税务服务绝不仅仅是税
5、收优惠政策的服务或一味地满足纳税人的各种要求,而是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法的基础上,从多方面入手,提供优质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新闻误区的形成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避免报道误区的关键是报道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不能走样。 树立正确的税务新闻报道观。税收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国家机器存在并运转的经济基础。记者既不能坚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税收无用论” ,也不能一味地抬高税收的作用,持“税收万能论”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报道一定要慎重,切不能为了创新题材,搞所谓轰动效应,甚至制造假新闻。新闻记者应该充分而准确地宣传报道税收的职能与作用,使税务报道真正能
6、引导舆论,服务社会。 运用多元视角阐述税收问题。记者不是某个部门或行业的代言人,应站在客观的角度,既“入乎其中” ,又“超乎其外” ,把税收放到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透视,以辩证的、全面的、开放式的思维观察问题,既要报道征税人,也要报道纳税人、用税人。既要关注这三者的义务,也要维护这三者的权利。既要关注政策的变化,又要更多地注重政策的解释及深度报道。要善于通过大量生动具体的事实,来说明这些政策会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利益,老百姓需要做些什么,以适应政策调整的变化。4比如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要审查政府的财政预决算,政府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许多媒体都是将报告登完了事。笔者建议,是否可以比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开评议的方法,记者从税收角度多侧面地深入报道,以增强各级财政预算的透明度,让纳税人真正了解税款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