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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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发展与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摘 要在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分户经营的生产模式已无法适应。已被世界各国农业发展所证明的成功经验与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与管理水平,并且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和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而从实践来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少、覆盖面低、规模不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较快。本文通过分析陕西省宝鸡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作用和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规范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关键词分户经营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发展 规范 中图分类号F325

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8-0066-05 一、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趋势 一种全球性的“结社革命”有组织的志愿性活动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民间的、非营利的或非政府组织在世界各地的建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之中。从北美洲、欧洲和亚洲的发达国家到非洲、拉丁美洲、前苏联集团的发展中国家,人们都在建立各种社团、基金会和类似的机构以提供2各种人类服务,促进基层经济发展,遏止环境退化,保护公民权利和追求其他上千种先前未曾给予关注或留给国家去完成的目标。1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也是全球性的“结社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个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初期,家

3、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曾一度使我国农村相对于改革前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部分地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有些发达地区提前迈入小康社会。然而,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却逐步趋缓。 世界各国农业快速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就是通过发展合作与联合,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因而,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首先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而中国农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农村中介组织;其次,中国农民需要一种自己利益诉求的方式,农村中介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对农民

4、的需求和农业发展的问题很清楚,很容易建构农村和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再次,农村组织制度的供给严重不足,传统的农村组织是按照血亲或者地缘关系建立,村委会的作用只是局限于特定的地域,其力量和作用及其有限;第四,现代民主发展的客观要求,民主发展的要求不断扩大公众对国家治理的参与,我国农村人口过多,要直接参与国家治理有难度,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其自身缺陷,对农民利益的关怀程度和表达农民利益的方式还有待完善;第五,农村中介组织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能够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保护处于弱势3地位的农民的合理利益;最后,国家政府改革的现实需求。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是从事同类农产品

5、经营的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为了维护和实现共同利益,按照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合作组织,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与管理水平,并且有效抵御市场风险和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2006 年 10 月 31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4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这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认可与支持,也标志着农业产业制度体系建设发生了重大改革。但我国农村中介组织和国外比较起来还比较落后,在不同地区发展也不平衡

6、。比如农村中的经济合作组织按照组织数量来说,最多的前五名是山东、湖南、陕西、河南和湖北,按照社员数占乡村总数来看,最多的是北京、陕西、吉林、河南和黑龙江。2 (P98) 去年,我们对陕西省宝鸡市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调查,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作用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规范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二、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的主要特点 陕西省宝鸡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始于 1995 年,借鉴于日本农协经验,4通过政府推动,逐渐发展壮大遂成规模。近年来,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基层农技、供销部门和从事专业生产的农

7、民自主性和积极性增加,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也不断好转,四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极力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陕西省政府、陕西省农业厅也及时出台了各种实施意见和具体政策,以响应中央号召,加大对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因而,宝鸡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势头迅猛,作用凸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30 个,其中:行业协会 40 个,农民协会 182 个,专业合作社 208 个,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等领域,入会会员数达到 6.1 万个,带动农户 26.4 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 37.8%。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引导农民进入

8、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互助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形成群体规模,获得规模效益;通过发挥自身民办、合作和专业的优势,成为农民与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有力推进了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与机制的创新。 结合对宝鸡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析,我们认为这种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有效组织创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它具有以下主要特点:3 51. 合作组织的发展与产业关联

9、度大。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已基本覆盖了该市粮、畜、果、菜四大主导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畜牧、蔬菜、水果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共 287 个,占已有合作组织总数的 66.7%。有的合作组织已延伸到农业生产要素领域,如农机服务协会、劳务输出协会等。合作组织的经营范围和产业领域进一步拓宽。 2. 合作组织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格局。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农民根据自己的生产特点、当地经济条件和市场发育状况,选择了适合的合作方式,形成了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按发起人不同,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分为农村能人牵头型、村两委会牵头型、龙头企业领办型和行业部门领办型等多

10、种类型。从运行情况看,由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的合作组织实力普遍较强、带动效果较为显著,农民自愿联合和村两委会牵头的合作组织普遍规模较小,但更适合农村实际情况,发展势头强劲。 3. 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能力明显。通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13 示范工程和 2005 年全市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宝鸡市已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点 50 个,其中省级 3 个、市级 20个、县级 27 个。涌现出如金台区马家塬果树协会、岐山县驸马庄养猪协会、凤翔县申都西甜瓜协会、凤县白蟒寺花椒协会等带动能力相对较强、内部管理相对规范的合作组织。部分合作组织在进行无公害基地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统一技

11、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产业推动协会,协会带动产业,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6工作局面。 4. 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日益凸现。大多数合作组织主要侧重于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以及疫病防治、技术报务等。据该市统计资料显示,全市 430 个合作组织中,以技术服务为主的270 个,占 78.9%。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已有 23 个合作组织开始向技术经济实体型转变,向农户提供原材料、采购、销售产品等服务,有的合作组织还依托产业,创办了经营实体,合作组织逐步向实体型转变,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服务功能日益凸现。 5. 小规模合作组织占经济主导

12、地位。该市大型专业合作组织与跨地区的合作组织数量偏低,小规模合作组织在经济发展中起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全市共 430 个专业合作组织,会员 6.1 万个,会均 143 个,其中会员 50 人以下 147 个,20 人以下的 56 个,分别占总数的 34.2%和13%。此外,合作社与协会的分布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一般以乡镇区域为界,跨行政区域的组织数量很少,60%仅局限于乡镇范围内的一个或几个村。 通过对宝鸡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分析,发现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以下作用: 1. 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于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地域的分散性以及生产规模的不均匀性,农业家庭经营具有其他经营

13、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并且作为一种基本的经济制度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但家庭分户经营的局限较大,农民作为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同时面对买方和卖方两大市场,个体农民在市场中,因为他们个体的力量相对较小,对7整个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建立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使单个农民互相联结成有力的群体,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改变单家独户进入市场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抗击市场风险并抵御自然灾害。 2.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托本地特色产品或产业兴办,能够提供各种农

14、业信息和农业技术,指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粗放的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劳动专业化和产业专业化,发展主导农副产品,有效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宝鸡市 50 个重点示范合作组织合作领域已经涵盖全市畜、粮、果、菜、药五大主导产业和农机、工艺品、劳务输出、婚介服务、饲草加工等众多领域和行业,其中果业个、蔬菜个、养殖业个、农机服务业个、种植业个、药材个、工艺品个、农家乐个、劳务输出个。初步形成了以生猪、辣椒、奶业、果品以及农机服务为核心的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 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步伐。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向农民提供技术服务

15、,解决了农科教分离的矛盾,实现了科研与生产的有效对接,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同时专业协会的发展也为各级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科技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纷纷参与协会的生产和经营,指导农业生产,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为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机制创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84. 保证了广大会员的切身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开展各项优质农技服务的同时,采取统一购买农业生产物资的办法,保证了广大会员的切身利益。协会均设立了专门的物资供应部,及时了解会员生产所需物资情况,统一汇总信息后,积极与生产厂商和大型供应商联系,由协会出面统一购买化肥、农药、农具和果实套袋等生产物资。因此,既确

16、保了生产物资的质量,会员又享受了批量物资的价格优惠,排除了中间商的盘剥,最大程度地降低了会员生产成本,保障了会员的切身利益。 5. 形成了各地特色的优质品牌。加入 WTO 以后,实践证明分散的农户生产已无法应对农产品出口的需要。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中,能够对品种、施肥、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统一作业,标准化作业,满足国际市场对我国农产品的安全要求。更重要的是这种专业化的统一运作模式,在依托各自的生产基地同时,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形成了特色农产品的优质品牌,发挥了品牌效应,最终促进了农产品的规模生产与销售。 6. 培养了农民的民主参政意识。

17、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成立的,在合作组织中,会员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共同管理组织的事务,合作组织与会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些合作组织的基本原则、理念和价值,不仅有利于促进分散农户之间的联合,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而且从长远看,培养了农民参与管理经济生活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有利于促进农村的民主化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9三、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建议 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通过对陕西省宝鸡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详细调查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合作组织规模较小、

18、产业化不足。现有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规模偏小,基本上限于本镇、村的服务,且不少此类组织仅仅是亲朋友邻之间的一种互帮互助,带有明显的自然经济痕迹和小生产者的烙印。由于合作组织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服务范围窄,形不成具有规模效应的产业带。而没有农民的组织化建设,农业产业化根本无从做起,因为农民的联合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载体。4 合作组织的产业化、组织化严重不足,便不能抢占广阔市场,也无法参与国际流通和竞争,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此外,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不均衡会影响一个省市、一个地区的整体产业化经营和规模效益。 2. 合作组织内部运作不规范。目前仍有许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不健

19、全、不规范,多数没有建立规范的章程和财务、分配制度,宗旨模糊,责任不清,产权不明,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此外,部分农民认为合作组织是某些领导干部的事,对入股、入社还不太重视;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存在着一种“拉郎配”的现象,社员很少参与管理,对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也不太关心;农民的合作意识还不强,合作组织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有的仅仅只有一块牌子,社员与协10会之间的关系松散,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伙伴关系,以至协会改组、解体过于频繁。 3. 合作组织缺少高素质人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合作组织在进行市场运营和内部管理中还有许多不足,加之规模较小,没有力量聘请专门的

20、经营管理人才,以至出现部分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粗放、组织机构不严密、规章制度不完备、责权利不明确等现实问题。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大量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威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有奉献精神的带头人。而当前由于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十分缺少这种高素质的“领头羊” ,除此也有少数人或个别企业钻法律制度的漏洞,挂合作经济的牌子,坑群众利益,图个人或局部利益。 4. 合作组织自主性不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联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体现“民办、民管、民享”的原则。但是目前从全国范围看,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专业组织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兴办。由于长期强大的专制历史传统,农民对国家和政府权威有一种虔诚的?L 依,他们对这些组织的依赖心理很强,什么事情都是组织和领导说了算,农民很少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这样就容易把经济合作组织办成“二政府” ,这也是农民只能接收利益共享,不能风险共担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此发展,很难真正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用。5 除以上几个方面外,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还有:合法性问题,比如农村中介组织中有一些专业的合作社,现在的农民把这些专业的合作社等同于建国后的合作社;资金问题,资金是组织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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