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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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公众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层”摘要:公众的保护意识制约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展,这一观念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大部分研究者更多的是从宏观上去把握和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工程,这是与国外保护策略的不同之处,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滞后的原因之一。笔者试图从公众的保护意识方面来探讨如何更有效的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公众意识? 中图分类号:J129 文献标识码:A? ? 自古暨今,中国文化的主导者们“教民追孝” , “孝性”是中华民族精神最重要的特征,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和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如此偏爱传统文化和祖宗留下来的器物,保护和传承非物质

2、文化遗产也正是基础这种“孝性” ,这一行为能够在 20 世纪末和 21 世纪,终于形成气候并引发出一系列重大的实践行动,并不是偶然的,或“头脑发热的” 。20世纪初期,有识之士就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并呼吁民众加以保护,且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由于战乱、络绎不绝的社会动员和革命运动使人们无暇顾及这一领域;随着改革开放深入,西方文化的冲击,民众对自己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探寻更加迫切,极力寻求打下生命烙印的记忆,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留住这一记忆之一,它“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是一项举国上下全民参与代代接2替的、长期的宏伟的历史性任务。 ”)参见刘愧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3、的整体性原则一文,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年第 4 期。 )然而,从近些年的保护状况来看,虽然出台了非常细致的、具有法律效益的保护策略和措施,却并没有有效的抑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笔者认为,问题的出现除了关乎有形的“政策” ,更关乎无形的公众保护意识。? 一、重视“上” “下”层的协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民族或族群,它属于该民族或族群的全体人们,它具有很强的公众性。而公众意识就是这些民族或族群的自我意识,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保护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举措,这也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但是目前在国内许多单位或地区对非

4、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内容以及重要意义认识不充分,他们不知道保护什么?能不能保护?怎样保护? 一个世纪以来,不少研究者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之中,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做了许多有益有价值的工作。然而,专家、学者们的保护往往带有一定的功利性,他们热衷于“填补空白” ,戴着“艺术之墨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某些因素加以改造和利用,以“变异”的形式存在于“象牙塔”层面的交流与合作。 “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3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

5、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注:参见傅谨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一文, 草根的力量 ,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 )这种漠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态,脱离保护主体的基础意识层即公众保护意识的所谓“保护” ,跟不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速度。 政府的政策有利于保护,也有利于公众保护意识的提高,然而,过于的依赖政策,也会导致公众保护意识的淡薄。2004 年 8 月 28 日,中国政府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6 年 5 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公布了 518 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 年 6 月确定第一批国家级

6、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226 名。应该说,国家政府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然而,鲜明的“等级制”保护策略,有时会削弱民众的保护意识,他们会认为名录下的遗产才是需要保护的,或者“高等级”的遗产才是保护的对象。我们似乎走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公布名录和传承人”本意是要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而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反而却消减了这种意识,因而,关键不是政策的出台有多少前瞻性,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有多重大的意义,而是实际操作中,重视政策、研究成果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协调,告诉人们为什么要保护并热爱这一类型的文化,增进保护的紧迫性的认识。? 二、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三

7、层举措 4提高公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国家社会的自觉意识)其实就是一个全民性“文化自觉”的过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不是死文化而是活文化 ,其区别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特点就是依附于特定的民族、群体、区域或个体存在,并流传至今。 ”(注:参见乔晓光关注母亲河一文,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剪纸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 ,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 年版,第 7 页。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讲究“活”性,以“人”为本,离开了对人的关注与重视,就是舍本逐末。提高“人”的保护意识虽然是针对全体公众,但具体操作还应具有科学性和循序渐进的过程,笔者认为应该有三个递进的层面,它们所针对的受众

8、不同,得到的效果有差异,而结合实施则可以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 1、提高传承人和相应的专业人员的保护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他们“掌握着祖先创造的精湛技艺和文化传统,他们是中华伟大文明的象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当代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华,具有天才的个性创造力。代代相传是文化乃至文明传承的最重要的渠道,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 ”(注:参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编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

9、 ,2005 年版,第 11 页。 )保护和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是要保护5传承人,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由于传承人的声誉和所处的特殊位置,除了要传授特定的“文化”外,还需传播延续这类“文化”的意义。然而,对于部分传承人而言,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我们所认为的“文化” ,这种最直接的能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的途径应是要得以重视的。此外,近两年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遗产和传承人名录后,有部分没有被列入名录的传承人通过媒体渠道道出了自己的抱怨:“国家不重视,我们如何来传承” ,过于依赖政府政策和带有功利性的保护意识,不仅不能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更会加剧它的消亡。 在非物质文

10、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从对濒危形态的抢救,到对消亡形态的搜集整理研究,再到活态形式的扶持振兴与开发利用,都离不开相应的专业人员参与和必要的理论知识指导。较之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艰巨任务,其研究的专业队伍及其分布状况很不均衡,传统文化艺术研究领域比较合格的专业人员,大多集中于部分大都市和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且年龄普遍偏高,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来长期进行实地调研。而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大多数集中在“地方和基层” ,其保护只有等待“有识之士”来发掘,或利用地方仅有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在维持,这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处于“非专业”状态,不可避免的带有一定的功利性。培养专

11、业人才输入基层、培训地方固有的人才以及成立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是有效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由之路,也是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有力保障。 62、重视教育的传播方式 教育是人类文化记忆传承的重要方式,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教育活动也成为支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严重缺乏专业研究队伍,一些教育机构尤其是高等院校开始设立相关专业,开展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历教育,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发挥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桥梁作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等,来激发青少年热爱

12、祖国传统文化的热情,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但是,在地方专业人员极度匮乏,特别是在一些较为偏远的乡村,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源地,教育工作者自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没能力从理论上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做系统规划的情况下,就在学校教育全线铺开,极有可能使效果“事与愿违、南辕北辙,甚至有可能在实施保护的良好愿望之下,由于不能按照科学思想办事,缺乏必要的专业理论指导,带来不必要的遗憾,酿成不必要的祸端。 ”(注:参见吴文科以人为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根本性原则 ,http:/ 重视教育,更应该重视教育的传播途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应采用自上而下的

13、传播方式。一方面要培养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级专业人才,在全国范围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调查、登记、摄像、录音、认定、建档等工作,摸清家底;另一方面,要在本科、专科教育层面大力宣传和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7识,因为这一层面的很大一部分毕业生都将是面对基层和地方的;再次,要对中小学有志教授和传播的教师进行培训,创造和提供机会让其再学习,他们是提高公众保护意识的“传承人” 。只有提高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才能避免“一哄而上” ,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的保护素质。 3、保存与建立原生态生存环境 保存和建立原生态生存环境与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在非

14、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需要关注的是隐含在物质层面之后的宝贵的精神内涵和历史传统,这就离不开它的原生态环境。事实上,在市场经济的制约下,要想完整的保存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生存环境是不可能的任务,只能是有限的条件内相对的实施,设立生态博物馆提供了这一相对的可能性。 生态博物馆是将自然生态资源与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相结合实行整体性保护的一种新型博物馆,又称作“没有围墙的活体博物馆” 。建立生态博物馆,越少参与经济利益,就越有利于保护原生态环境,一方面要唤起原居民保护与保存传统文化的精华的意识,加大政府和民间的经济投入;另一方面,它能提升原居民的责任感、遗产内聚力和保护意识。此外,这种“博物馆公

15、园”的形式,必然会吸引大量的海内外游客及来访者,除了在进园前的强制性“教育”外,生态博物馆还以其独有的魅力促成和提高他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及其保护的意识。 设立生态博物馆只是保护原生态环境的初级阶段,我们的愿望是要在全国或全球范围内建立起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环境,而这仅8仅只是个愿望而已,在科技、经济、民众的生活文化形态演变的推进下,有些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但随着民众保护意识的增强,那些注定要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顺利地以转型的方式如在博物馆、民俗馆或文化馆层面上采用相对活态的方式加以保存。例如,皮影的演出,随着电影、电视及网络的普及,大众审美观念的转变,皮影艺术的式微具有其必然

16、性,性质亦将改变。在台湾,在皮影艺术还没有完全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的时候,政府和民间机构设立“皮影戏馆” ,整理皮影的发展历程,收集皮影戏演出的道具,再现皮影戏在各个时期的演出场景,建立传承人档案,定期邀请各派传承人在“皮影戏馆”演出,以相对活态的方式留住了这一独具特色的民族记忆,也给大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环境提供了借鉴方式。 综上所述,公众保护意识的强弱制约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程,在国外得到了研究者的重视,如其突出强调的“文化社区” 、 “地方社团” 、 “当地社团”和文化遗产在社区层面的保护问题。但就中国的国情而言,民众的素质、政府行政方式的惯性,直接的、完全的社区层面的保护并不适宜,注重政策的引导,加强各阶层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才能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谐的开展。 (责任编辑:楚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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