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殷汇中心学校关于工作量考核办法的指导意见(试行)各校以本意见作为原则性、基础性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报中心学校审批。一、工作量安排和均衡1、教职工工作量大体均衡。2、学校各种工作、各项任务均要落实到人,如农远、图书管理、值班巡逻等。3、在不影响优化组合和竞争的前提下,尽量避免跨课头、跨学科,无法避免的在一定时段内尽量拉平。4、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优点长处,做到人尽其才。5、非固定课时的各种岗位、任务,原则上由学校考虑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统筹安排。6、学校掌控的 5工作量由学校统筹安排。二、工作量分值(一)小学1、1 节课为 1 课时;2、行政等工作人员工作量由各校根据规模等因素确定区域。(
2、二)初中1、中考学科(不含水分)1 节课为 1 课时;其他学科 1 课时以 0.6课时起评。2、行政等工作人员工作量区域学校负责人支部书记教导主任教导副主任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财务人员9-13 9-13 5-9 4-8 5-9 4-8 2-6 2-4 1-2 3-52三、工作量计算和产生办法1、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基本工作量。2、非中考学科、非固定课时和行政人员等工作量认定:自我评估、教职工互评(含全员互评、年级组和教研组等形式评估) 、分管领导评估、其他评估,综合诸种情况,学校确定。3、根据需要进行周、月、学期等时段认定。四、奖励和追究1、因工作需要,明显超工作量,学校予以奖励;2、在完成学校正常工作基础上,成绩突出的(如为学校争得荣誉等) ,可适当拔高工作量标准;3、学校工作安排有缺位的,或开展不正常的,将适当减发基层学校工作量津贴;4、不足基本工作量,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暂停工作量津贴;5、工作不正常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降低工作量标准。2010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