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署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公开办发20174 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以现有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为基础,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作和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党的工作和行政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一)年度教育督导评估公开。每年,行署教育督导室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对县区进行督导评估,此项工作与行署
2、对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评估相结合,量化考核细则,评估结果报告及时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布。(二)专项教育督导评估公开。行署教育督导室会同行署教育局就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公开送达被评估单位,并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布。(三)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工作的公开。我区启动 2014-2018全面薄改工程以来,地县两级政府成立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实施,及时将项目工程情况进行公开,对校园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和专项经费的支出等情况及时公开,使广大市民了
3、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的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工作。并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结果及时进行公布,各县区教育部门下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重新进行就近入学片区划分,进一步明确了就近入学需满足条件,包括年龄、户籍、房产证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公开。在义务教育划片工作中,对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军人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等
4、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定,通过制发文件、公示栏公示和教育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群众进一步了解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方便家长办理适龄儿童入学事宜,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五)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教育相关政策等方面工作的公开。三、政务公开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按照地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重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总体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审查等做出明确规定,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二)采取有效措施,拓
5、展政务公开渠道一是利用网站加强政务公开。通过大兴安岭政府网、大兴安岭教育网等,主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教育网开设政务公开、成绩查询、局长信箱、招考资讯等各项专栏,除常设栏目外,还根据实际需要在某个时间段增设,并及时更新、完善。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办公楼大厅设有政务公开专栏、电子显示屏和工作办事指南;利用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对教育工作,尤其是重点工作公开宣传;利用行风热线、公布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进行公开;设立网上咨询与投诉专栏,及时受理、回复,进行公开。(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人事调配、教师招聘、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及提供完整的公示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