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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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厦门市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防,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职责。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保障作用,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坚持以民惠民为根本、项目 为抓手、创新为动力,着力发挥民政工作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的基础作用,着力提升民政部门

2、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厦门市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 2011-2015 年。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与国家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等规划为衔接,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民 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是政府引导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3 一、“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3、(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贯彻实施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厦门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大局,立足“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主动服务海西两个先行 区建设,着力强化民生保障,大力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民政对台交流合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巳如期完成,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4、以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 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截止 2010 年上半年 ,全市城市 有 低保对象 9762 户 21465 人,农村 有 低保对象 4082 户 10884 人(其中五保对象 407 人),城市医疗救助对象 4992 人 次 ,农村医疗救助对象 923 人 次 ,重度残疾人生活医疗救助全面启动。五年来共救助各类求助人员约 25482 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 2242 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权益。 以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物资保障

5、和技术支撑为核心的灾害应4 急救援体系逐步建立,灾害管理体制、救灾投入增长机制、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监管和灾害应急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健全 ,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积极发挥农村住房统保和商业保险辅助功 能,救灾补助标准不断得到提高。据统计,每年救助受灾群众约15000 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约 12000 人(次)、五年来累计完成约 310 间因灾倒塌农房的重建任务。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积极筹 集 资 金 举办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拓展社会福利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范围。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 30 个(其中民办养

6、老服务机构 25 个),床位数达到 5072 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 25 ,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 支撑 的社会 养老服务体系。建立 了覆盖全市、 各 区的慈善工作网络。实施儿童福利机构、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以养老为重点的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计划, 落实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星光计划”、“爱心护理工程”、“肢残助行工程”、“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蓝天计划”,为 245 名贫困肢残人员免费装配假肢或助行器,对 109 名孤残儿童进行康复手术。五年来,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发行量达 10.52 亿元,筹集社会公益金 2.94 亿元 (其中为我市 筹集 了

7、社会公益金 8747.17万元) 。 民政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全市 “十一五”期间新增养老床位 3878张(其中公办 1528张、民办 2350张),“十一五”期末全市共计有养老床位 5072张(其中公办 2047 张、民办 30255 张),现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占有率达到 25。 已立项、动工的 在 建社会福利中心 3 个,救助管理站 改扩建已 动工建设 ,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1 个,全市 共有孤寡“三无”老人 626人、农村“五保”老人 354 人、孤儿 637 人, 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得到了较好的帮扶和救助。 拥军优属安置改革日益深化 深入开展创建

8、双拥模范城(区)活动,全市连续 6 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2009 年 市和六个区被福建省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区) ,再次实现了“满堂红 ” 。 连续 出台拥军优属政策文件, 不断巩固提升项目拥军、科技拥军、支前拥军,共建海西双拥品牌,进一步扩大双拥共建成果。逐步深化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对象服务管理等各项改革,连续大幅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了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增长,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权益。 军队离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进展顺利,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较好 落实了

9、政治 和生活待遇。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成效显著,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向规范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大力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增强了军政军民团结,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了积极贡献。 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行政区划调整调研论证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区划体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组织 开展行政6 区域界线联检 工作 , 完成了全市市内 4 条 129.58 公里及市间 7 条212.56 公里的县(区)级行政区域界 线的笫一、二轮联检工作, 26条 253.54 公里的 镇级 行 政区域界 线的笫一轮联检工作也圆满完成。实施

10、依法管理边界,妥善调处边界管理 纠纷,大力推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建立界桩管理责任制, 有效维护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启动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 程建设,一是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共命名地名 8 批 1150 条,其中道路 800 条,居民点 350 个。 二是地名设标工作有序推进,共设置了地名标志近 30 万个。其中 更换门牌 6000 多个,新设门牌 29 万个、设置广告灯箱式街路牌 1182座、巷牌 321 座、镇村驻地村牌 11 座,小区及工业区导向牌 35 座,创新 LED 技术在路名牌上的应用,完善地名标志导向 功能。 三是地名规划工作有新突破, 厦门市地名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在

11、此基础上编制的多个中观尺度地名分片区规划也已完成 共 964 条 。 四是地名信息化工作富有成效, 地名数据库 及其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开通地名网、查询触摸屏、短信问路、热线电话等,地名便民公众服务体系初具规模 。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葬改 革深入推进,殡葬管理逐步规范,殡仪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市新殡仪馆建设稳步推进 , 预计 2011年年中可投入使用,全市 公益性骨灰楼堂 322 个,公益性公墓 3 个,五年来 全市 共火化遗体 47319 具, 火化率达到 100 。 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上了新的层次。认真执行收养登记

12、工作规范,依法开展涉外收养工作,提高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 7 社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能力 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群众参与、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当前,社会组织正逐步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增强自主运作能力。支持成立有利于闽台交流的社会组织,鼓励 和引导我市专业性社团与台湾对口社团加强交流合作。目前 ,全市各类社会组织数量 达到 1631 家,其中社会团体 893 家,基金会 21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717 家。 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

13、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中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有 530 人 (其中:中级 105 人;初级 425 人 ) ,全市 首次社工考试成绩位居全国前列。在社区中设置社工岗位,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开展社区工作交流,引导社区工作人 员 “社工化”,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发展,顺利完成了 2006 年、 2009 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首次实行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全体居 民直接选举方式,以及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提高了基层民主化 进 程 ,进一步推动了

14、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确定 1 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 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以社区公共服8 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以居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社区治理机制初步建立,社区 环境和社区居民精神风貌焕然一新。不断加大 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采取新建、购买、置换等多种形式,先后投入资金 7 亿多元, 目前,全市共建社区服务中心(站)202 个,社区服务设施 235 个, 已有 155 个城市社区的用房面积基本达到 5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标准,总面积达 124959平方米。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 近千 个,社区服务工作遍

15、布城区各地。 老区扶建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统筹兼顾老区和民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老区、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升。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加大老区扶建力度,促进我市区域协调发展。 全市每年按排 200 万元经费扶持老区建设, 为加快我市老区 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标准和保障项目、救灾补助标准和补助项目、社会福利设施现状、部分救助对象和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民政经费投入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还不相适应,社会对部分优抚对象的优惠优待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民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

16、制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民政法制体系建设滞后,执法手段尚不健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民政专业技术和技能 人员队伍还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不高,与日益繁重的发展任9 务还不相适应。以上困难和问题制约了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 “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发展机遇 1.“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从地区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是国家把我市经济 特区由厦门岛扩大到全市及 把

17、我市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战略 ,我市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的重要时期, 是 我市城乡一 体化进 程关键的五年 。 2010 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殷切希望我们牢牢把握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我市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重大历史机遇,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去年 5 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正式出台,对加快海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市发展指明了方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有利于我市民政事业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18、。 2. 民政工 作的基本职责是保障民生,是寓政府管理于社会服务之中,本质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类服务,可以归结为社会服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更加注重完善社会管理和扩大公共服务,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十二五”期间,正值我市的社会转型期 及经济 特区由厦门岛扩大到全市 的 关键时期,也是10 加快我市城市化及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解决全市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服务是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服务,是推动社会建设与

19、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迫切要求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因此,“十二五”时期,既是社会服务事业面临着复杂形势及矛盾挑战的时期,同时也是其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3. 改革开放 30 年来, 尤其是厦门经济 特区由 2.5 平方公里扩大到厦门岛及全市 以来,我市经济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良好的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步入发展的新 阶段,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迈进。随着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积 极变化,有利于促进民政对台

20、交流合作先行 先试,有利于促进两岸之间紧密联系、互动联动、互利共赢,进一步开创两岸和平发展新局面,所有这些都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面临挑战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形势, 尤其是厦门经济 特区扩大到全市后,全市城乡一体化及城市化进程 必将加快, 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未来社会阶层、社会人口、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和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要全面快速增长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等方面的严峻挑战。解决民政工作的困难,特别是解决人11 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既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现实问题,又是一个需要艰苦努力的长期任务。“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的任务更加繁重,作用更加明显,地位

21、更加重要。为此,把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放到我市建 设 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大厦门及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任务中来部署,强化机遇意识,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有所作为,不断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使民政工作服从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大局。 三、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根据民政事业面临的形势和民政工作的职责,“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履行政府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的基本社会服务均等为目标,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服务体制,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工 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小康社会和海峡西岸经济区 中心城市 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障民生、服务社会。 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致力于发展社会服务事业。建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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