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0 -附件 1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流程图(1)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或者由乡镇、街道、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市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相关材料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材料。 (2)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的政策文件,解读材料一并提请审议。 (3)乡镇、街道、部门自行印发的政策文件,由乡镇、街道、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行组织解读。分管口秘书初审解读材料(政策解读材料内容包括出台政策措 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具体办事指引流程以及新老政策差异等)秘书科收文审核(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是否
2、同时报送)政策文件经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后,由起草部门组织实施解读,相关解读材料要在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须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上报政策文件的同时未报解读材料或解读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秘书科按规定予以退文。上报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政府办公室秘书科转入上会流程。部门发布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电视台专栏、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专题会议、印制宣传材料等解读形式,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以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政府办公室发布办公室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 1
3、 -附件 2财 政 部 关 于 规 范 金 融 企 业 对 地 方 政 府 和国 有 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 23 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旨在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2014 年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 43 号)实施以来,地方各 级政府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存在违法违
4、规和变相举借债务的问题,举债方式日益多样化,风险不断增加。这其中既有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部门项目审批责任不落实等原因,也有金融企业推波助澜的因素。一些金融企业在 经 营 过 程 中存 在 放 松 风 险 管 控 、助 推 地 方 债 务 规 模 膨 胀 的 问 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中央政治局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均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出专门部署。党的十九大提- 2 -出,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为进一步督促金融企业加强风险管控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进一步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5、,我们起草了通知。二、起草通知遵循了哪些原则?在通知起草过程中,我们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强化监管。国有金融企业在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服务地方发展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通知以强化监管为主要目的,对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过程中确实存在的乱象和不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及时纾解和纠偏。二是坚持突出重点。 通知在梳理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投融资各条线业务的基础上,重点从财务管理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角度,如资本金出资的真实性和现金流是否全面覆盖等予以规范。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通知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当前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发展建设存在的不规范、高风险问题入手,提出可持续的监
6、管约束,为国有金融企业主动加强风险管控和财务管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四是坚持稳妥有序。 通知禁止国有金融企业协助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借债务的行为,同时注意把控政策力度,既要避免对国有金融企业正常运营造成过大冲击,又要防范存量债务资金链断裂,形成“处置风险的风险”。三、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通知共十七条意见。一是关于总体要求和审查重点。要求- 3 -国有金融企业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要求,在支持地方发展建设过程中,规范投融资行为。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加强“穿透式” 资本金审查,并审慎评估融资主体还款能力,确保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覆盖应还债务本息。二是关于投资基金、资产管理、PPP 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7、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投资基金、开展资产管理和金融中介业务,以及参与 PPP 项目融资时,不得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提供支持。要求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同时,明确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对地方政府统一授信。三是关于财务、资本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价。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执行出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有关规定,防范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积极配合整改。对于违法违规提供融资的,下调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等级。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四、 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时应审查评估的重点是什么?为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尽职调查、
8、严格把关, 通知第二、三条明确了国有金融企业参与地方建设融资时应审查评估的重点。其中,第二条要求资本金审查应坚持“穿透原则” ,既要关注项目资本金本身是否符合规定,若发现存在“名股实债” 等违规操作的,不得向其提供融资,还需向上“穿透” 审查 ,重点关注以债务性资金违规出资等问题。第三条重点要求自有经营性现金流能够覆- 4 -盖应还债务本息,避免国有金融企业依赖政府信用、放松风险管控。同时,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应认真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五、 通知对国有金融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投资基金等行为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当前,国有金融企
9、业参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存在一些重点风险领域。如,与地方政府合作设立实为债务融资平台的投资基金,发行资产管理产品筹资与地方建设项目债务对接,通过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签署一揽子协议等方式“捆绑” 地方政府信用,在为地方国有企业提供债券发行中介服务时强调政府背景,参与“伪 PPP”项目投融资等。通 知 第 四 至 十 条 根 据 上 述 业 务 的 不 同 特 征 ,提 出 了 规 范要 求 。其 中 ,第 四 条 重 点 防 控 将 投 资 基 金 异 化 为 债 务 融 资 平 台 。第 五 条 重 点 要 求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按 “穿 透 原 则 ”加 强 资 金 投 向 管
10、 理 。第 六 条 重 点 要 求 政 策 性 开 发 性 金 融 按 市 场 化 原 则 在 业 务 范 围内 审 慎 合 规 授 信 。第 七 条 重 点 防 控 对 地 方 政 府 统 一 授 信 的 行 为 。第 八 条 重 点 防 控 金 融 中 介 业 务 中 明 示 或 暗 示 政 府 信 用 支 持 的行 为 。第 九 条 重 点 规 范 了 国 有 金 融 企 业 参 与 PPP 项 目 的 经 营 行为 ,要 求 国 有 金 融 企 业 以 PPP 项 目 规 范 运 作 为 融 资 前 提 条 件 ,避 免 PPP 异 化 为 新 的 融 资 平 台 。第 十 条 重 点
11、 规 范 了 政 府 性 融 资担 保 机 构 行 为 。- 5 -六、 通知从出资管理等方面对国有金融企业规范投融资行为作出了哪些规定?通知第十一、十二、十三条分别从出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的角度,提出了规范要求,以防控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和国有金融资产流失。其中,出资管理方面,针对个别金融企业股东违规注资、套取资金等问题,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股东应以自有资金入股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结合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国有金融企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充足提取 资产减值准备,严格计算占用资本,不得以有无政府背景作为资产风险的判断标准。产权管理方面,针对个别金融企业
12、机构层级过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国有金融企业严格遵守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机构法人层级,压缩管理级次,原则上同类一级子公司只能限定为一家。- 6 -附件 3中农办、扶贫办 有关负责人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日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今后我国将如何聚焦最难脱贫群体?如何避免脱贫人群再返贫的困境?如何杜绝数字脱贫?20 日,中农办、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公众关心的扶贫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聚焦最难脱贫群体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打响
13、脱贫攻坚战。经过多年努力,扶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减少 6853 万,贫困县摘帽 100多个。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然而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未来三年, 3000 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越往后难度越大,平均每年需要减贫 1000 万人以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欧青平说,这些人中大多是老病残等特殊群- 7 -体。按照建档立卡的数据,当前贫困户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分别超过 40%、14%,65 岁以上的老年人比例超过 16%。特殊群体贫困程度深、减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欧青平表示,对于农村这些特殊贫困群体,要从以开发
14、式扶贫为主向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相统筹转变,这也是这次中央文件提出的明确要求。保障性扶贫并不是对剩下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一兜了之 ”,而是重点针对完全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欧青平表示,为了做好综合性保障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包括加强养老保障、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住房安全、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保障义务教育。多措并举防止返贫在基层采访时,有记者发现存在贫困群众脱贫后又因病返贫现象。 “按照建档立卡数据分析,目前全国贫困人口中返贫的
15、数量不是特别大。比如 2016 年以前脱贫的人口,在 2016 年返贫的只有 60 多万,2017 年返贫的人口只有 20 万,总体上呈现逐步减少趋势。 ”欧青平表示。- 8 -据介绍,我国贫困人口出现返贫的原因,一是脱贫不稳定导致返贫,比如以前个别地方存在算账脱贫、数字脱贫,通过“算账算出去的贫困人口”要作为返贫纳入统计;另一方面是偶发因素导致返贫,其中最多的是因病返贫。欧青平表示,防止脱贫人口返贫,最重要的是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扎扎实实做好基础性工作。文件明确,要加强建档立卡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脱贫底数和返贫底数,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返 贫了再纳入帮扶范围之内。同时更要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脱贫致富的基础。欧青平说,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把退出关,始终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瞄准脱贫目标,严把脱贫标准,规范退出程序。二是要建立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保障的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各方面制度。三是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文件明确要求贫困人口退出后一段时间内帮扶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巩固脱贫效果,实现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坚决杜绝数字脱贫 虚假脱贫韩俊指出,扶贫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资金违纪违规使用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