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族同化是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的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它是从民族产生以来,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的历史现象。民族同化可分为自然同化与强迫同化两种。自然同化是进步现象,而强迫同化则是反动的,二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自 然 同 化一 般 表 现 为 : 比 较 落 后 的 民 族 与 比 较 先 进 的 民 族 交 往 时 , 自 然 吸 收 先 进民 族 的 文 化 , 逐 渐 改 变 、 直 至 最 后 完 全 丧 失 自 己 的 民 族 特 征 , 变 成 了 别 的 民族 。 整 个 过 程 是 自 愿 自 然 演 进 的 , 没 有 借 助 于 暴 力 、 特 权 和 任
2、 何 强 制 手 段 。但 是 , 在 同 化 的 过 程 中 也 存 在 着 斗 争 , 被 同 化 民 族 中 往 往 有 少 数 人 特 别 是 统治 阶 级 中 的 当 权 者 , 企 图 用 行 政 命 令 的 办 法 阻 止 同 化 的 趋 势 , 但 其 结 果 总 是阻 挡 不 住 。 因 为 , 自 然 同 化 是 先 进 取 代 落 后 , 是 历 史 发 展 的 必 然 趋 势 , 是 不以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 。 自 然 同 化 在 世 界 各 国 和 中 国 历 史 上 曾 大 量 发 生 。 美 利 坚 合 众 国 在18911909 年 的 19 年
3、中 , 从 欧 洲 迁 去 移 民 1000 多 万 人 , 其 中 有 奥 地 利 人 、英 国 人 、 法 国 人 、 德 国 人 、 匈 牙 利 人 、 爱 尔 兰 人 、 意 大 利 人 、 波 兰 人 、 俄 国人 ( 大 部 分 是 犹 太 人 ) 、 瑞 典 人 等 。 这 些 来 自 不 同 民 族 的 移 民 后 来 逐 渐 同 化 ,形 成 了 美 利 坚 民 族 。 列 宁 曾 形 象 地 把 纽 约 比 作 碾 碎 民 族 差 别 的 大 磨 房 。 在 俄国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时 期 , 几 十 万 俄 罗 斯 农 民 和 工 人 被 吸 引 到 乌 克 兰 民
4、 族 地 区 ,很 多 人 被 乌 克 兰 民 族 所 同 化 。 中 国 历 史 上 许 多 少 数 民 族 , 如 匈 奴 、 鲜 卑 、 契丹 、 羯 等 族 的 一 部 分 , 进 入 中 原 地 区 以 后 , 受 到 汉 族 先 进 生 产 方 式 的 影 响 ,逐 渐 地 接 受 了 汉 族 的 文 化 , 最 后 丧 失 了 本 民 族 的 特 征 , 成 为 汉 族 的 一 部 分 。这 种 自 然 同 化 具 有 极 大 的 历 史 进 步 作 用 。 强 迫 同 化强 迫 同 化 是 一 个 民 族 利 用 暴 力 或 特 权 强 制 别 的 民 族 放 弃 自 己 民
5、族 的 特 征而 成 为 它 的 一 部 分 。 这 种 现 象 , 主 要 表 现 在 统 治 民 族 的 统 治 阶 级 对 被 统 治 阶级 的 强 制 上 。 如 王 莽 新 朝 时 , 强 迫 匈 奴 人 改 匈 奴 称 号 为 汉 族 称 号 , 改 匈 奴 人姓 名 为 汉 人 姓 名 。 清 初 满 族 统 治 者 强 迫 汉 人 改 穿 满 人 服 装 , 照 满 人 习 惯 剃 发 。北 洋 军 阀 政 府 和 国 民 党 政 府 强 迫 许 多 少 数 民 族 地 区 的 学 校 只 准 用 汉 文 和 汉 语教 学 , 不 准 使 用 各 民 族 自 己 的 语 言 文
6、 字 等 。 强 迫 同 化 是 以 被 同 化 民 族 遭 受 很 大 的 痛 若 和 牺 牲 作 代 价 的 , 是 民 族 压 迫的 一 种 表 现 , 因 而 受 到 被 统 治 民 族 的 坚 决 反 抗 。 无 产 阶 级 坚 决 反 对 强 迫 同 化 。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是民族学研究领域内的重要研究课题,它涉及历史上民族的产生、发展与消亡等方面。解放以来我国出版的一系列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著作中都包含有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民族融合应是两个以上的民族或其中的一部分,在长期的过程中,互相吸收对方的特点,最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现象。 ”既然经过民族融合形成的是一个新的民族,那么这
7、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必须有自己的民族特点,最重要的特征便是要有自己的民族自我意识,并有自己民族的自称,以示区别于其它民族。根据民族融合的定义,我们可以用公式“A+B=C民族同化”的定义则争议不大,它是指“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 ”6(P312)根据民族同化的定义 ,我们也可以用公式“A+B=B ”表示之。民族同化最主要的特征便是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了民族意识,而最终认同于另一个民族,其成员成为另一个民族的组成部分,抛弃了本民族的自称,并接受、使用另一个民族的族称。民族同化的结果并没有生成新的民族,但使同化后的民族共同体规模扩大了。民族同化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即自然
8、同化与强制同化。明白了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的区别后,我们就会认识到那种把民族的自然同化称为民族融合的主张9(P13-14)也是不正确的。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上边的引文讲得就很清楚,民族同化是“在阶级社会中”,而民族融合“不是在最近,也不是在不久的将来所能实现的,而是要到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之后才能达到的。 ”“所谓民族融合,就是到共产主义以后。 ”两者发生的范围大小不同。一般都认为,民族同化是指一部分民族同化于另一部分民族之中,“不是某个民族同化另一个民族,就是它同化于另一个民族。因此,同化只是个别和某些民族的消失,各民族之间的差别并未消失,民族这一历史范畴依然存在。 ”“民族同化是部分民族的消失
9、,即被同化的那些民族消失了。 ”而民族融合的范围则比民族同化的范围宽广,“所谓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就是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不存在了。 ”“民族融合乃是一切民族的消亡,全世界形成为一种与民族共同体完全不同的新的统一的全人类共同体 ”。“民族融合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互相渗透,甲中有乙,乙中有甲,甲和乙中有丙,而丙中也有甲、乙的成分,民族界限逐渐磨灭,不但各民族之间的差别消失了,连民族这一范畴也根本不复存在,所有的民族都走向消亡,亦即民族的终结。 ”两者发生的方式与过程不同。有些著作把有关历史现象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强迫同化,有的凭借政治暴力与民族特权进行同化,如清兵入关,强迫汉人剪头发,谓之
10、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有的凭借政治权力强制统治民族同化于经济文化先进的被统治民族,如中国历史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统治者实行的汉化政策,尤其以北魏孝文帝的汉化政策最为典型。二是自然同化,不同的民族在长期的共处中,落后的民族在先进民族的潜移默化中丧失本民族的特性。 ”而民族融合,一般都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存在强制与暴力。 “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交流和共同的斗争中,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不断为大家所认识,所接受,并继续发展;落后的低劣的东西不断被抛弃,被淘汰,从而使各民族之间共同的东西越来越多。 ”两者的性质也不相同。一般都引用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的一句话,同
11、化“即丧失民族特性,变成另一个民族的问题” 。认为同化“是民族压迫制度的产物,也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形式。 ”“统治民族、剥削阶级所奉行的这种强迫同化政策,造成民族隔阂、对抗和冲突,毒化民族关系,加深民族壁垒,是妨碍民族接近,阻碍历史进步的。 ”而“自然同化是历史发展中的进步现象,强制同化是建立在被同化民族的痛苦的基础上的,是违背被同化民族意愿的。因而是民族压迫的一种表现,我们坚决反对。 ”10 许多著作在论述民族融合的过程中显示出民族融合的实质,它是各族“互相交往、互相联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的东西日益增多,原有的特征越来越少,直到完全消失的结果。 ”11由此看来,上述著作对于民族同化
12、与民族融合二词区别得是很清楚的,民族同化存在贬义词的性质也是很明确的,而民族融合的性质自然有所不同,有的著作甚至提出“不应在民族不平等条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轻易地谈民族融合问题。 ”12民族同化研究综述张军伟(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摘 要:民族同化指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丧失本民族特征而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民族同化是研究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民族同化的相关研究进行检索后,进行了一番梳理,区分了易与民族同化相混淆的概念,对民族同化进行分类,总结了影响同化的因素,以及看待民族同化的不同态度。关键词: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民族整合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
13、章编号: 0000-0042200701-0025-00041 民族同化的定义民族同化的定义有略有区别的两种。第一种认为,民族同化是一个民族或其部分,变成了别的民族的一部分。金炳镐认为,所谓民族同化,就是指民族在交往过程中,丧失自己民族的特征,接受别的民族的特征,变成别的民族的组成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2吉平认为,所谓民族同化,是指一个民族接受另一个民族的特征,逐渐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最后变成另一个民族的现象。3孙进己指出,少数民族的一部分成员迁居汉族融入汉族,汉族的部分成员迁居各少数民族居住区,融入各少数民族,这两种情况大都是一个民族丧失了自己的民族特征,加入别的民族,称之为民族同化。4另
14、一种认为,民族同化指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辛普森认为,所谓同化(Assimilation),是指具有不同种族和民族背景的人,在一个更大的社区生活中,摆脱原有民族背景和文化的束缚而相互交往的过程。5笔者发现,大多数学者们的认同第一种解释,第二种理解类似于民族融合。2 易与民族同化相混淆的几个概念易与民族同化相混淆的概念有民族融合、民族整合、消极适应、文化变迁等。首先,民族同化区别与民族融合。民族融合应该是两个民族各自丧失部分特征,获得部分新特征,而形成新的民族。而民族同化则是一个民族丧失其固有特征,接受另一个民族的特征。4民族融合可发生于多个民族之间,而民族同化只发生于两个民族之间,从而区别于
15、民族融合。6其次,民族同化区别于民族整合。民族整合就是多民族国家综合运用政策措施,对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以实现国内民族关系、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和谐。也就是说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治理功能,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讲,民族整合也是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治理过程。7民族整合的主体是多民族国家,客体是民族关系和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族同化的主体是统治民族或先进民族,客体是被统治民族或落后民族。民族整合是多民族国家的一种治理功能,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是其重要内容;民族同化是民族消亡的形式 ,主要反映的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关系。7最后,民族同化不同于通过克制达到相互妥协消极适应过程。也不
16、同于文化适应或文化变迁,文化变迁是由于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化体系相互接触或者具有某一社会文化背景的成员转而适应另一种全新的社会文化环境而引发的。同化与血统混合或生物融合也有区别。53 民族同化的类型按同化的程度,民族同化可以分为程度不等的几类或几个阶段;按同化的途径民族同化可分为两类。一是按同化的程度分类。辛普森将民族同化分为程度不等的七类。分别为:完全隔离 ;程度不同的非完全隔离状态;美国、加拿大、瑞士随处可见的多种文化并存现象;表面提倡机会均等 ,但实际上不同民族群体间仍存在着文化与社会结构差别的虚假整合;部分同化(例如小城镇中趋向于身负两种文化而避免处于边际地位的犹太人,见 W illiam
17、s 1964, pp. 303-304);个体同化和群体同化;完全同化 ;5完全同化意味着人群中已不再有基于种族或民族观念而相互隔离的社会结构。5何叔涛认为,民族同化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从现象到本质,从形式到内容的渐变过程。即由量变到局部质变再到根本质变的辩证过程。民族同化的渐变过程可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始于服饰、饮食、居住等生产生活方式吸收其他民族的特征,在语言方面出现双语现象。第二个阶段表现为通过吸取外民族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信奉外民族的宗教而逐步改变本民族伦理道德、宗教信仰等精神文化的价值趋向。第三个阶段则表现为丧失本民族的民族自我意识而代之以视自己为同化民族一部分的新
18、民族自我意识。民族同化过程中第一个阶段为民族之间的接近与表层文化的趋同。第二个阶段是同化民族与被同化民族两种文化特征的并存,是同而未化。第三个阶段则是同化的最终实现,其标志为民族自我意识的改变。6二是按同化的途径分类。孙进己指出,民族同化分为强迫同化和自愿同化。强迫同化往往是征服民族、统治民族采取一些措施强制进行的。如清朝强迫汉族剃发易服。4吉平指出,民族同化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强制性的,即以暴力或特权手段对弱小民族实行同化;另一种是自然同化,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 ,各民族之间的频繁交往,民族间的自我异化。这种同化是历史的进步,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趋势。3何叔涛指出,区分民族间自然同化与强制同化的
19、根本标志在于同化过程中是否使用政治暴力和凭借民族特权。借助暴力和特权所进行的同化是强制同化,是民族压迫的表现。如满族入关后强迫汉人剃头易服。而自然同化则是潜移默化,是自然而然地产生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过程之中。自然同化一般表现为先进民族同化后进民族,是先进取代落后,落后向先进靠齐。后进民族即使以武力征服统治了先进民族,最终也要被先进民族的先进文化所征服,如中国历史上入主中原的诸多游牧民族最终被汉文化所征服,同化于汉族之中。64 影响同化的因素影响同化的因素包括通婚、经济、国家政策、国际、人口、生态、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等几类。4. 1 通婚因素 现代民族学认为,广泛通婚是使不同民族融合为一个
20、民族的首要因素。因为通过联姻通婚和子孙世系认领可以构建起源上的联系,实现起源认同。而起源认同则是民族认同的基础和核心。所以如果一个民族不能与主体民族广泛通婚,即使其民族文化与主体民族文化已经趋同,也不可能实现与主体民族的真正融合。美国黑人的文化与主流社会的文化已相差无几,甚至其区别只有象征意义,然而美国黑人至今仍未能同化于主流社会,就是一个证明。84. 2 经济因素 物质交往是民族交往的基础,社会关系包括民族关系,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因此,一个民族的内部结构以及与其他民族关系的格局,主要取决于该民族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程度。世界民族发展的历史一再证明:民族的同化是后进的经济和文化向先进的经
21、济和文化学习和过渡的过程,这是历史的发展规律,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自然现象。也就是说,民族的同化就是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取对方之长补自己之短,而绝不是相反。否则民族就不会进步,历史就会倒退。84. 3 国家政策因素 一般来说,在一个国家里,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处理得如何,关键取决于这个国家的民族政策是否成功。尽管世界各国的民族状况千差万别,各个国家采取的民族政策也不尽相同,但是,从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中可以得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即民族平等的原则。这是任何国家制定民族政策和处理民族问题都应该遵循的根本原则。违背这个原则,任何形式的强迫同化政策都是不会成功的,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84.
22、4 国际因素 国际因素对一个国家民族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有一定的影响。纵观二战后民族发展的总趋势,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特点:强制性的民族同化政策纷纷遭到失败,民族平等意识、民族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多元种族、多元文化的政策已被越来越多国家所采纳,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84. 5 人口因素 人口即群体的相对规模在同化中的重要作用,夏威夷作为案例可给予充分说明。在那里,规模较小的民族群体相对于规模较大的民族群体,有一种更强的族外通婚趋势,但就女性而言,性别比愈均衡的群体,这种趋势也愈强。54. 6 生态因素 生态因素在美国各民族的同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美国有许多由不同移民群体建成的“文化岛”,这些“文
23、化岛”虽给移民提供了一种安全感,但同时也把新移民与美国主流社会隔离开来,在老美国人看来,它们拉开了移民与美国主流社会生活的距离。54. 7 语言使用 移民对当地语言的使用和掌握情况,是考察其同化于当地情况的重要指标。因为族群间最明显的文化差异首先是通过语言表现出来的。语言行为即不同身份的人的行为,“语言是证明自己身份的手段”,语言和语言使用者的身份密不可分。其次,语言既是文化的象征,也是交流的工具。94. 8 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是文化传统的另一个重要内容。不同族群在宗教信仰上的差异可能会直接导致迥异的族群关系,从而影响移民群体的同化速度和进程。94. 9 生活习俗 民族习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是
24、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在饮食、服饰、居住、婚姻、丧葬、节庆、娱乐等方面形成的不同的风俗习惯。它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着各个民族的历史传统、心理素质、宗教观念,成为体现各民族特点的一个重要内容。马克斯韦伯认为,不同群体之间迥异的习俗差异,在人种的共同情感和血缘亲和观念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一种与遗传的外貌特征具有完全同等重要的作用。在习俗演化的整个过程中,文化观念往往处于先导的地位,没有文化观念的转变就不会有生活习俗的真正演化。9另外种族、结构等因素也将影响同化的速度。综上所述,影响民族同化的因素很多,但是,上述几种因素并不是平等的,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时期,各因素的作用大小不同。因此,应该考虑当时的
25、社会环境,同时应该考虑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5 对待民族同化的态度 学者们对待民族同化态度不一,主要有以下三种:有的认为民族同化是必然趋势;有的反对民族同化; 还有的认为应该有选择地看待民族同化。第一,认为民族同化是必然趋势,并支持民族同化。辛普森认为,不管在那里,只要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群体生活在一起,处于次要地位的群体中的某些成员(不论他们是否构成数量上的少数 )就会被同化。5吉平认为,民族同化必然是民族间联系越来越紧密的表现,也就是说,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民族间的优势互补愈来愈表现得强烈了,联系性就表现得十分必要;而民族同化是在联系中通过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各方面因素潜移默化
26、的长期、缓慢的过程。3第二,反对民族同化。石维生认为,中华 5000 年文明史走过的是各民族融合共生的辉煌历程,并非哪个民族同化哪个民族。所谓同化是指一方将另一方当作食物吃掉而成为其养份,中华 56 个民族的客观存在,本身即印证了几千年来谁也没吃掉谁。10大肆宣扬“少数民族被同化,是这个民族的悲剧”是国内外民族分裂分子妄图分裂兄弟民族关系的手段。汉文化不是汉族独立创造的,而是包括满族在内的全国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没有少数民族的创造和贡献,汉文化绝不会如此丰富多彩,而汉族虽然人口多,但也只是 56个民族中的一员,是 56 个民族共同构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10第三,用二分法分析民族同化。何叔涛认为,
27、民族同化分为自然同化与强制同化,前者是进步的,后者是反动的,因而二者有本质区别。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欢迎自然同化,赞成民族接近而反对民族间的强制同化。6弱小落后的民族彻底同化于先进、强大并居于统治地位的民族有先进征服后进的一面,但在历史上往往是始于强制同化而终于自然同化。因为仅靠强制同化是达不到彻底改变民族自我意识的目的的。在处于被同化过程的民族中,往往是双重民族特征与双重民族自我意识并存,并在不同年龄层次和文化层次的民族成员当中表现程度不一。6孙进己指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同化,占主流的是自然同化。强迫同化,有时反促成被强迫同化民族的民族自我意识增强,反而达不到同化的目的。只有自愿同化是潜移默化、
28、自然完成的。只要互相杂居、通婚,建立经济、文化上的密切交往,就必然会在语言、文化、体质上同化,最后民族自我意识也泯灭了。在我国历史上由于民族间的不断迁徙,汉族迁居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迁居汉族地区,因而造成的民族的同化是相当多的,而少数民族间因互相迁徙,而造成的民族同化也为数相当多。但大都属于自愿同化。历史上各族统治者,如汉族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实行强迫同化,有的无效,有的似乎见效了,但这并非强迫同化之功,而是客观上互相杂居、通婚、经济文化交流所形成的自然同化。我国历史上各少数民族统治者也曾采取过对汉族的强迫同化政策,如金代女真统治者和清代满族统治者所曾实行同化政策,大都无效,因为汉族人口多,经济
29、文化上占优势,因此自然同化的趋势不是汉族满化,而是满族汉化。最后还是自然同化战胜了强制同化。但在另一种情况下,满族把汉人编入八旗,并采取强制同化。在这种情况下满族在人口、经济、文化上占了优势,自然同化和强制同化是同一趋向的。因此,结果是八旗中的汉人在不同程度上满化了。这也主要不是强制同化之功,而主要是自然同化的结果。4总之,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只要存在不同的民族间的交往,就存在民族同化。在考察民族同化不应忽视多元文化主义,多元文化的真正涵义,则是指在同一地域内存在着多种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包括了经济、政治、语言文化、宗教信仰等等人们所遇见的一切物质的或精神领域的各个方面,这种多种文化现象和睦共处、相互依存、互相包容的局面,即是“多元文化”或“多元文化主义” 。这是当今政府为保证各个民族能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又能够保持自己的特色的一种努力,也表现了各国多民族发展的一种共同的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