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查研究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难点问题探索近年来,我国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进行了大量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根据世界银行在普惠金融指标上的最新统计,中国的大部分指标均排在发展中国家前列,账户普及率和储蓄普及率等指标甚至显著优于 G20 国家的平均值。当然,在看到这些进展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意识到,中国与全球许多国家一样,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依然面临诸如服务不均衡、成本高、效率低、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等一系列全球性难题。一、难点(一)信用环境建设滞后农村地区受经济发展程度、生活水平、金融知识普及程度等因素的制约,加之县域金融市场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又缺乏利益补偿机制,银行机构动力不足,从而造成小微企
2、业及农户等社会弱势群体金融活动不频繁,信用记录采集率较低,再加上宣传引导效果不明显,导致农村地区信用观念相对薄弱,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临洮县现有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24632 家,其中与临洮农商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有 629 户,占比仅为 2.6%;临洮县各类农民产销合作经济组织 1474 个,其中与临洮农商银行建立信贷关系的 121 个,占比仅为 8.2%。这些数字虽然只是局部状况,但明显低于经济发达地区,说明弱势群体的金融活跃度还不够高,加上农村人口的户籍信息、工商税务、居住状况等信息不能及时更新,难以准确获得这些人群的信用记录。农村地区抵押担保品较少,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较低,融资难、融资贵
3、问题并未彻底根除。普惠金融服务因其金额小、笔数多、地域分散、管理复杂,规模效应难以发挥,金融运营成本过高,从而导致融资额度越小、获得融资的成本较高。尤其对于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农村贫困人口这些弱势群体而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明显。临洮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 9154 户,其中从临洮农商银行获得贷款支持的 873 户贫困户获得贷款 4975万元,户均获得贷款 6 万元,占比仅为 9.5%。除了专项扶贫贷款及用于疾病、入学等贷款执行 4.75%的年利率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贷款,虽然严格执行贷款利率上限标准让利经营,目前执行年利率仅为 6.9%,但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人群来说,贷款利息负担压力也不小
4、,而且由于这部分弱势群体没有好的投资项目,也不容易获得贷款。(二)中小金融机构实力薄弱普惠金融前沿阵地多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但中小金融机构因资金实力弱、风险管理能力差等原因,受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较大,金融风险容易积聚;因缺乏高科技创新人才和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科技应用能力有限、创新后劲不足,限制了其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高层次金融服务的能力;同时,受互联网金融及各类投资型理财产品的冲击,存款增速放缓,资金池作用弱化,进而影响到中小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投入。今年以来,临洮县各家金融机构存款仅增长7.08 亿元,增速明显较往年放缓,导致金融机构资金吃紧,在普惠金融领域的投入不足。(三)金融资金外
5、流严重银行是高风险行业,高门槛有利于防范风险。弱势群体的弱质性,使其相对高端客户缺乏竞争优势。金融服务门槛较高,导致资金自然优先向大企业集中、服务优先向大客户倾斜,形成金融资源配置上对弱势群体的“挤出效应” 。而普惠金融作为一种低门槛的服务方式,门槛的降低在提高弱势群体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同时,也加大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压力,受银行考核机制的影响,工作重点难以聚焦到普惠金融。从客观情况看,县域实体经济与农村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基础差以及自身积累能力弱等问题,导致县域实体经济承贷基础不够。从主观条件看,一些大中型银行机构实施“抓大放小”的经营战略,不断从基层银行机构抽取资金“回灌”大中型企业和工程
6、基建项目。而对于不能产生短期效益或综合效益不好的县域实体经济,它们则缺乏支持动力,部分银行机构甚至停止开展县域以下信贷工作,彻底变成了县域资金的“抽水机” 。临洮农商银行以占县域金融市场 39%的存款,发放了占全县金融市场 50%的贷款,充分说明了这种现象。二、对策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让每一个有金融需求的人都能够及时、方便、有尊严地以适当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条件下,由于金融资源总量相对不足,服务手段总体落后,加上地域自然禀赋、自身条件制约等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难以获得及时、方便、持续的金融服务,他们毫无疑问应成为普
7、惠金融的重点关注对象。对于这些群体而言,无论是出于自身愿望还是政府意愿,通过各方努力加快发展进而迅速改变现状就成为他们最现实、最急迫的需求。(一)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信息与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实现企业经营者、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依法采集户籍所在地、违法犯罪记录、工商登记、税收登记、出入境、扶贫人口、农业土地、居住状况等政务信息,采集对象覆盖全部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及小微企业。(二)加快完善并推进“两权”抵押。在健全完善现有“三农”金融政策基础上,研究论证相关综合性法律制度,
8、满足“三农”金融服务诉求。对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技术专利权、设备财产使用权和场地使用权等财产权益,积极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流转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使农村群众拥有流转价值较高的担保品。(三)鼓励金融机构到县域以下市场设立机构,让金融机构扎根基层、服务社区,为小微企业、 “三农”和城乡居民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同时,在税收等方面继续予以减免优惠,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回流本县经济;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 “三农” 、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四)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9、立足公共财政职能,重点针对普惠金融服务市场失灵的领域,遵循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对普惠金融相关业务或机构给予适度支持,比如在对公存款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推动落实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地方配套支持,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 “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三、小结近年来,大力发展和推动普惠金融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意识,普惠金融的改革实践同样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当前普惠金融推动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一些诸如思想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手段单一等问题和偏差。有
10、些地方偏重于金融机具设施布放而忽视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的改进完善;有些地方不切合当地实际和发展阶段,盲目出台一些“跃进”式的举措;有些地方不讲求金融需求与供给的匹配,只强调现有能提供什么而忽略了对象群体需要什么。这些问题和偏差进一步表明,如果对发展对象群体的需求认识不足,推动普惠金融深入发展则可能是曲高和寡。当下,以目标群体的发展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尽管知易行难,但只要勇于探索实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以更强的担当精神,和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扎扎实实、扑下身子用心去做,知其难则不难矣!一是以改革创新为统领,对现有金融政策、服务方式、金融产品进行梳理和修正,使之最大限度地贴近对象、贴近实际、贴近需求。二是深入研判经济发展现状和变化,找出变化发展中个体最迫切的现实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因时而变;三是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普惠金融,根据发展需求与时俱进地制定短期、中期、长期的目标,保持定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