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叔 鼎的定名与西周历史上的 国陈 絜 马金霞(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自 20 世纪以来,中国古史研究中的诸多疑难问题之解决,多仰仗于考古新发现所提供的新证据。尤其是殷商与西周时期,甲骨刻辞与周代金文逐渐成为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史料,不经意间所发现的某些新材料,往往会成为解决相关疑难问题的钥匙。显然,山西晋侯墓地 M114 出土的叔 鼎,大概也能起到相同的作用。本文试就该器的定名及与“ ”字的释读有关的诸如“ 王” 的族源、来历等问题做出论述。不当之处,祈请专家、同好斧正。当然,与“ ”字有关的问题还有一些,例如西周历史上诸虞(吴)的关系问题,但这个话题过于复杂,而相关的材料尚有缺环,故还是留待条件成
2、熟后再作讨论不迟。一、关于叔 鼎定名的补充性意见在山西曲沃北赵晋侯墓地第六次发掘中,曾于 M114 中出方鼎一件。 1从该鼎形制、纹饰及铭文布局各方面看,为典型的西周早期器物。在方鼎内壁,共铸铭文 8 行 48 字(图一):隹(惟)十又四月,王 、大 、 ,在成周。咸 ,王乎(呼)殷厥士, 叔 以裳、车马、贝卅朋。敢对王休,用作宝彝,其万年扬王光厥士。图一:叔虞鼎铭文拓本及释文1 北京大学文博学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六次发掘 , 文物2001年第 8 期。2该器铭文,已有众多学者加以考释 1,笔者以为,除“ ”字之外,铭文大意或已基本搞清,故隶定与句读主要上是取众家之
3、长而成,其中“ ”字从黄锡全先生说, “裳”字取吴振武先生说,其他多从李伯谦、李学勤两先生之意见。其大意或可串讲为:某年十四月,王在成周行 、大 、 等祭祖礼。 礼完毕之后,王召集参与祭祀的众士,并赏赐给叔 裳、车马以及货贝三十朋。于是叔 称颂周王的休美,作宝 彝以示纪念,并永远称扬周王赏赐众士的恩德。该器铭文的意义是多方面,如“惟十又四月”之辞,在周初历法研究上很有价值,联系新近发现的覐公簋铭文“遘于王令昜(唐)伯侯于晋,惟王廿又八祀”之记录, 2说明我们对西周历法、王年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个世纪末“断代工程”所作的周初王年的拟合工作目前看来似有缺陷。可以肯定,成王与康王二者中,起码
4、有一王其在位年数有二十八年,设若覐公簋铭文中的“王”确系康王,那么其在位年数很可能有二十九年甚至更高。 3这一结果与“断代工程”所公布的周初王年的初步意见 4之间有较大出入,而其中的症结之一或在于我们原先过高地估计了周初历法的严密度,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许多现代手段反而显得不太适用。再如,通过对“叔 ”的考辩,有助于对西周晋国历史与晋侯墓地的认识,尤其祭祀礼器的埋藏问题需要我们做综合性的全面细致的梳理。当然,考辨“ ”字,对清理聚讼已久的宜、虞、吴诸国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有所助益,尤其是对金文“ ”国的认定,帮助极大。现在,我们回到正题,来说说“ ”字的声读、本义与方鼎的定名等问题。铭文中所涉及的两位
5、人物,一为周王,一为叔 。李伯谦先生在他的文章中曾指出,“我颇怀疑铭文中的叔夨就是晋国之始封君唐叔虞,主持祭祀的王就是成王” 。 5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考虑到文献中的相关记载以及该鼎的形制,我们同样认为,这样的推测很有道理。但不同的意见还是很多,主要的疑问便在于“ ”、 “ (吴) ”、 “ () ”、 “ (虞) ”几个字之间的相互关系上。所以,我们愿意联系金文、竹简文字等材料,从字形的角度进一步论证李伯谦先生的意见。在讨论上述四字的关系时,我们似应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就是形声字的来历,或称之为形声字的造字途径;其二,则是古文字中的增繁问题如添加“口”部的现象。第一、在汉字的古文
6、字阶段,形声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二,一是在初文之上添加声符,二则是在已有的文字上添加义符。至于直接拼合声符与义符而形成新的形声字的方法,不要说在古文字阶段罕见运用,即便在整个汉字发展史中也很少被使用。这个问题,裘锡圭先生有非常细致的论述, 6这里似无须饶舌了。而与本文直接相关的则是第一种造字途径。1 主要研究文章有:李伯谦:叔夨方鼎铭文考释 , 文物2001 年第 8 期;李学勤:谈叔夨方鼎及其他 , 文物2001 年第 10 期;饶宗颐、黄盛璋、朱凤瀚、刘雨、吴振武、张懋镕、王占奎、田建文、孙庆伟:曲沃北赵晋侯墓地 M114 出土叔夨方鼎及相关问题研究笔谈 , 文物2002 年 5 期;黄盛璋
7、:晋侯墓地 M114 与叔夨方鼎主人、年代和墓葬世次年代排列新论证 ,载上海博物馆晋侯墓地出土青铜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2 年版;黄锡全:晋侯墓地诸位晋侯的排列及叔虞方鼎补证 ,同上;李学勤:叔虞方鼎试证 ,同上;沈长云:新出叔夭方鼎中夭字的释读问题 ,同上;冯时:叔夨考 ,同上;刘雨:叔虞方鼎铭的闰月与祭礼 ,同上;曹玮:叔夨方鼎铭文中的祭祀礼,同上。2 朱凤瀚:覐公簋与唐伯侯于晋 , 考古2007 年 3 期。3 今本竹书纪年云康王“九年唐迁于晋,作宫而美,王使人让之” ,而古本竹书纪年则曰:“作宫而美,康王使人让之。 ”将二者做对照,今本之说似有所本。所以,我们
8、可以推断,今本或夺“廿又”二字,也就是说,康王二十八年燮父被改封于晋,在其后的一年中,燮父在晋地大建宫室,至二十九年才正式迁都于晋。4 周初王年数据参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 19962000 年阶段成果报告 (简本) ,第88 页,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0 年版。5 李伯谦:叔夨方鼎铭文考释 。6 裘锡圭:文字学概要 ,第 151-156 页,商务印书馆 1990 年版。3如“饮”字,最早是从“酉”从“欠” (或省作“人”形)会意,作“ ”(甲文, 合集10406 反)或“ ”,后来为标识该字的读音,所以添上一声符“今”而成“ ”之形。又如“扬”字,初文“ ”为从“玉”从“丮”
9、会意,而我们熟知的即如本铭中的属于形声字系统的“ ”构,显然是在“ ”字的基础上添加声符 “昜”而成的。所以,商周金文中文义近似的词句中会使用不同形构的“扬” ,例如:1、省 (扬)君赏(小子省卣, 集成5394,商晚期)2、 (扬)王光厥士。 (本器,西周早期)当然,还会有些通假现象,如:3、貉子对昜(通“扬” )王休。 (貉子卣铭, 集成5409,西周早期)4、 仲休。 ( 尊, 集成 5988,西周中期)由貉子卣铭文中的假借字“昜”字之用为推断依据,再加上“ ”、 “ ”二字在时代上的早晚关系,可以肯定, “ ”乃是一个双声字,而其中所从之“昜” ,必属后添的声符。至于西周金文中习见的“
10、 ”、 “ ”、 “ ”、 “ ”、 “ ”诸形,其实都是“ ”字的变体。其中“ ”构是由于古文字阶段文字构件位置不定造成的;“ ”形则是在“ ”的基础上添加饰笔;“ ”属于省声;而“ ”又是在“ ”构的基础之上增饰笔画; 1“ ”属省形,但往往被今人误解为从“丮” 、 “昜”声的形声字。最后一字经过同义换旁后,即将“丮”字换成“手” ,于是演变成小篆中的所谓的从“手” 、 “昜”声的“扬”字。这样的例子在甲骨、金文中比比皆是,由此途径而形成的形声字,其读音既同于声符,又同于义符,也就是所谓的双声字。 2即是说,初文的音读与后来新造的形声字是一致的。倘若从这一角度出发,上述“ ”、 “吴” 、
11、 “ ”、 “虞”相互关系中的某些环节便可以得到比较清楚的解释。先说“吴”与“虞” 。现代汉语中的吴、虞二字,读音不同,结构迥异,当然词义上的区别也显而易见。但在先秦时代,情况并非如此。二字在音读上是相同的,均为疑纽、鱼部。词义上二者亦同,如虞 (佐)盘铭文(中国历史文物033)中有“兼 3司四方吴、林”语,其中的“吴”就是左传昭公二十年、 周礼等所讲的“虞候” 、 “虞人”以及尚书尧典中的“汝作朕虞”之“虞” ;再如“郭店楚简”中有唐虞之道一篇,其中的“虞”字都写作“吴” 。所以, “吴”与“虞”在古文字阶段事实上是一组异体字。而从早晚关系看, “吴”字的出现,显然要早过“虞” ,前者起码在
12、西周早期中段已经使用,如班簋铭文(集成4341)中便有“王令吴伯”云云之辞,倘若联系卜辞中“ ”字之形构 4,那么“吴”字出现的年代还可能要大大地提前,只是在殷商及早周时期不常使用罢了。而“虞”字之用,从目前材料来看,最早不会超过西周中期,如 1974 年扶风强家窖藏所出的恒簋铭(集成4199)中就有该字 5,而这件器物的年代大概属西周中期偏晚。上古音中, “虎”为晓纽、鱼部,它与“吴” “虞”二字韵部相同,而疑、晓同属牙音,也即旁纽关系。由此看来, “虞”字肯定是从“吴” 、 “虎”声,属于后造的用来标识“吴”字音读的形声字。那么, “ ”与“ ”的关系是否如同“吴”与“虞”呢?起码从文字发
13、展的角度看,1 也有学者认为“ ”与“ ”属于同义换旁,似不确。2 双声字的概念及其他例字可参裘锡圭先生文字学概要第 108 页中的相关论述。3 按:“兼”字原篆作“ ”,此从陈剑先生读,参氏著甲骨文旧释“眢”和“ ”的两个字及金文“”字新释 ,载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丛刊 第 1 辑,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4 参合集27543、35673 诸辞。5 其文曰:“其万年世子子孙孙虞宝用。 ”研究者以为“虞”通“永” ,或可备为一说,但不能排除用作“娱”字的可能,依照我们的推断,也就是该字的本义。具体详后。4恐怕我们不能轻易否定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唐兰先生早就指出, “ ”字从“ ”得义从“
14、虍”得声。 1窃以为,这个意见显然是可从的。但反对此说的学者则认为, “一般汉字构造,上从虍(俗称虎头)皆为形旁,下从皆为声旁” 。 2这个反对理由在我们看来其实并不充分,例如商周古文字中的“虖”与“虚” ,其中的“虍”均为声符,倘若再仔细疏爬,恐怕还能找出一些其他的例证来。第二、在汉字的古文字阶段,与“口”字相关的文字现象也同样值得重视。对此,我们也曾作过初步归纳,认为从“口”之字大致可以分作三种情况,即:一、就是形声与会意,即所从之“口”起标识词义或标识声读的作用;二、表示文字间孳乳分化关系,本字与衍生字之间在词义上有一定的联系;三、某字添“口”后,并不改变该字的词义与音读,是简构(或称“
15、初文” )与繁构的关系。 3各种例子在说“敢” 一文中已粗粗举过一些,读者可以翻阅。而第三种情形,也有助于缕清“ ”、 “吴” 、 “ ”、 “虞”之间的某些环节,所以不妨再列举几条。如甲骨、金文中常见的有“ ”与“商” 、 “ ”与“周” 、 “ (司)”与“ ”、 “受”与“ ”, “追” 与“ ”、 “逆”与“ ”、 “遣”与“ ”等等, 4甚至于有添加四个“口”的个别现象出现,如“ ”(五年琱生簋,集成4292 )与“ ”(琱生尊),之所以加四个“口”,完全是为了文字形体结构的匀称,并无其他深意。 5而竹简文字则有“矜”与“ ”(郭店楚简老子甲 7) 、 “ (智)” (郭店楚简老子甲
16、34)与“ ”(郭店楚简老子甲6) 、 “青”与“ ”(郭店楚简 老子甲32) 、 “清”与“ ”(郭店楚简老子甲10) 、 “精”与“ ”(郭店楚简 老子甲34) 、 “静”与“ ”(郭店楚简老子甲5) 、 “退”与“ ”(郭店楚简 老子甲39) 、 “安”与“ ”(郭店楚简老子甲25) 、 “ (圣) ”与“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25)等等。其中所添加的“口”形,并无具体的含义,仅仅是出于文字结构美观的目的而添设的。就本器铭文来说,其中的“ (敢) ”字与大家熟知的所谓从“口”之“ ”,在词义和音读显然是一致的,这同样是一组很好的例证(当然,此构也可以作为旧文说“敢” 的一个重要补证) 。
17、 6倘若从这一角度出发,说“ ”同于“吴” 、 “ ”同于“虞” ,自然可行。 “ ”与“吴”的关系,容庚先生尝言:“夨,国名。疑吴字省口,犹周之省口作 也。 ”7此说颇有见地。只是我们认为,二字的关系恰好是颠倒过来的,似理解作“ ” 乃“吴”字的初文或更为妥当。所以,直至春秋晚期,吴系文字中还保留着“吴”字的初文形式,如吴王戈铭文中, “吴”字便被写成“ ”之形。此外,我们在卜辞中也能找到相关旁证,如:1 唐兰:宜侯夨簋考释 , 考古学报1956 年第 2 期。2 黄盛璋:晋侯墓地 M114 与叔夨方鼎主人、年代和墓葬世次年代排列新论证 。3 陈絜:说“敢” ,载史海侦迹 ,香港新世纪出版社
18、 2006 年版。4 按:以上例证多出于容庚金文编与徐中舒汉语古文字字形表等字书,故不再一一出注。5 至于小篆中的“乱”字,说文云:“乱,不治也,从乙、 。乙,治之也。”我们似可理解为是在会意字“ ”的基础上进一步添加义符“乙”,而原本具有表义功能的会意字反而成了声符。很显然,许慎的说法颇不得要领,其“乙,治之也”之说似乎缺乏文献依据。所以,小篆“乱”字中的“乙”很可能仅为饰笔,并无表音或表义之类的任何作用。6 按:说“敢” 一文中由于漏检本器铭文中的“ ”形,故“敢”字的演变过程遗漏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中间环节,今予补正。其演化途径大致可分作二:其一是在殷商“ ”的基础上加“口”而繁化成“”;其
19、二则是“ ”字省略捕猎器具而成 “ ”,添加“口”字而由“ ”至“ ”, “ ”添加饰笔或形近替代而成所谓从“甘”之“ ”, “ ”形讹变而成战国文字中的“ ”及说文所录籀文“ ”,进一步讹变便有了小篆之“ ”形。7 容庚:金文编卷 10, “夨”字条“夨王尊”目。51、甲子卜,彭贞:王艺福,其 ( )于祖(合集 27543,何祖)2、翌日辛,帝降,其入于 ,大 ( )在庭。 (合集30386,何组)上引卜辞一说 于祖某,一说由于帝降临于 而“大 在庭 ”,依照甲骨文文例推断,“ ”与 “ ”极有可能是一组繁简不同的异体字,其词义似乎都与一种在庭院建筑中娱乐神灵的祭祀行为有关。 1二字一从“吴
20、”一从“ ”,恰好表明“ ”“吴”为同字异构。在“ ”“虞”二字的关系问题上,多数学者都认为是一组繁简不同的异体字,只是字形分析上有所区别。如唐兰先生以为“ ”字从“夨” 、 “虍”声,所以将宜侯 簋铭文中的“ 公”径读为“虞公” ,而黄盛璋先生虽同意“ 公”即“虞公”的意见,但认为“ ”字不可能从“ ”得声,而是从“虍” 、 “吴”省声。这两种颇具代表性的意见究竟孰是孰非,其实还得从“ ”“虞”二字的早晚关系上着眼分析。依照黄先生的说法推断, “虞”早“ ”晚。但就现有材料看, “ ”字早在西周初期便已出现,即宜侯 簋铭文所示,而“虞”字之用最早不过是西周中期晚段,即前述恒簋铭文所示。所以,
21、根据我们前面所讲的添加“口”字繁化现象判断,“虞”恰恰是“ ”字添“口”后的繁构。这样看来,黄先生的字形分析肯定有问题,起码缺乏文字字形上的早晚传承依据。而唐先生的分析,明显要合理一些。倘若再联系前文所述的初文加声符的形声字的产生途径,我们便有理由相信,“ ”字其实就是一个双声字,是在初文“ ”字之上添加声符“虎”而成的,“ ”的读音,肯定和“ ”字相同。非要依据传统六书的分析术语来解释的话,就是从“ ”、“虎”省声。宾组卜辞中“ ”字频繁出现, 2可见,在这组异体字中, “ ”之时代是最早的。过去以为宾组卜辞中也有“ ”字,即合集18319 所示。但细审拓本,其形构其实是从虎从大,与“ ”无
22、关。 3所以,我们上述 “ ”、 “ ”间的关系推断,应该可以成立。分析至此,关于“ ”、 “吴” 、 “ ”、 “虞”四字间的传承发展之关系,似可归纳为以下两条途径:其一、 (初文) (初文基础上添加声符“虎” )虞( 字基础上添加“口”而繁化) ;其二、 (初文)吴(初文基础上添加“口”而繁化)虞(吴字基础上添加声符“虎”) 。这两条途径,可谓殊途同归。总而言之,商周古文字材料中所出现的这四个字的总体关系是同字异构。只是其中的“ ”使用频率较低,到西周中晚期之后彻底被其繁构“虞”所取代,而初文“ ”在很长时期内与“吴” 、 “虞”并行使用,但最终还是退出汉字舞台。这样的结论是否准确,我们还
23、可以从“左” 、 “圣”等字的发展变化轨迹中找到佐证。如,在商周古文字材料中,“左右”之“左”其初文为“ ”(甲文,合集5825),后来则有添加“口”部的“ ”形(班簋,集成4341。亦见于郭店楚简老子丙6)以及添加了声符的“ ”形 4(同簋,集成4271。又“ ( )”字1 倘若我们的推测不误,似乎表明卜辞中的上帝也是受祭的。再联系商晚期 其卣铭文中的相关记载,就更能证成上帝也属商民族的祭祀对象这一观点。这个问题我们将另撰文字。2 如合集1051 正、1825、14128 正、14708、14709、21110 诸辞所示。3 按:此为刘源兄所发明,谨致谢忱。又该辞已残,具体词义不明。4 中山
24、王 诸器铭文中的 “ ”字,一作“ ”(中山王 壶, 集成9735),一作“ ”(中山王鼎, 集成 )2840 ),这也证明上部所从之“木”(即“ ”之省变)为声符。由此也说明虞 盘铭文中的“ ”字其音当与“左”同,读为“佐”相对其他诸说稳妥。6所从 1,见郭店楚简缁衣19),而最繁的字形结构则为既标音又添“口”的“ ”(酓 鼎 ,集成 2794,又 郭店楚简老子甲6、郭店楚简穷达以时4),这一繁构,既可能是从“ ”添加声符而得,也可以是从“ ”添“口”繁化而成。这一演变轨迹,与前述“ ”字诸形间关系完全一致。同样,“圣”亦有“ ”、 “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25) 、 “聖”、“ ”(郭店楚
25、简唐虞之道1)诸形。其中“ ”为初文,添“口”后则作“ ”形,而“聖”则为初文基础上添加声符“壬”后的双声字,表示“ ”当读作“壬”也即“挺”之音, 2而其最繁的形体则为“ ”,也就是在 “聖”字基础之上添 “口”繁化。显然,上述“左”与“圣”字,其演变过程是可以作为“ ”、 “吴” 、 “ ”、 “虞”同字异构之旁证的。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周代金文中“ ”、 “ ”无别,如陇县南坡出土的 仲诸器中,该字便有头部左倾与右倾的异构 3。同样, “吴”字亦有“ ”、 “ ”等体,也能证明相同的问题。因此之故, 说文中的依据头部的倾斜方向而强分“夨(仄、昃) ”与“夭”的做法,是没有依据的。即便东
26、周以后有这样的区别,也跟商周文字中的“ ”字没有多少牵联,至少从音读上讲,三字之间的声韵过于悬隔,很难相通。我们颇怀疑, “”或为 “娱乐”之“娱”的初文,它描述的是人在娱乐时的一种形态或体态。 诗经周颂丝衣有“不吴不敖”之辞,毛传曰:“吴,哗也。 ”正义本“吴”或作“娱” ,故曰:“人自娱乐必讙哗为声,故以娱为哗也。定本娱作吴。 ”可见,这里的“吴,哗也”所用的就是该词的引申义。又前引卜辞中“其 于祖 ”、 “大 在庭”等占卜之辞,似亦可作为“ ”为“娱”字初文之旁证。至于用作国名、族名、地名的时候,它仅仅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的假借现象,并无太多深意可言,或该词已是一词多义。所以,像散氏
27、盘铭文中“虞” 、 “ ”并存是可以理解的。职是之故,我们基本可以断定,把“ ”视为“吴”、“ ”及“虞”之初文是可以成立的,故而将叔 鼎定名为叔虞鼎亦属必然,该器的主人就是晋国的始封君唐叔虞,而铭文中的王自然便是成王了。可作补充的是,尽管叔虞方鼎的器主为唐叔虞,但 M114 之墓主人肯定与叔虞本人无关,而从新近刊布的与昭王南征虎方事件有关的 甗铭文看, 4M114 主人的下葬时间最早也不会超过昭王末年,而最大可能是在穆王时期,所以该墓主人只能在燮父和武侯宁族之间选择。倘若说“ ”确实与某代晋侯的名号相关的话,那么,属于宁族的可能性或许更大。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清理的晋侯墓地中,并无唐叔虞及叔虞
28、之子燮父的墓葬。二、 国的族源及其来历既然“ ”字同“吴” 、 “ ”、 “虞” ,我们不妨借此机会谈谈 王的族源与来历的问题。1 按:郭店简缁衣引诗作“执我 (佐佐)” ,而今本 礼记缁衣作“执我仇仇” ,故“佐”读为“仇” 。就“佐”字本音言,与“仇”相隔较远。但二者词义相近,所以,读“佐”为“仇”应属所谓的“同义换读”例。2 说文以为“圣”字从耳呈声,似不确。3 卢连成、尹盛平:古夨国遗址、墓地调查记 , 文物1982 年第 2 期。4 孙庆伟:从新出 甗看昭王南征与晋侯燮父 , 文物2007 年第 1 期。7在西周青铜器中,有不少 王之器,如 王觯(集成6452) 、 王鼎(集成214
29、6) 、 王簋盖(集成 3871)等等。其他像同卣铭文(集成5398)中也曾提及“ 王 ”。这无疑说明,在西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以 为称的诸侯国。关于 国的族系,学界通常依据以下二条材料来定:1、 王作奠姜尊簋,子子孙孙其万年永保用。 ( 王簋盖)2、散伯作 姬宝簋,其万年永用。 (散伯簋, 集成3779)研究者依照自己的对铭文同理解,或主姜姓 1,或主姬姓 2。个中分歧,至今犹存。其实,上引材料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它们都不是标准媵器(至少是很难判别的) 。有鉴于此,我们在探讨该问题时,就不得不将话题扯得远一些,不妨先师酉诸器说起。现录相关文字如下:惟王四祀九月初吉丁亥,王各于大室,使师
30、俗召师酉。王亲袤 师酉,赐豹裘。曰:“ 夙夜,辟事我一人。”酉敢拜稽首,对扬皇天子不显休,用作朕文考乙伯、 姬宝尊彝。酉其用追孝,用祈眉寿、福禄、纯鲁。酉其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享孝于宗。(师酉鼎,中国历史文物041,共王四年 3)惟王元年正月,王在吴大庙,公族鴻釐入右(佑)师酉,立中廷,王乎(呼)史墙册命师酉:“司乃祖嫡官邑人、虎臣、西门夷、 夷、秦夷、京夷、 人夷。新赐汝赤巿勿废朕命。 ”师酉拜稽首,对扬天子不显休命。用作文考乙伯、姬尊簋。酉其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 (师酉簋, 集成4288,孝王元年)据师酉簋铭,吴有太庙、有公族。所谓“公族” ,也就是左传等文献中屡屡提及的的“公族” ,所以
31、吴的地位,大致与当时的诸侯国相似,或可能就是典籍及西周金文所见的“友邦冢君” 4、 “邦伯” 5与“邦君” 6一类的比较特殊的邦国。 7而册命师酉的仪式是在吴太庙举行的,依照西周册命礼的一般程式,师酉当为吴国族成员。师酉称其母为“ 姬” ,由此可知,吴绝非姬姓之国。 8上述两器,一为国家博物馆于新近征集所得,另一件则为传世器,皆不足以直接说明这一非姬姓吴国的地望之所在。但师酉家族世代所守的职事是管理“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 人夷” ,这些夷族似乎就是居住在雍州一带的戎族。因此,我们推测,当时关中地区,定当有一个与姬周异姓的吴国存在。至于具体地望,师询诸器大概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32、其中师询簋铭文曰:王若曰:“师询!不显文武,膺受天命亦则,于汝乃圣祖考,克左右先王,作厥肱股,用夹召厥辟,奠大命,盩和于政。肆皇帝无睪,临保我有周与四方,民无不康静。 ”王曰:“师询!哀哉!今日天疾威降丧,首德不克尽,作夒(忧)于先王。郷汝考屯恤周邦,妥立余小子,恤厥事,隹王身厚。今余惟 乃命,命汝惟拥我邦大小猶邦,佑潢辟,敬明乃心,率以乃友,捍御王身。欲汝弗以乃辟陷于艰。赐汝秬鬯一卣、圭瓒、夷狁三百人。 ”询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休。用作1 张政烺:夨王簋盖跋 , 古文字研究第 13 辑,中华书局,1986 年。2 沈长云:谈铜器铭文中的“夭王”及相关历史问题 , 考古与文物1989 年 6 期
33、。3 师酉、师询诸器的年代依朱凤瀚先生说。详氏著师酉鼎与师酉簋 , 中国历史文物2004 年第 1 期。4 尚书牧誓 。5 尚书酒诰 。6“邦君”金文习见,如义盉盖(集成9453) 、静簋(集成4273) 、豆闭簋(集成 )等等,而班簋铭文(集成4341)则又有“邦冢君” ,盖与“邦君”同。7 按:对于金文中的“邦君”问题,笔者将另作专文探讨,此不赘言。8 按:集成2600 所著录的西周晚期器吴王姬鼎铭文曰:“吴王姬作南宫史叔飤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吴王姬”之称,颇能说明吴非姬姓之国。该器现藏于陕西西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我们推测,其出土地亦当在西安附近地带。8朕剌祖乙伯、同益(谥)姬
34、宝簋。惟元年二月既望庚寅,王各于大室,荣入佑询。 (集成4342,夷王元年)而询簋铭文则云:王若曰:“询!不显文武受命,则乃祖奠周邦。今余命汝啻官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 夷、师笭侧薪、华夷、 人夷、 人、成周走亚、戍秦人、降人、服夷。赐汝玄衣用事。 ”询稽首,对扬天子休命。用作文祖乙伯、同姬尊簋。询其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惟王十又七祀,王在射日宫。旦,王各(格) 。益公入佑询。 (集成4321,厉王十七年)其中询簋铭文中提到“用作文祖乙伯、同姬尊簋” ,师询簋铭中则提到, “用作朕烈祖乙伯、妣谥姬宝簋” 。比照前述师酉诸器中的亲称,可以推断,师询当为师酉之子。 1从二人的职守上
35、也能看出这一点来。而询簋有明确出土地点的,即今陕西省蓝田县城南寺坡村。2 所以,我们至少可以推测,西周晚期,这个与姬周异姓的吴,大概也在蓝田一带。如前文所述, “ ”为“吴”之初文,故“ 王”也就是“吴王” 。此中便引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师酉、师询所在的吴国与“ 王”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根据考古调查, 国的地望在汧陇河谷台地,相当于陕西省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而宝鸡县贾村塬则可能是该国的国都所在地。 3属于大周原及其邻近区域。从考古材料看,西周时期,汧陇河谷台地及其邻近地区盘踞着大量的强宗大族,如周、召(晚期以后可能迁徙至成周一带) 、虢(西虢) 、邢、奠、散等等,皆散布于此,它们大
36、概是作为太王故邑及宗周在西边的屏障而存在。宝鸡县在属于宗周地区的蓝田之西。两地相距大概在 500 华里左右。粗略看来, 国与吴国似乎毫不搭界。但参照周、邢的情形 4, 即为吴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也就是说,千阳、陇县、宝鸡县一带是该国的封邑,封邑内的具体事务或由 仲等负责,而吴侯(也即 王及师酉、师询等人)本人则在王朝任职,辅佐周王。 5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与西周中晚期的局势有关,当时的 国很有可能是受戎狄的逼迫而东迁到了蓝田一带了。因为就目前所能见到的 国铜器而言,其中自称“ 王”者,多为西周早期器物。惟 王簋盖的年代相对晚一些,但从纹饰等情形判断,大概也是西周中期晚段的器物。 6其他涉及 王
37、的同簋,其年代大致也在西周中期。晚期以后似乎不再有“ 王 ”之器了。此其一也。其二,从师询簋铭文看,在夷王元年之前(大概是孝王时期),周王朝曾有非常大的变故,所以,周夷王便说了一些“哀哉!今日天疾威降丧,首德不克尽,作夒(忧)于先王。郷汝考屯恤周邦,妥立余小子,恤厥事,隹王身厚”之类的话。因此我们推测,在孝王之世,周王朝与西方的戎狄可能发生过一些大的战事,作为周王朝西方屏障的 国,在与戎狄的战争中可能受到重大挫折,故而将宗庙社稷东迁到了宗周附近。不管怎么讲,说“ ”就是非姬姓的吴国之可能性还是极大的。也正因为是非姬姓之国,所以才会在自己的封国内自行称王。 71 郭沫若:弭叔簋及訇簋考释 , 文
38、物1960 年第 2 期;朱凤瀚:师酉鼎与师酉簋 , 中国历史文物2004 年第 1 期。2 郭沫若:弭叔簋及訇簋考释 , 文物1960 年第 2 期。3 卢连成、尹盛平:古夨国遗址、墓地调查记 , 文物1982 年第 2 期。4 参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 ,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 391392 页。5 按:穆王时期的班簋铭文中曾提及“吴伯” ,在对东国 戎的战争中,穆王命他“以乃师左比毛父” ,同时命吕伯“以乃师右比毛父” 。而毛公所掌控的部族有“緐、蜀、巢” 。吕、緐、蜀、巢等国族,皆地处宗周及太王故邑的西边或西南,所以我们推断,吴之地望亦在附近。而“左比毛父”的这个吴伯,或许
39、就是国的某一代诸侯。6 王光永:宝鸡县贾村塬发现夨王簋盖等青铜器 , 文物1984 年第 6 期。7 异姓称王问题可参张政烺先生夨王簋盖跋一文。9当然,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补充说明。前引散伯簋铭文曰:“散伯作 姬宝簋,其万年永用。 ”此中所涉及的两位人物,也即散伯与 姬,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大概不外乎两种可能:一为夫妇,二为父女。倘若是夫妇,以西周妇女称名通例推断, 必定是姬姓。但是,在西周历史上,至少有两个姬姓的虞国,即地处晋南、与虢临近的“虞” (今山西平陆)以及地处今江苏苏州无锡一带的东吴。因此,不能保证 姬就是前面论述的 王之女。况且,我们还无法排除散伯与 姬为父女关系。不妨略举数例,以示说
40、明。己侯作姜萦簋,子子孙其永宝用。 (簋, 集成3772)己为姜姓之国,姜萦当为己侯之女。柞侯曰:“为季姬簋,其万年用。 ”(簋, 集成3752)柞为周公之胤 1,此簋亦系祚侯为其女所作。将这两件器铭与散伯簋铭文作比较,我们便很难坚持说, 姬必定是散伯的妻子。因此也没有充足的理由主张 一定是姬姓。如果是父女关系,则恰恰说明 非姬姓之族。西周时期的 国,究竟自何而来?这也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我们推测,它大概就是文王时期“虞芮质厥成”的“虞” 。依据文献记载,文王为了取代殷商,曾用武力和安抚的手段,使自己的大后方得以稳固。其中虞、芮二国便是怀柔的对象。即所谓“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其生” (诗经大雅緜
41、 ) 、 “一年质虞芮、二年伐于” (尚书大传 )等等。当时的虞国,一定是与岐周邻近。因此,从地望上判断,文王时期的虞与西周金文中所见的“ ”国可能是一非二。像虞、芮这样的旧国旧族,多属武王伐纣时的友国,也就是所谓的“友邦冢君”或“邦君” ,故入周后,地位比较特殊,是王朝的优抚对象,在各自的“封国”之内系“王”为称,似不足为怪,而且也不关乎天泽严否的问题。补记:本文初稿是马金霞同学据我“古文字学”授课大意、并收集相关材料撰写而成的。尽管当时所见资料有限,在具体的分析 论证上也显稚嫩,但还是得到了评审专家的认可,金霞同学也由此获得了首届“王玉哲文博新秀奖”的鼓励。当时是 2004 年,王先生还健在。 转眼间,先生驾鹤西去已近两年。我们这些再传弟子,用这样一篇文字来寄托对先生的思念之情,或许还算合适。所以,我在征求金霞同学的意见之后,于初稿基础上,补充材料加以修订,而其中的文字补释部分,则另起炉灶,重新写作。今与金霞同学联名发表,谨以此追念先生在天之灵。陈 絜2007 年 2 月 28 日 1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