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桥梁工程监理细则一)对人员、设备的监理工作检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有效证书,检查进场施工机械的型号、性能和完好性。必须满足施工进展要求。二)材料质量控制进场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不允许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三)各施工工序质量监理控制要点(一) 钢筋的加工制作控制1) 钢筋的表面应清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污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2)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3) 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2%,HRB335 牌号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1%。4) 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
2、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表 10.2.2 的规定。5) 用 I 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末端应做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主钢筋的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 2.5 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有拉张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6) 钢筋的焊接与绑扎接头(1)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5mm 的钢筋,宜采用焊接。(2)钢筋的焊接应采用闪光对焊。当缺乏闪光对焊条件时,可采用电孤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试验合格后才可正式施焊。(4)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
3、帮条电孤焊时,宜采用双面焊,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5)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孤焊时,两面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面接合钢筋轴线一致。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 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 10d(d 为钢筋直径) 。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孤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缝不应于小于 5d,如用单面焊缝不应小于 10d(d 为钢筋直径) 。(6)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材质出厂合格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焊条、焊剂应有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
4、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7) 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钢筋电弧压力焊可参照规范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执行。(8)受力钢筋焊接或绑扎,其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对于绑扎接头,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 1.3 倍搭接长度。对于焊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内,同一根钢筋不能有两个接头,配置在接头高度区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表 10.3.1-1 的规定,不大于 50%。(9) 电孤焊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 10 倍钢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10) 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避雨设施。(11) 受拉钢筋绑
5、所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表10.3.1-2 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 倍。(12) 受拉区内 I 级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HRB335 牌号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应做弯钩。直径等于和小于 12mm 的受压 I 级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30 倍。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7、钢筋的机械连接施工控制1)钢筋的机械连接,其接头性能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 E-3 的规定。2)钢筋连接线处的混凝土保护层宜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 15mm,连接线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 25m
6、m。3) 对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要求,可依照焊接接头要求处理。4) 带肋钢筋套管挤压接头适用直径为 1640mm 的 HRB335 牌号带肋钢筋的径向挤压连接。用于挤压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不同直径的带肋钢筋可采用挤压接头连接,当套筒两端外径和 壁厚相同时,被连接的钢筋的直径相差不应大于 5mm。 对 HRB335 牌号带肋钢筋挤压接头所用的套筒材料,应选用适于压延加工的钢材,其实测力学性能、承载力及尺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 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套筒在运输和储存中,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不得在露天堆放,应防止锈蚀和沾污。 挤压接头施工时有关挤压设备、人员、挤压操作、质量检
7、验,施工安全应符合现行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的规定。(二)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施工控制1) 宜优先使用胶合板和钢模板。2) 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支架及拱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3) 模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美观,视线流畅,可设倒角。4) 结构简单,制作,装拆方便。5) 模板,支架和拱架可采用钢材,胶合板,塑料和其他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制作。钢材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中的标准。6) 浇筑混凝土之前,模板应涂脱模剂,外露面混凝土模板的脱膜剂应采用同一品种,不能使用机油等油料,且不得污染钢筋及混凝土的施工缝处。7) 重复使用的模板,支架
8、和拱架应经常检查,维修。8) 钢模板制作(1) 钢模板宜采用标准化的组合模板。钢模板的拼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各种螺栓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2) 钢模板及其配件应按批准的加工图加工,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9) 木模板制作(1) 木模可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木模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平 整,光滑,每次重复使用的木模应在内侧加钉铁皮。木模的接缝可做成平缝,搭接缝或企口缝。当采用平缝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木模的转角处应加嵌木条或做成斜角。(2) 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10) 施工预拱度和沉落(1) 支架和拱架应预留施
9、工拱度,在确定施工拱度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支架和拱架承受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超静定结构由于混凝土收缩,徐变及温度变化而引起的挠度; 承受推力的墩台,由于墩台水平结物所引起的拱圈挠度; 由结构重力引起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以及 1/2 汽车落载(不计冲击力)引起的梁或拱圈的弹性挠度; 受载后由于标件接头的挤压和落模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支架基础在受载后的沉陷。(2) 为便于支架的拱架的拆卸,应根据结构形式,承受的荷载大小及需要的卸落量,在支架和拱架适当部位设置相应的木楔、木马、砂筒或千斤顶等落模设备。11)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期限的原则规定(1)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期限应根
10、据结构物特点、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决定。 非承重侧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所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损坏时方可拆除,一般应在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 2.5MPa 时方可拆除侧模板。 芯模和预备孔道内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现象时,方可拔除,拔除时间可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 12.4.4 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支架和拱架,应在混凝土强度承受其自重力及其他可能的叠加落载时,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不大于 4m 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的 50%的要求后,方可拆除;当构件跨度大于 4m 时,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标准值的 75%的要求后,
11、方可拆除。如设计上对拆除承重模板、支架、拱架另有规定,应按照设计规定执行。(三)混凝土的浇筑施工控制1)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并做 好记录,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浇筑。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油污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坍落度。2) 自高处向模板内倾卸混凝土时,为防止混凝土离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从高处直接倾卸时,其自由跌落高度不宜超过 2m 时,以不发生离析为度。 当倾落高度超过 2m 时,应通过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等设施下落;倾落高度超过 10m 时,应设置减速装置。 在串筒出料口下面,混
12、凝土堆积高度不宜超过 1m。3) 混凝土应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或能重塑前浇筑完成上层混凝土。上下层同时浇筑时,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保持 1.5m 以上。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逐层扩展升高,保持水平分层。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捣实方法 浇筑层厚度(mm)用插入式振动器 300用附着式振动器 300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50用表面振动器配筋较密时 150无筋或配筋稀疏时 200人工捣实配筋较密时 1504) 、浇筑混凝土时,除少量塑性混凝土可用人工捣实外,宜采用振动器振实。用振动器振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插入式振动
13、器时,移动间距不应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 1.5 倍,与侧模应保持 50100mm 的距离;插入下层混凝土 50100mm;每一处振动完毕后应边振边徐徐提出振动棒;应避免振动棒碰撞模板、钢筋及其他预埋件。a) 表面振动器的移位间距,应以使振动器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 100mm 左右为宜。分b)附着式振动器的布置距离,应根据构造物形状及振动器性能等情况并通过试验确定。c)对每一振动部位,必须振动到该部位混凝土密实为止。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4) 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的时间。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
14、时间不能超过下表的规定。当需要超过时应预留施工缝。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允许时间(min)混凝土强度等级 气温不高于 25C 气温高于 25CC30 210 180C30 180 1506)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和弯距较小且使用施工的部位,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应凿除处理层混凝土表面的水泥砂浆和松弱层,但凿除时,处理层混凝土须达到下列强度;(A) 用水冲洗凿毛时,须达到 0.5MPa。(B) 用人工凿除时,须达到 2.5MPa。(C) 用风动机凿毛时,须达到 10MPa;经凿毛处理的混凝土面,应用水冲洗干净,在浇筑次层混凝土前,对垂直施工缝宜刷一层水泥
15、浆,对水平缝宜铺一层厚为 1020mm 的 1:2 的水泥砂浆。重要部位及有防震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钢筋稀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应在施工缝处补插锚固钢筋或石榫;有抗渗要求的施工缝宜做成凹形、凸形或设置止水带。施工缝为斜面时分层浇筑或凿成台阶状。施工缝处理后,待处理层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才能继续浇筑混凝土,需要达到的强度,一般最低为 1.2MPa,当结构物为钢筋混凝土时,不能低于 2.5MPa。混凝土达到上述抗压强度的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如无试验资料,可参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附录 F-5。7)在浇筑过程中或浇筑完成时,如混凝土表面涌水较多,须在不扰动混凝土的条件下,采取措施将水排除。继续浇筑混凝土
16、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涌水。8)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对混凝土裸露面应及时进行修整、抹平,待坐浆后再抹第二遍并压光或拉毛。当裸露面面积较大或气候不良时,应加盖防护,但在开始养护前覆盖物不得接触混凝土表面。9)浇筑混凝土期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件等稳固情况,当发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10)浇筑混凝土时,应填写混凝土施工记录。11.)混凝土的养护及修饰控制(1( 对于在施工现场集中养护的混凝土,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 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2( 一般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收浆后尽快予以覆盖和洒水
17、养护。对干早强混凝土、炎热天气浇筑的混凝土以及桥面等大面积裸露的混凝土,有条件的可在浇筑完成后立即加设棚罩,待收浆后再予以覆盖和洒水养护。覆盖时不得损伤或污染混凝土的表面。混凝土面有模板覆盖时,应在养护期间经常使模板保持湿润。(3( 气温底于 5C 时,应覆盖保温,不能向混凝土面上洒水。(4( 混凝土养护用水的条件与拌和用水相同。(5( 混凝土的洒水养护时间一般为 7d,可根据空气的湿度、温度和水泥品种及掺用的外加剂等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每天洒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度。用加压成型、真空吸水等方法施工的混凝土,其养护时间可酌情缩短,采用塑料薄膜或化学浆液等养护层时,可不洒水
18、养护。(6( 当结构物混凝土与流动性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应采取防 水措施,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后 7d 以内不受水的冲刷侵袭。当环境水具有侵蚀作用时,应保证混凝土在 10d 以内,且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以前,不受水的侵袭。(7( 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采取控温措施,并按需要测定浇筑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内部温度,将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当设计无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 25C。(8( 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前,不得使其承受行人、运输工具、模板、支架及脚手架等荷载。(9( 混凝土表面的光洁修饰程度依不同部位而异,外露面无装饰设计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11.6.1 版
19、第 8 款的规定,对浇筑时无模板的外露面进行压光或拉毛,对有模板的外露面应安装同一类别的模板和涂刷同一类别的脱模剂,模板应光洁,无变形,无漏浆。发现表面质量有缺陷时,应报业主、监理批准后再进行修饰。(10( 对表面有一般抹灰(水泥砂浆抹面)和装饰抹灰(水刷石、水磨石、剁斧石)等装饰设计的结构,应在浇筑混凝土时采用表面平整的模板,拆模后按设计要求的装饰类别进行装饰。四)分部工程监理细则(一) 桩基施工监理细则1、钻孔灌注桩施工控制(1) 钻机就位前,应对钻孔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桩位的放样及复核等) 。(2) 钻孔时,应按设计资料绘制的地质剖面图,选用适当的钻机和泥浆。(3) 钻机安装后的底座和
20、顶端应平稳,在钻进中不应产生位移或沉陷,否则应及时处理。(4) 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填写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性能检测和试验,不合要求时,应随时改正。应经常注意地层变化,在地层变化处均应捞取渣样,判明后记入记录表中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2、钻孔灌注桩钻进的注意事项控制(1)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钻孔,开孔的孔位必须正确。开孔时均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后,方可正常钻进。(2) 采用正、反循环钻孔(含潜水钻)均应采用减压钻进,即钻机的主吊钩始终要承受部分钻具的重力,而空底承受的钻压不超过钻具重力之和(扣除浮力)的 80%。(3)
21、 用全护筒法钻进时,为使钻机安装平正,压进的首节护筒必须竖直。钻孔开始后应随时检测护筒水平位置和竖直线,如发现偏移,应将护筒拔出,调整后重新压入钻进。(4) 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符合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处理孔内事故或因故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3、 清孔施工要求控制(1) 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对孔深、孔径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清孔。(2) 清孔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3) 在吊入钢筋笼后,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
22、混凝土。4、 清孔时应注意的事项清孔方法有换浆、抽浆、掏渣、空压机喷射、砂浆置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1) 不论采用何种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2)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清孔,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定。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淀土厚度应符合相关要求。(3) 不得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5、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施工控制(1) 钢筋骨架的制作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2) 长桩骨架宜分段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吊装条件确定,应确保不变形,接头应错开。(3) 应在骨架外侧设置控制保护层厚度的垫块,其间距竖向为 2
23、米,横向圆周不得少于 4 处。骨架顶端应设置吊环。(4) 骨架入孔一般用吊机,无吊机时,可采用钻机钻架,灌注塔架。起吊时按骨架长度的编号入孔。(5) 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的允许偏差为: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骨架外径10mm;骨架倾斜度0.5%;骨架保护层厚度20mm;骨架中心平面位置20mm;骨架顶端高程20mm;骨架底面高程50mm。(6) 变截面桩钢筋骨架吊放按设计要求施工。(7)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搅拌机能力,应能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高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若估计灌注时间高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则应掺入缓凝剂。(8)水下灌注混凝土的泵送机具宜采用混凝土泵,
24、距离稍远的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用普通汽车运输时,运输容器应严密坚实,不漏浆,不吸水,便于装运,混凝土不应离折。其途中运输与灌注混凝土温度有关时,可参照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第 11 章、第 14 章有关规定执行。(9)水下混凝土采用钢导管灌注,导管内经为 200-350mm,视桩径大小而定。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压气试压。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 1.3 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的 1.3 倍。6.水下混凝土配制控制(1)可采用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使用矿渣水泥时应采取防离析措施。水泥的初
25、凝时间不宜早于 2.5h,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2)粗集料采用碎石,宜按碎石的级配调整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集料的最大半经不应大于导管内经的 1/61/8 和钢筋最小净距的 1/4,同时不应大于 40mm。(3)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4)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宜采用 0.4-0.5,水灰比宜采用 0.5-0.6。按有关的试验报告进行控制。(5)混凝土拌和物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应无显著离析,泌水现象。灌注时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坍落度宜为 180-220mm。混凝土拌和物中若掺用外加剂、粉煤矿灰等材料,其技术条件及掺用量可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 11 章有关
26、规定办理。(6)每立方米水下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小于 350kg。7、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技术要求控制(1)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见图所示,所需混凝土数量可参考公式(a)计算:VD(H1+H2)/4 +dh1/4 (a)式中:V灌注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 ;D桩孔直径(m) ;H1桩孔底至导管底端间距,一般为 0.4m;H2导管初次埋置深度(m) ; d导管内径(m) ;首批混凝土数量计算h1桩孔内混凝土达到埋置深度 H2时,导管内混凝土柱平衡导管外(或泥浆)压力所需的高度(m) ,即 h1=Hw. w w/c;H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c混凝土拌合物的重度(取 24kN/m) ;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重度(kN/m) ;H2H1h1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