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路资管机构参与定增模式全解 上市定向增发,是一个曾让信托疼痛,却又令之向往不已的“淘金场”。 与投资二级市场的“阳光私募 ”不同,投资定向增发股票这个“一级半” 市场,因锁定期内无法抛售,容易大幅亏损而招致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建信 信托为证大投资发行的“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平安信托的 “创富系列”均曾因亏损被大幅报道,带来声誉影响。 但定增市场的诱惑亦难抗拒。据媒体整理,今年至 9 月底共有 301 家上市 公司成功实施定增,募资总额高达 4786.15 亿元,超去年全年。定增收益更是 再获大丰收,平均收益已经上升至 60.62%,远高于股基今年以来 13.18%的平均 收益
2、。 信托不是局外人,在上市公司定增公告中,信托公司身影频频闪现,但与 券商 、基金等证券体系的机构相比,信托的参与力度、创新程度均显落后,与 之在资管市场上的主力角色不相称。认清形势,剖析各类资管机构的核心竞争 力,或能为信托业找到利润更丰厚的突破口。 定增信托三模式:华宝信托自营称王 沪上一名券商人士表示,定向增发一直是资管的重要战场,风险收益特征 介乎阳光私募和 PE 投资之间。“优势是增发的股票一般比市价有两三成的折让 ,安全垫比较厚;另外股票本身容易处置,可以通过大宗交易转让,或者由大 股东作回购承诺。” 但信托以募集资金参与定增的,为数并不多。根据万德数据 ,从 2011 年 至 2
3、014 年 10 月,名称中含有“定增”或“定向增发”的信托产品仅有 100 只 。最早一款是“广发证券定向增发 1 号信托”,受托人为中海信托,募资规模 1.5 亿元,期限、投向均无法查证。外贸信托是最为积极的发行人,100 只产品 中独占 51 款,组织了“证大金羊”、“华基丰泽”、“人合安泰”等系列发行 的产品。 但这远不是定增信托的全貌,另有部分信托以自有资金参与定向增发的情 形,并不会作为集合产品披露出来,综合前述两种情况,从资金组织方式划分 ,信托介入定增市场主要采取三种路径。 有资料可查的定增信托大多数都是“募资+通道”型,即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募资后,嵌套一个有限合伙或基金子公司
4、的资管计划,再买入定增股票。如此 间接购买,可规避证监会 “信托公司作为定向增发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 认购”的禁令。 建信证大金牛增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典型一例: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8 日 ,期限为 2 年,信托规模 4 亿元整,投资设立天津证大金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受托人建信信托代表信托计划成为有限合伙人,证大投资担 任普通合伙人。 据了解,采取这种模式的多数产品都是嵌套基金专户或子公司的资管计划 。“跟券商资管相比,基金本身的募资能力较弱,所以更多做信托通道。”深 圳一名基金子公司负责人说,目前信托这一模式已日渐式微,一方面是来自券 商、基金的竞争压力大,另
5、一方面是此前类似产品的亏损使信托公司态度谨慎 。“定增股票锁定期最短一年,这期间遇到大跌无法抛售。” 第二种主流模式是信托公司以自营资金参与定增。21 信托研究院根据数据 ,至今年 11 月 6 日,2014 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共发行 304 宗,募资 5212.7 亿 元,信托公司自营资金参与了其中的 17 宗。华宝信托是名副其实的“定增王” ,共参与 11 宗,外贸信托、陕国投各有 4 宗、2 宗。而去年曾分别参与 3 宗定 增的新华、华鑫两家均不见身影。 从公开资料看,华宝信托自营定增更多是出于利润考量。从 2011 年开始, 华宝信托人士就在媒体上看多定增市场,并发力自营投资。 最后一
6、种模式是信托募集资金投给定增市场的参与者,譬如上市公司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实际上是一类贷款。但此类产品市面已少见,有业内人士表示 此业务已基本被券商、基金接手。 “定增本来就是券商基金的主战场,研究、盯市、乃至市值管理的能力都 比信托高出一筹,大股东更信任他们。”前述沪上券商人士说。 定增资管的新玩法:收益互换 券商和基金如何玩转定增市场? 两类机构的资管计划可以直接买入定增股票,因此“募资+直投”是主流模 式,投资者承受股价波动的损益。但采用结构化设计后,这一模式可用于为定 增参与者融资:资管计划募集优先级资金(可来自银行理财等),由上市公司大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资作为劣后参与定增,本质是后
7、者借资管计划放大杠杆, 向优先级投资人支付固定收益。 结构化定增所受诟病颇多:大股东、控制人“隐身”资管计划之中,折价 买入股票后,可能通过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产业并购、对外投资合作等事宜来 拉抬股价,锁定期结束即高位套现离场,使广大跟风散户受损。而正常情况下 ,大股东、控制人参与定增所获股份锁定 36 个月,减持时有披露要求,程序繁 琐。 今年证监会出台新规,意图封堵这一漏洞:定增锁定期三年项目,发行时 上市公司必须承诺“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一年期 定增产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非关联方可以审慎参与,允许结构化产品参与 ,但是发行人关联方不能通过资管产品等通道认购。 此后
8、,资管机构主要采用两种模式来取代结构化产品。 其一是“委贷”,即资管计划募资后,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给定增参与人融 资,获取固定收益,这与普通融资信托并无二致。 第二种是“收益互换”。出资方(主要是银行理财资金)借道资管计划直接 买入定增股票,同时跟有资质的券商签订收益互换协议:出资方将锁定期的股 票收益换给券商,券商对其支付固定收益;同时,券商再与定增参与人签订收 益互换协议,将股票收益换给后者,并收取固定收益。 “其实是券商借助自己的收益互换资质,帮资金方和融资人完成互换。效 果跟结构化产品一样,但融资人不会隐身,手续比委贷模式简便,监管层也认 可。”深圳一名券商资管负责人说,但每个券商收益互换的股票池不同,需具 体协商。 他介绍,目前一年期定增资管计划期限多是 18 个月,退出期 6 个月;三年 期定增的期限在 4 年以内,如有大股东回购等安排,退出期可以大幅缩短。融 资成本视融资方资信、担保和股票不同,少的 7%8%,多的 16%,“创业板 、S T 股票我们一般不碰”。 他还表示,从投资策略看,资管计划有对接单一项目、对接一揽子项目两 种模式,近年还出现了“对冲模式”,即投资定增股票后通过衍生产品“抹平 ”其波动-由于定增股票的价格一般较市场价有 20%左右的折让,只要对冲妥当 ,就可获得相应无风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