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就业法律风险及防范 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大环境的角度来 说,就是整体就业环境风险,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就是个人就业能力 风险,从就业所涉及到的社会关系出发就是社会就业关系风险。规 避大学生就业风险的方法与途径有很多很多,但是宗旨就是提升大 学生社会存在的幸福感和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满意度。合理的规避 大学生的就业风险,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和大学生本人的共同努 力。也只有通过多方面、综合的治理,才能最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 的问题。 几年来,我国的高教事业不断发展。随着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 式己经由“国家统一分配”向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逐步走向 市场”的方向转化。当然,从其意
2、义上看,这对大学生的竞争意识, 进取精神都是有好处的。但是社会的改变必然会带来一些矛盾与问 题,当代大学生对于就业求职其中的法律问题意识的薄弱,对其解 决方法的缺乏。致使大学生会面对很多求职问题,但往往只是忍气 吞声,不敢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中国的大 学生因国务院的扩招政策,增长速度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快速,2016 年的大学毕业生据估计将达到 780 万的前所未有的人数。这么多人 数所带来的就业问题不能被忽视,本文将从大学生面对求职会出现 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办法进行谈论。 一 大学生面临的几种常见就业法律问题 1.关于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其一,毕业生不能按约定履行就业协议
3、。就业协议实质上是一种 就业合同或用人合同,是供需双方录用与被录用关系的法律依据,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在实际就业过程 中,违约现象却屡屡发生,如,毕业生同时与多家用人单位签约, 最终只能履行一份协议而造成违约;因出国、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或 参军、选干等造成就业协议不能履行而构成违约。其根本原因是毕 业生对于其法律方面了解的不深入。其二,就业单位拒绝签署劳动 合同甚至是就业协议。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 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 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
4、中止条件、违约责任等。合同签 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还有的公司会利用大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签订“一边倒劳动合 同” ,即合同中主要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很少规定 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例如与求职者约定诸如“工伤概 不负责”的条款或要求求职者写下“保证书”逃避责任。剥夺劳动 者的休息休假权,甚至有侮辱、体罚等侵犯人身权的“卖身合同” , 等等。但在现实之中,毕业生毕竟供大于求,就业单位会以职位为 要挟或以高工资去诱惑。一些大学生或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是 害怕失去职位,往往就范。 2.大学生求职时面临的用人单位的歧视现象 其一是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往往发生在女性身
5、上,因为一些就 有的观念,或是因为女性先天的因素。就业单位往往会重男轻女, 不招生女性或是待遇很低,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剥夺了女大学生工作 的权利。其二是对地域对学校的歧视。某些就业单位不招收某某地 方某某大学的毕业生。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自认倒霉,没 有意识到自己的就业权利被剥夺,更不会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 3.利用试用期来骗取劳动力 有一些用人单位会利用大学生分不清试用期与见习期,使大学 生工作很长的试用期,在这段时间内,付很少的工资。但在试用期 快到到了的时候,找种种理由解雇大学生。有很多大学生被骗,浪 费时间,浪费精力。当然,用人单位的做法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
6、同期限中。 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长短是 这样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 4.理由大学求职心切骗取金钱或诱人犯罪 一些非法用人单位以招聘录用之名,向求职者索要“风险金” 、 “保证金” 、 “培训费” 、 “押金”等,利用求职者急于求职的心理骗 取钱财。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 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 初期需要先缴各种名目费用的公司是不合
7、法的。如果招聘者夸夸其 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轻松松赚大钱,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 传销、色情等及其他非法机构。大学生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 餐。一旦误入陷阱可能就无法自拔了。 5.招聘时言不符实 一些公司为了吸引求职者,常常粉饰职位信息:比如说招聘经理 助理、部门经理、业务代表、商务代表等,其实就是业务员、保险 代理人等。这些公司经常以高薪为诱饵,迫使应聘者立刻签订合同, 并以约定高额违约金的方式,千方百计套牢求职者。 偶比如有一些企业以声称实行“低工资高奖金”的制度,然后利 用各种理由,使求职者永远也拿不到高奖金,只能拿那可怜的低工 资。求职者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应聘者应当
8、放下 面子,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谈清楚。比方说,一年是发十二个 月薪还是发十三个月薪?试用期待遇如何?试用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 用如何计算?其次最好能将上述内容写进劳动合同。 8.利用简历骗取资料或创意 通过收取求职简历,形成大量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企业作为销售 信息。大学生要注意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 想想,不要向根本不知底细的“招聘单位”透露任何个人隐私信息, 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立即报案。还有的招聘单位会要求大学生提 交一个某某的创意,其实是为了减少开支,剽窃创意。所以,大学 生要跟招聘公司提前确定后版权问题。 二 面对这些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1.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
9、进行就业指导教育。 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切实改变教用脱节的现状, 加强教学的针对性。高校和教师应当想方设法与实践相结合,要经 常考虑这样一些问题:我们所传授的知识到底有何用?如何与市场接 轨?哪些单位或职位有用?社会需求怎样?用人单位需要什么样的毕业 生?我们培养的学生与用人单位需要的是否相符,差距在哪里?怎样 去改进?即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要求,建立校企合作的订单式培养模 式,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止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落入各种陷阱,又可 以从根本上改变教用脱节的现象。 最终要的是,要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高校要进一步重视对大学生进行求职教育,可行的办法有:针对毕业 生
10、开设劳动法 、 合同法等选修课;选派包括法律、人力资源管 理在内的专业人才充实到高校就业指导机构,以确保对大学生进行 针对性的教育。同时,学校就业指导机构要选编一些相关资料供大 学生阅读,如劳动法 、 合同法 、常见的就业陷阱案例等,使违 法企业的伎俩被学生所知。 2.大学生自己要有法律意思,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自己的权 益毕业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如果遭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 要勇于说不。遭遇骗子时,不要怕,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勇有谋, 无法对付时,及时报案,及时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对招聘单位的 实际情况要了解清楚,做到知己知彼,可以通过熟人去打听招聘单 位的情况,或者通过工商部门、学
11、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途径核实单位 的真实性。此外,高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摸 清招聘单位的发展前景。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能怕麻烦,要 仔细观察,一条条的看。哪里不懂就要方向面子去问 3.社会各界应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针对大学生就业市场存在的问题,政府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 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规范就业市场,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注 意发挥由各级政府部门的就业场所和人才交流中心的主体作用,对 进入招聘场所和人才交流中心的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事前资格审核, 防患于未然。建立奖惩制度,对那些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用人单 位给予奖励;对行为不轨、设置招聘陷阱的用人单位,给予必要惩戒。 要注意发挥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监督作用,为大学生就业提供良好 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