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4210446 上传时间:2019-10-04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经济学视野里的信用 整理日期:2004-4-7 本文将简要回顾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的研究。全文安排如下,第二部分首先澄清经济学 家坚持的可计算信用对于信用研究前提假设的合理性和更富逻辑性。第三部分回顾经济学 对于完善的市场环境中信用机制如何内生于交易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 济学在改领域的大量研究。第四部分进一步研究在缺乏强制的博弈过程中,如何演化出合 作与信用。在这一问题产生了大量的基于博弈的研究成果。第五部分围绕信用的组织和制 度来介绍经济学家尤其是经济史学和制度经济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在最后一部分,我们简 要的给出了我国转轨时期信用问题研究的几个方面。 1.引言 一般而言,信用(c

2、redit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狭义的信用,主要是各种借贷关系中恪 守承诺的给付行为(如信用贷款、信用担保、信用消费等等)以及各种给付形式(如信用 证、抵押、担保等) 。第二是广义的信用,即一般交往中的对承诺之事的如实履行以及对 他人按照承诺之事行事的信赖 。在汉语中,信用一词有三种解释:(1)谓以诚信任用人; (2)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3)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参见 辞海 “信用”条) 。实际上,前两种解释正对应于广义的信用,最后一条解释即对应于 前述的狭义信用。本文所要讨论的信用是广义上的信用,具体的讲,即是如何保证个体在 交往中恪守承诺并且相信他人恪守承诺。显然,

3、这一层次的含义原本是道德伦理学研究的 范畴,即将信用看成是调节规范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例如,中国古代儒学中所提倡的 “信” ,以及各个宗教中对诚实守信的教导等等。 经济学对于信用问题的研究兴起还是近些年的事情。因为在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框架 内,交易的执行被认为是不需要考虑的。换句话说,由于假定了信息完全和零交易费用, 任何背叛的行为都能马上被察觉,因此在竞争均衡的市场上不可能存在欺骗,不守信用等 行为,在构建完善的新古典 Arrow-Debreu 体系中排除了对交易主体背信弃义行为的分析。 但是,经济学家也意识到,信用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的重要意义。例如 Hicks(1969)指

4、出, “交易就是凭承诺进行交易,但除非有使承诺恪守不渝的适当保证, 否则凭承诺进行贸易便归于无效。 ” Arrow(1972)就认为信用是一个社会经济构建和运作 的润滑剂和包含于交易行为的基本要素。离开人际间的基本信用,整个社会的交易维持成 本将急剧上升从而导致整个社会交易的衰落进而经济的衰落。因此信用也是保证经济增长 和繁荣的重要来源(Fukuyama,1995; Greif,1993) 。许多社会学家运用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 ”(Coleman,1990;Putnam,1993,1995) 来描述一个社会基于人际信用的经济组织 运行效率。然而信用问题研究的关键显然不

5、在于证明信用对于经济的积极作用,一些出色 的研究(例如 Putnam,1993; Knack and Keefer,1997; La Porta, Lapez-de-Silanes, Shleifer, and Vishny, 1997; Zak and Knack,2001)已经足以表明了信用在对于整个社会组织和运行效率的 促进作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是什么机制保证了交易的当事人对其承诺的恪守不渝?这 种保证机制在市场机制中是如何发生的,他对经济运行的效率带来什么影响?随着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信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以及博弈论作为分析框架在主流经济学中的 广泛应用,这些问题逐步

6、进入主流经济学的视野。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的研究主要区分 为一下几个角度:一是在完善的市场环境中,交易的信用机制是如何内生于市场主体的行 为之中,并作为市场的均衡出现的。或者说,市场机制是如何引发了交易中的各种信用行 为。二是在缺乏外在强制的交易中如何演化出信用机制。三是各种信用的组织和制度(包 括文化习俗)是如何产生和演化的,并且如何调节交易关系的。在分析方法上,历史制度 分析,博弈分析,试验分析以及数理演绎分析的交叉应用使得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的研究无 疑成为所有社会科学中最具逻辑性与解释性的。 2.可计算信用与不可计算信用:关于信用的争论 在回顾经济学对于信用问题的研究之前,我们不得不首先厘

7、清本文讨论的信用的出发 点。这是因为经济交往(同时也包括社会交往)中的信用关系的建立前提在不同的学者看 来是不同的,这种分歧主要表现在对信用是否具有可计算性(calculativeness )的不同看法。 Williamson(1985)在一篇经典的文章中指出,人天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即信息不 完整的透露或者是歪曲的透露,并形成“旨造成信息方面的误导、歪曲、掩盖、搅乱或混 淆的蓄意行为” 。换句话说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处罚的前提下,试图要求并相信交易对手会 完全按照事先约定行事是可笑的。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和交易 成本(transaction cos

8、t) ,确信的判断可能限制他人的机会主义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判断 反而会助长交易对手更进一步的机会主义行为,而信任本身并不能为他提供确实的保护。 Williamson(1993a)认为,如果信任超出了自我利益的计算,必然产生盲目的和无条件的 信任,这对于当事人而言是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生存的。由于个体事前不拥有确切的关于机 会主义何时何地发生的知识,他不得不采取各种保护措施来防范机会主义的危害。这些保 护措施主要建立在强制权利和制止行动的基础上,构成了所谓的“正式控制(formal control) ” 。例如 ,在存在专用性资产投资(specialty asset)的契约缔约与执行过程中, 当一

9、方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之后,另一方可能由此进行“敲竹杠” ,趁机剥夺对方的剩余甚 至使之出现亏损 ,即出现所谓的“阻滞(hold-up) ”问题。由于这种可占用性准租 (appropriable quasi-rent)的存在会使具有专用性资产投资的交易达成变得十分困难(Klein, Crawford and Alchian, 1978) 。而在缺乏相关的保障措施前提下,当事人相信对方不会“敲 竹杠”而进行专用性资产投资显然是不明智的。除非存在抵押,或者第三方规制 (Williamson,1979) ,或者是一体化科层控制,才足以让当事人相信对方不会在自己投入专 业化资产之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再如

10、,在不断重复的交易过程中,由于可置信的结束合 作的威胁的存在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即期收益不足以抵消未来合作剩余的贴现,也会 使得交易各方如实履行事先的约定。 经济学的这些分析框架的一个共同假定前提是,人是自利和理性的,即在没有有效的 约束条件下,人总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如偷懒、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而市场的功 能就在于演进的竞争与合作关系自发形成一系列的机制来抑制这些行为,从而达到市场交 易的可信性。而对于交易的对手而言,除非有可信的保障措施,否则没有理由相信对方的 承诺。因此,声誉投资,第三方约束,结束合作的威胁,各种形式的抵押质押,有成本的 执行监督,外在的法律约束等等对于增进当事人之

11、间的信用是大有裨益的。对于理性的经 济人而言,实质的问题是面临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选择。正式控制的功能在于,使 得当事人选择诚实(to be honest)的履行事前的承诺,比起食言( renege)更加有利可图。 而选择信任他人要比不信任更加有利可图(Sen, 1977; Telser,1980) ,或者说,一个人值得 信任(trustworthy) ,如果他没有激励剥夺他人的信任,或者反过来, “如果激励是对的 , 即使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也可以被认为是不值得信赖(untrustworthy) ”(Dasgupta,1988) 。 但是,批评的观点是,建立在自利计算基础之上的机会主义防范

12、措施本身就是一种不 讲信用的表现。因为正式控制的权力虽然在一些事情上是有效的,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利的 影响,如引起冲突(Gaski,1984 )和对应的防范措施(Hirschman,1984) 。交易的当事人采 取各种正式控制本身会产生一种自我强化的机制,因为正式控制发送了不信任的信号,进 而引起机会主义和忠诚的丧失,这又会反过来需要更多的控制(Goshal and Moran, 1996) 。 而且,这些防范措施本身就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其结果必然是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这 又是与信用的初衷背道而驰的。因为信用的核心意义在于它装备了社会的交往进而促进生 产力,信用的存在使得交易各方都能够低成本的

13、获取资源(Coleman, 1990) ,可以使得当 事人不需要配置资源与契约和执行上,从而得到原先由于信息成本的存在,试图通过契约 无法得到的剩余(Posner, 2001) 。如果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用于事前的防范、契约的执行 监督以及事后的处罚上,这种约束本身就破坏了信任的文化(Mitchell, 19xx) 。真正的信用 应该是包含这样的事实,即在选择信任他人时,察觉并维持其行为上的脆弱性 (vulnerability) ,且并不打算通过建立各种壁垒来保护自身的利益(Brien,1998) 。 “纯粹的 信任规则对于委托人而言意味着他不能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严格的说,选择信任的委 托人是软

14、弱无力的。 ”(Shapiro, 1987) 。 因此,他们反对自我利益计算的信用,认为信用更多的是应该从交易主体态度来考察, 而不是从保证交易顺利进行的防范和保障措施来考察。因此信用在本质上是不可能由狭义 的利益计算来解释的。这是因为人类不仅仅是自利的和机会主义倾向的,在商业交往中同 样存在诚实、正派等品质,信用可建立在关于互惠和责任、个人约束、传统行为等的社会 规则之上(Woolthuis, Hillebrand and Nooteboom, 2002) 。陈永民( Chen, 2000)则认为,关 于人类具有恪守诺言的基本假定比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假定在研究最优契约时更具有现 实性。Ma

15、cneil 更早就呼吁关注公司商业交易与契约关系中的社会特征(Macneil,1980 ) , 认为社会的道德,伦理和人际关系会迫使公司即使在没有完备契约规则下也会采取互信与 合作的行为。Ribstein(2000)则明确指出,相信人们合作是因为这是他们的天性,或者说 是因为他们的合作已经被社会化了,而不是某些成本结构导致了他们去确保可信性。 他们进一步将人际间的信用关系划分为三个层次的,一是高度信任(strong-form trust)关系,即即使没有外部条件的约束都自发的信赖他人,换句话说,即使在技术上完 全可以毁约的,但是也会因为“机会主义行为将亵渎其行为的价值、原则和准绳”而严格 恪守

16、事前的约定;二是中度信任(semi-strong form trust)关系,即在没有法律等强制规则 来试图消除违约的风险条件下的个人强制约束,例如惯例,习俗,名声等的约束;三是低 度信任(week-form trust)关系,即在强制法律与规则下相信他人(Barney and Hemsen,1995) 。而经济学家讨论的信用问题充其量是一种建立在低信任度基础上的信用关 系。在这些观点看来,一个社会只有建立高度的人际信任关系,才说是达到了信用社会的 程度,因为只有这样,才避免了社会资源过多的配置于合约的谈判、监督和惩罚上。 坚持可计算信用的观点认为,当事人宁愿保持自身的脆弱性而采取相信他人,即

17、使在 现实中存在也不可能是一种竞争均衡。换句话说,市场的竞争是不可能会使这些主体获得 更多的生存资源。因此如果信任超越自我利益的计算,他必然产生盲目的信任,这是不明 智的,且必会在竞争中遭到淘汰 (Williamson,1993a,1993b) 。对此,反对可计算信用的观 点认为,信用即使没有必然成为盲目的和无条件的,也是有生存能力的,而且能成为缓和 相关风险的非正式控制的重要因素(Granovetter,1973; Ring and Van de Ven, 1994; Nooteboom,1996) 。 实际上,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看待演化的过程及其起点 。如果说不可计算的信用 在群体中作

18、为一种稳定的博弈策略生存下来,则意味着它必然是一个在特定群体的多边博 弈中的严格占优策略。但是即使如此,也同样面临着策略的是否可入侵性的检验 。换句话 说当群体的延展以及交易和贸易的扩张过程中,这种不可计算信用是否仍具有均衡性是值 得怀疑的。 另一个关于信用是否可计算的争论是,正式控制的增加实际上是与交易主体间信用互 不相容的或者说是相互替代的(Fehr and Gaechter,2000; Fukuyama,1995;Lane,2000 ) 。因为 正式控制本身即表明了不信任,进而引起了对应的不信任和正式控制(Woolthuis, Hillebrand and Nooteboom,2002)

19、 。但是对应的实证研究显示,没有证据表明信任与正式控 制是相互替代的。事实上大多数情况下正式控制被发现与人际信用关系是紧密关联的,尤 其是在动态模型中(Zaheer and Venkatraman,1995; Ring and Van de Ven,1994, Larson,1992 ) 。 正如 Luhman 等所指出的,对于组织间的法律等制约关系是人际信用的重要前置条件,因 为这些制约使得这些关系更加可预见性(Luhmann,1979; Zucker,1986 ) 。 Lewicki 和 Bunker(1995)提出了一个关于信用关系形成演化的简单三阶段模型,即 从契约关系的发展进程来看,

20、交易各方在第一阶段是基于惩罚、回报、声誉等的计算;第 二阶段则基于第一阶段获得的知识采取对策(信任和不信任) ;到第三阶段便达成默契,即 形成稳定的合作与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即使脱离强制约束也可以存续) 。这或许为我们思考 信用关系的动态演进提供了一个框架。即基于自利计算的信用在任何交易关系发生的初期 是必要的和稳定的。但是在长期的交互关系中信息不对称的降低使得减少各种正式控制反 而更加有助于增进各方的福利,因此个体选择的群体理性开始演化为一个群里的合作理性, 即更加有助于整个物种的生存。如果从个体选择的角度而言,显然是应该建立在可计算基 础上的信用关系更加能促进个体利益最大化。因此,从自利角度

21、出发构建的各种保障契约 执行的防范措施是信用关系得以成立的基础,而这些保障措施在长期的演化中内化在组织, 制度,文化之中,最终注入到个人的偏好中,形成一种社会普遍的信用价值观和信用文化 (Barney and Hansen,1995) 。也正如 Frank 指出的,人类感情如信任感可能是通过承担行 动装置而为长期的自我利益服务的(Frank,1988 ) 。因此,从自利的计算出发研究个体的信 任再到动态和长期演化中的组织,制度,文化中的信任,经济学已分别在信息经济学,博 弈论,制度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和经济社会学等领域内进行了更为逻辑自洽和一致性的讨 论。 3.经济学对信用研究的回归:制度、信息

22、与博弈 信用问题在经济学的框架里是与市场的信息不完全(imperfect information) 、外部性 (externality) 、合作博弈(cooperation games)以及契约的自我执行(self-enforcement )相 联系的。在完全信息的市场上,正如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交易的双方是完全知晓交易商 品品质的,且交易是瞬间完成的,因此,虽然古典经济学家也涉及到了信用问题 ,在后来 发展的 Arrow-Debreu 体系中,交易者主动诚实的进行交易,不存在欺骗问题。但是,完全 信息假设在后来被证明是一个空幻的假定,个人和企业是需要花费资源来获取相关的信息 的(Stigle

23、r,1961,1967) ,有时候这种花费甚至相当大以至于交易根本无法达成。因此,只 要存在信息成本,就存在不完全信息(Arrow,1974; Radner,1968) 。在存在信息不完全的市 场上,由于个人的信息禀赋,知识存量和获取信息的能力等方面的差异,从而交易双方 (各方)存在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 。基于“信息优势(informed ) ”的交易 主体就会以此获取更多的剩余,换句话说,会利用对方的“无知” (“信息劣势 uninformed”)而获取利益。而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 的存在又使得信息劣势方无法 完全的抑制信息优势方

24、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 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时,大多数交易就变得“危险”起来。例如,消费者对商 品品质的信息只能等到商品使用之后方可知晓,而事前充其量只能进行所谓的代表性考核 (Barzel,1982) 。而供应商则完全可以只顾商品代表性考核特征的改进而忽视甚至降低产品 的质量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劳动力市场,雇主对雇员的能力无法在事前知晓,因此他只能 通过例如学历等方面来进行评价,但是由此引发的问题是,许多人可能因此投入大量的精 力去获取文凭而忽略本身的能力培养,假文凭和变相的文凭买卖也随之而生。借款人会想 方设法将自身伪装成低风险高回报者,以博得贷款人的信任和贷款。上市公司会设法买通 会计

25、师,美化其财务状况,以提高公司股价,因为股东(股民)正是依据这些会计公告来 评价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的。由此,信用的问题就变成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正式控制和非 正式控制来尽量的抑制信息优势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使得信息劣势方有理由信任对方不会 做出使自己遭受无法承受的损失的行为 。很显然,在这个意义上,信用实际上涉及到经济 学的基本问题,即对于契约执行结果的稳定预期。 如果将交易的过程分成事前(ex ante)和事后(ex post)两个阶段,则不对称信息的 交易过程就会出现三个问题(Stiglitz,2000; Laffont and Martimort,2002):一是主体的“特 征隐瞒(char

26、acteristic hidden) ”或“隐藏知识(hidden knowledge) ”,即信息优势方事前知 晓其自身(所出售产品)的质量、成本等信息而另一方却无法知道。它涉及到事前交易主 体的选择问题。例如投资者可能比银行更加清楚关于一个项目投资的风险,但是在一定的 利率条件下他会伪装称一个低风险者以获取银行的贷款。当由此产生的一个问题是所谓的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问题。二是主体的“行动隐瞒(action hidden) ”,即在签 约之后,信息优势方并不完全按照事前的约定采取行动,例如工人在获得薪水支付之后并 不是完全尽心的努力工作,偷懒和怠工等依然存在

27、等。行动隐瞒涉及到的实际上是激励问 题和监督问题,即如何让信息劣势方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而同时尽量达到信息劣势方的 最大化利益。当激励监督并不十分有效的情况下便会出现所谓的“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 问题。三是结果的“不可核实性(non-verifiability) ”,即由于外部不确定性的存 在即使事后缔约各方了解到各种偶然性事件的发生,但由于缺乏第三方的核实尤其是法律 的公正裁决,因而无法在契约中事前约定这些不确定性事件。从而这种不完备的契约会导 致缔约各方在事后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面来声明自然状态的发生(Williamson,1975 ) 。由于 不可核实性大大增加了契约的

28、不完备性从而提高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因而影响了“契 约的可执行性(enforcement) ”。例如佃农会将收成的下降归咎于天灾而非自身努力不足, 地主因此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用于监督和事后的讨价还价。 如果将信息不完全市场的交易看成是一种委托代理 契约,由于双方利益的差异导致代 理人并不总是会从委托人的利益考虑行事,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代理人的高额成本 又使得委托人无法完全的监督。因此经济学讨论的信用事实上就是如何低成本克服代理人 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以及保证契约的执行。其核心是要解决显示(revelation)问题、协 同(coordination)问题或激励(incentive)问题

29、 和执行(enforcement)问题。所谓显示问 题即要减少信息不对称,更为直观的说是更加容易识别“好人与坏人” 。例如信号发送 (signaling)理论和信息劣势方识别对方信用与否的信息甄别(screening )理论。而协同问 题主要是要减少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差异,即要“让坏人不干坏事” 。极端的讲,如果委 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完全一致,则信用问题就自然而然的解决了。因此机制设计 (mechanical design)理论、产权(property right)理论的大量研究就是着力于解决激励相 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问题 。执行问题就是要建立各种制度安排解

30、决契约的不可核 实性问题,以保证契约的如实履行 。 试图全面覆盖这些文献并不是本文的工作 ,我们更为关注的是这些理论如何结合具体 的市场交易关系,以分析或解决这些市场交易关系中的信用问题。这些具体的市场交易关 系中的信用分析的应用主要涉及到了诸如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借贷问题、保险市 场以及团队合作等各个领域中的信用问题。 3.1 消费品市场的信用 消费品市场的信用问题实际上就是厂商如何提供货真价实的商品,或者更一般的,劣 等品与优质产品应该是区分出来在市场上销售,而不至于让消费者高价购买低质产品。自 从 Akerlof(1970)著名的文章发表之后,对于消费品市场尤其是经验品市场的信息问

31、题的 讨论成为一个热门 。Akerlof 讨论了一个十分有意思的问题,在旧车市场上,买主由于无 法(或者至少是低成本的)鉴别每辆旧车的质量而只能以旧车的平均质量出价,而比买主 更加了解旧车质量的卖主就会做出反应,对于那些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旧车便会退出市场。 而买主对之的反应则是调低平均质量预期从而进一步降低出价,由此再一次导致卖主将高 于平均质量的旧车退出市场。依次反复,最终导致整个市场成为劣等品充斥的“柠檬市场 (lemon market) ”。这便是后来被总结为逆向选择的机制,给定的一个契约(这里是一种定 价) ,事前会将一部分优质的潜在交易者排除在市场之外(即“劣币驱逐良币” ) 。Ak

32、erlof 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是什么原因支持了一些市场仍然没有被劣等品所充斥。转 换为信用问题就是,卖主凭什么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买主是凭什么相信物有所值的,或者 说产品质量的差异是否能被买主低成本的识别。 如果考虑 Akerof 所阐述的这一逆向选择机制的前提条件,实际上暗含着, (1)在产品 交易的时刻,一方比另一方更能识别产品的质量, (2)质量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有价值的, (3)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不具有定价权,以及(4)外在的制度如担保(warranty)和信 誉并不能消除质量的不确定性(Genesove,1993) 。实际上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会在很大程 度上弱化上述的假定。一是定价过

33、程中的信号发送和信息甄别。例如,信息优势方在具有 定价权的情况下,卖主喊价实际上等于向买方发送了关于产品质量的信号,甚至接近于一 个可分离的均衡,从而缓解逆向选择问题(Wilson,1980; Wolinsky,1983) 。市场对高质量产 品的价格贴水使得厂商提供高质量产品可以获取一系列的租金收入,并且一旦欺骗性的生 产低质量产出将失去这一收入时,从而保证了厂商在信息优势条件下会阻止欺骗,提供高 质量产品(Klein and Leffler,1981; Shapiro,1982,1983) 。在价格与质量都不确定的买卖双方 博弈中,出现的问题是高质量的产品并不一定是严格受市场偏好的,信用的市

34、场均衡显然 是如何让价格与质量互相对应,即高质高价,低质低价。例如在垄断市场上,厂商会区分 需求的质量偏好而实行分离的质量定价策略(Leland,1977; Mussa and Rosen,1978; Coop and Ross,1984; Schwartz and Wilde,1985) 。进一步的研究主要从动态信息调整的角度分析厂商 质量保证机制的形成,如 Mailath 和 Samuelson(1998,2001) ,Taylor(1999) ,Janssen 和 Roy(1999a, 1999b)以及 Janssen 和 Karamychev(2000)。 二是卖主的信誉机制。Heal

35、(1976)认为具有前述三个条件的市场将产生信誉,且卖 主从自身的长期利益出发也不会减少对买主无知的利用,尤其是在竞争(以及可竞争)的 市场上。例如 Darby(1975)较早对垄断竞争市场的质量信息和名声展开了研究 。他指出,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消费者的充分信息互通和流动性会迫使厂商进行产品品质的投入,以 维护自身良好的名声。竞争性市场上厂商的信誉投入主要通过品牌商标的树立和维护进行, 品牌和名声实际上类似于一种专用性资产投资和对自身产品质量承诺的一种担保和抵押。 一旦产品质量有问题,意味着大量的用于品牌的投资将成为沉没成本而无法收回 (Williamson, 1983) ,因此企业在品牌和

36、名声上的投资实际上向消费者发送了产品质量的 信号。同时,品牌的可交易性有助于更多的企业投入产品质量的改进和信用的保障 (Tadelis,1997) 。在信誉机制的形成中,通过广告来发送产品质量的信号,形成良好的市 场信誉已成为产业竞争的主要途径。在 Nelson(1974)对经验品(experience goods)和搜 索品(search goods)区分的基础上,Grossman 和 Shapiro(1984) ,Kihlstrom 和 Riordan(1984) ,Milgrom 和 Roberts(1986)以及 Hertzendorf(1993)等进一步研究了广 告投入对于产品质量信

37、息的显示作用 。 三是外在制度的保障约束主观的质量选择。即当产品质量可选择条件下,外在约束条 件的变化将改变企业的利润函数,从而改变市场均衡的产品质量。如企业为其承诺的产品 质量提供担保,如果一旦事后发现质量问题将赔偿所担保的数量,则将大大激励厂商如实 事前承诺其产品质量 (Allen,1984) 。以及法律强制最低质量限制也会保证市场不至于成为 一个柠檬市场 (Leland,1979 ) 。 3.2 保险市场的信用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类似于产品市场,又不完全相同于产品市场。以古典概率为计 算标准的平均保费存在一个致命的道德风险问题(投保者即使在投保之后会改变其行为, 减少对所保财产的看管保

38、护所投入的成本,从而影响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逆向选择问题 (在保费无法反映风险高低的情况下,高风险的投保者会驱逐低风险投保者) 。大量的实证 研究都表明了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社会福利的损失 。 Arrow(1963)较早的就意识到道德风险将导致市场失灵,从而使得许多保险市场根 本就不能出现。Rothschild 和 Stiglitz 对保险市场的那篇开创性文献中指出的,因为不同主 体的风险是不同的,而保险公司不可能逐个进行识别,建立在平均概率基础上的保费导致 的结果是,高风险的投保者导致了一个负的外部性,即低风险的投保者会因高风险投保者 的存在而变得更坏,而高风险的投保者会因低风险投

39、保者的存在而改善状况。结果是所有 风险概率低于平均概率的人会退出市场,而导致保险市场的风险不断上升,形成一个典型 的“柠檬市场” (Rothschild and Stiglitz,1976) 。 如何让投保人诚实显示自身的风险状况,以及投保后投保人如何正当保护标的财产, 显然是维持保险市场的信用的核心问题。Rothschild 和 Stiglitz(1976)在他们的文章中提 出了利用信息甄别机制来克服逆向选择的途径,即保险公司提供系列的保险合同,每一保 险合同具有不同的保费和保险范围,由投保人自主选择保险合同。这一菜单合同形成了一 个不同风险的分离均衡,从而提供了一个甄别机制。Wilson(

40、1977)和 Riley (1979)进一步 讨论了这一机制存在的条件和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 Dionne 和 Laserre(1985)以及 Cooper 和 Hayes(1987)研究了保险中关于未来保险 范围依赖于以前的损失(如汽车保险)等的条款,即条件动态契约(conditional dynamic contracts)在维持保险市场信用中的作用 。Janssen 和 Karamychev(2001)则进一步讨论 了这种动态条件契约与静态契约相比,对于投保者行为以及社会福利的变化。另一种途径 是通过建立试用期(probationary period)制度来区分不同风险状况的投保人,从而

41、制定不 同的保险费用和培率(Eeckhoudt et al.,1988; Fluet,1992) 。其考虑的是投保人在某一时期 那仅发生一次损失,其发生的事件因不同类型的投保人而不同,在试用期之前发生的损失, 保险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例如人寿保险市场。另外通过对投保人声明损失的审核并施 以一定的处罚,也会保证保险市场的信用(Picard,1996) 。另外,风险共担的保险机制也有 助于 3.3 劳动力市场的信用 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对于人员能力的识别比起一般的商品而言 更加困难。因此,一个声称自己能干的人如何会让雇主相信他是值得为之支付一个高的薪 水的,或者说雇主支付一定的

42、薪水所雇佣的员工是否具有其与所支付薪水对等的能力 ,这 些问题构成了整个劳动力市场信用的核心问题。 Spence(1973)开创性的研究了劳动力市场中的信号发送问题。按劳动平均生产率支 付工资会导致高于平均生产率的雇员降低生产率(“偷懒” ) ,从而降低整体的平均产出。 但是,雇主可以利用其他的信号如员工受教育程度来识别产出高的劳动和产出低的劳动。 因为不同能力的雇员获取教育的成本是不同的。因此,只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按照受教育程 度的薪水差,就自动会使得高产出的人会去获得一个教育水平以显示自身的能力,从而获 得一个高的薪水,而低能力的人则只能接受一个低教育而获得一个低薪水。实际上,信息 优势一方

43、向信息劣势一方发送关于自身能力的信号,这一信号必须足以让信息劣势一方低 成本的识别出对方的差别。而且对应的,信息劣势一方对于这种差别识别后的回报(薪水) 必须足以对信息优势方发送信号产生足够的激励,否则信息优势一方宁愿选择隐藏自身能 力,或者退出市场 。Sitiglitz(1975)在 Spence 信号发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员工能力的 信息甄别模型 ,即能力较强的员工可以在一个固定成本下接受更为严格的测试。 除了大量关于实证研究之外 ,劳动力市场的信用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主要关注于雇主在 与雇员的交互过程中如何不断识别出雇员的能力。如雇主通过其他企业的雇佣决策和雇员 的雇佣记录等来判断雇员能力(

44、Stern,1990; Lockwood,1991) ,以及 Gibbons 和 Murphy(1992) ,Kblery 和 Weizs?cker(2001)分析了工资调节在长期雇佣中对员工能力 的显示功能。Altonji 和 Pierret(1996)以及 Farber 和 Gibbons (1996) 通过在竞争性市场上 信号发送来显示劳动者能力。 劳动力市场的另一问题在于如何防止雇主的非信用行为。正如 Azarriadis(1983) , Green 和 Kahn(1983)所研究的,企业的雇佣关系中事实上还存在另一层道德风险问题, 即企业家比工人更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状况,在这种

45、情况下,它证明,工人出于风 险规避考虑会减少最优的劳动供给(即偷懒) 。一种合理的逻辑是,由于劳动力市场是典型 的买方垄断市场,企业为了长期利益考虑会在劳动力市场建立声誉机制,以吸引更多的劳 动力。而且外在的法律和强制对于企业机会主义(不按合同支付工资或提高劳动强度)的 约束要远远强于对员工机会主义(偷懒)的约束。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企业(雇主) 的机会主义行为要比工人小得多。但是,Bull 的研究发现,美国劳动力市场大量是通过非 正式的合约来维系的,这些合约条款缺乏法庭的强制执行力,而企业的声誉也不见得是这 种非契约性协议的强力支撑。对此 Bull 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实际上企业和工人被锁

46、定于 有限次重复博弈中,这种企业内的信息流动导致了强大的企业内声誉效应,正式这些企业 内声誉支持了非契约性协议(Bull,1987) 。换句话说,如果雇主不能恪守承诺(薪水和工作 强度等事前承诺) ,尽管工人无法通过法庭的诉讼途径解决,却可以通过企业内的非合作来 提高企业运作成本。雇主会因此而恪守事前的承诺以“安抚”雇员。 3.4 借贷市场的信用 借贷市场上,借款人(borrower)和贷款人(lender)对于贷款项目的风险是信息不对 称的,借款人比贷款人更加清楚自身的风险状况。而贷款人只能根据市场的平均风险确定 贷款利率。从而导致借款人过渡借款和高风险者更倾向借款的逆向选择行为。因此,借款

47、 人如何控制贷款风险成为研究金融借贷市场信用问题的关键。最为简单的途径是借款人直 接监督贷款人的投资行为,但是除非这种监督的成本足够低,否则借款人是无法有效控制 贷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Diamond,1991) 。一种途径也是新古典经济学一直关注的途径是 借贷市场的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 。自从 Jaffee 和 Russell(1976)对借贷市场信息 不对称问题的开创性研究之后 ,信贷配给成为研究借贷市场风险控制的核心问题。Jaffee 和 Russell 证明在信息不对称的借贷市场上,必然存在信贷配给点(即著名的 J-R 模型) 。 在这个信贷配给点是在单一的借贷

48、契约条件下发生的,它的存在使得借款人规避了高风险 贷款人的恶意贷款,保证了贷款市场的可控风险。Stiglitz 和 Weiss(1981,1987) , Riley(1987)以及 Williamson(1987)证明,在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借贷市场上, 信贷配给是贷款人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因此即使是在不受管制的竞争性金融市场也必然 存在信贷配给。Vandell(1984)扩展了 J-R 模型,即假定贷款的风险不仅取决于贷款人的 项目风险(即贷款项目成功的可能性) ,还取决于贷款人诚实与否(贷款项目成功之后是否 如实还贷) 。因此存在不完全信息和不确定性并存的情况下的不履约行为,只要贷款是

49、合理 定价的,就不必然需要,信贷配给。只有在对违约预期和风险规避程度差异、以及不同课 税条件和制度约束条件下才会发生信贷配给。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信息甄别来区分不同类型的贷款人(及其项目) 。Milde 和 Riley(1988)认为,在具有各种私人信息的借贷市场上,如果是竞争性的(不管是贷方和 借方) ,则肯定具有可甄别的特征。换句话说,会存在各种发送借贷风险信息的信号来选择 不同的借贷主体。作为借款人,通过设计不同借款规模和利率的贷款合同,可以由借款人 在选择这些合同的过程中自动显示不同的风险类型。 (他们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事实上是风 险更小的主体获得了更多的贷款。 ) 维持借贷市场信用还有一条途径是通过重复借贷和声誉机制来抑制贷款人的机会主义 行为。因为重复借贷的未来收益预期会抑制贷款人即期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一旦借款人发 现贷款人的不还贷行为就结束再贷款,这种威胁会促使借款人努力控制风险和如实归还贷 款(Stiglitz and Weiss,1983) 。Diamond,1989)则研究了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存的借贷 市场上,重复借贷过程中,贷款人的贷款记录对于获得再贷款的规模和利率的影响。结果 显示,大多数贷款历史短的和新贷款人获得贷款将接受更为苛刻的条件,这种机制是一种 有效的激励制度来促使贷款人诚实守信,以形成良好的名声。Gorton(1996)对美国早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