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附件 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1.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高服务效益 台风的预报服务工作要以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按照 “面向生产、面向民生、面向决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 务理念,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强化防御和减轻台风气象灾害的能力。 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和部分内陆地区的各级气象台应将台风作为台风季节预报和服务的重 点工作,通过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服务的敏感性和主动性、改进服务方式及提高预 警和灾害评估水平等手段,努力提高台风预报服务效益,取得最佳预报服务效果。 2.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防协作 台风的预报
2、服务工作应注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做好组织协调和联防协作。气象部门上下之 间、省区之间、台站之间都要从做好台风预报服务出发,树立整体观念,发扬主动精神,加强联 系合作。上游台站对下游台站、上级台站对下级台站应通过积极主动提供监测、预报和指导信息 实现联防协作,进一步强化台风预报服务的整体性。 3.加强跟踪监测,适时增加观测密度 台风的预报服务工作应以加强跟踪监测为基础。对进入我国海上监测预警区域的台风,应严 密监测和分析台风动向,并适时开展加密观测,为台风定位和路径预报提供最新的实况信息,也 为相关的研究积累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加密观测应以兼顾省级、国家级和国际情报交换的需求为 原则,注重统一组织
3、和统筹安排。加密观测应纳入各级气象台的正常业务,其指令和信息传输应 按有关规定优先考虑。 4.加强预报分析,努力提高预报精度 台风的预报工作应贯彻“多种方法、综合分析”的原则。加强卫星、雷达等多种监测资料综 合应用,以数值预报和动力统计预报技术发展为支撑,强化台风定位、定强分析和预报,提高疑 难和异常路径台风的预报能力,提升定位、定强质量,努力提高台风预报的精细化和准确率。 5.加强预警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效果 台风的预报服务工作应立足需求,坚持早准备、早会商、早汇报及预报忌窄忌死的“三早两 忌”原则,及时开展对当地政府的决策服务和对公众的预警预报服务,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滚动 2 更新监测预报服
4、务信息。台风服务应注重监测预报和灾害影响评估相结合,加强预报服务的及时 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努力提升服务效果,发挥预报服务的整体效益。 6.加强业务管理,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台风预报服务工作应以加强业务管理为基础。沿海各级气象台站应结合业务发展和当地服务 需求,不断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保障,并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和气候特点、台风的影响程 度,制定和完善针对台风预报和服务的应急预案。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台风预报服 务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努力使台风造成的灾害损失减少到最小。 7.本业务规定中的“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 3 第二章 编号与定位 2.1 生成
5、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统称 为热带气旋。根据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 (GB/T19201-2006),热带气旋分类的具体中英 文名称及风速范围规定为: (1)热带低压(Tropical Depression):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67 级 (10.8m/s17.1m/s); (2) 热带风暴(Tropical Storm):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89 级(17.2 m/s 24.4 m/s ); (3)强热带风暴(Severe Tropical Storm):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011 级 (24.5 m/
6、s 32.6 m/s); (4) 台风(Typhoon):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213 级(32.7 m/s41.4 m/s ); (5) 强台风(Severe Typhoon):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415 级(41.5 m/s 50.9 m/s ); (6)超强台风(Super Typhoon):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 16 级或 16 级以上 (51.0 m/s 或以上)。 2.2 国家气象中心对出现的热带低压和台风进行编号,编号规定如下: 2.2.1 在 48 小时警戒线内(见附件 2-1)出现的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达到 6-7 级的热带低压, 按
7、照其出现的先后次序进行低压编号。编号用四个字符表示,前两个字符“TD”为热带低压英 文首字母缩写,后两个字符表示序号。例如:2009 年出现的第三个达到编号标准的热带低压应 编为“TD03” 。热带低压编号仅供气象部门内部使用,对公众只提低压(可在低压前加注出现的 海域) ,不提编号,以免引起混淆。 2.2.2 在东经 180 度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面上(见附件 2-1)出现的中心附近 最大平均风力达到 8 级或以上的台风,按照其出现的先后次序进行编号。编号用四个字符表示, 前两个字符表示年份,后两个字符表示出现的先后次序。例如:2009 年出现的第 5 个达到编号 标准的台风应
8、编为“0905” 。 2.2.3 由台风减弱后的热带低压,仍维持原台风的编号和命名,直至停止编号。 2.3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确定热带低压和台风的中心位置。 2.3.1 热带低压每天进行 00、06、12、18 时 8 次定位;台风中心位置进入 48 小时警戒线前,每 ()国际规定的低压区(热带气旋中心位置不能精确确定,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小于 8 级) ,我国暂不使用; ()国际规定热带低压的标准是: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小于 8 级,我国仍规定为 67 级; ()国际规定为 10 分钟平均风速,我国因测风设备条件所限,仍沿用 2 分钟平均风速,以蒲福风级表示; ()1996 年 11 月在美国
9、迈阿密召开的热带气旋计划(TCP)区域专业气象中心技术合作会建议将热带风暴和强热带风暴合 并,称热带风暴。 4 天进行 00、06、12、18 时(世界时,下同)4 次定位,进入 48 小时警戒线后则每天进行 00、03、06、09、12、15、18、21 时 8 次定位。 2.3.2 当台风中心位置进入 24 小时警戒线(见附件 2-1)后,每天进行逐小时的 24 次定位。 2.3.3 热带低压定位后用 “热带低压实况和预报电码”(见附件 2-2)编发定位报,且仅发布 24 小 时预报;台风定位后则用“台风实况和预报电码”(见附件 2-3 和 2-4)编发定位报。 2.3.4 为避免因定位误
10、差而影响预报精度,在定位报中可增发前 6 小时、前 12 小时的更正位置 (见附件 2-3 第三段) ,供内部使用。对外服务仍以原来的位置为准,只有在定位误差很大,可 能造成不良影响时才能使用更正位置,并说明是更正位置。 2.3.5 台风进入 24 小时警戒线前,每次定位报(包括预报)须在正点后 1 小时内发出,进入 24 小时警戒线后,每次定位报(不包括预报)应在正点后 15 分钟内发出,包括预报的定位报须在 正点后 1 小时内发出;热带低压的每次定位报(包括预报)须在正点后 1 小时内发出。 2.3.6 台风和热带低压登陆后的中心位置由该台风和热带低压所在省(区、市)气象台在正点后 10
11、分钟内向国家气象中心报告,最后由国家气象中心确定。台风和热带低压登陆后一般不提中 心附近最大风力,只提最大风力;最大风力为外围观测到的最大风速,中心最低气压为中心附近 观测到的地面最低气压;登陆后一般不编发 7 级和 10 级大风半径。 2.3.7 台风登陆后,如仍维持热带风暴以上强度,每天进行逐小时的 24 次定位;如减弱为热带 低压,则每天进行 00、03、06、09、12、15、18、21 时 8 次定位。热带低压登陆后,如仍维持 热带低压强度,每天进行 00、03、06、09、12、15、18、21 时 8 次定位。 2.3.8 当台风移出编号区域或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已减弱到 6 级
12、以下且无严重天气时,停止编 发台风实况和预报。在停编前国家气象中心应尽量与有关省(区、市)气象台沟通。台风停编后, 各级气象台站仍须加强监视。 2.4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确定台风和热带低压的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 2.4.1 台风和热带低压的登陆地点由国家气象中心与该台风和热带低压登陆省(区、市)的气象 台协商后,由国家气象中心最终确定。登陆点精确到县(或县级市)并明确具体时间。国家气象 中心应在编号台风登陆后 15 分钟内及时编发登陆报(见附件 2-3 第一、四段) 。除台湾、舟山、 香港、海南、崇明岛以外,我国沿海其它岛屿都不作为登陆地点处理。热带低压登陆后不编发登 陆报。 2.4.2 台风
13、和热带低压登陆地点和强度确定的依据以地面观测资料为主,雷达或卫星资料为辅。 2.4.3 台风的二次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确定及发布规则同 2.4.1 和 2.4.2。二次登陆的确定以 下面 3 种情况为准:1)当台风在台湾、舟山、香港、海南、崇明岛登陆后,再次登陆我国沿海 地区;2)当台风在除杭州湾、长江口以外的某省(区、市)某一海湾沿海登陆后,其中心重新 移入海面,再次在另一海湾沿海登陆。3)当台风在杭州湾或长江口一侧沿海登陆后,其中心重 新移入海面,再次在杭州湾或长江口另一侧沿海登陆。 2.4.4 台风多次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确定及发布规则同 2.4.3。 2.4.5 当台风在我国台湾、香
14、港或澳门登陆时,国家气象中心不编发台风登陆报。 2.4.6 各级气象台站进行服务时,必须以国家气象中心确定的热带低压和台风登陆地点、时间和 5 强度(包括二次及多次登陆地点和时间)为准。未经国家气象中心确认的热带低压和台风登陆地 点、时间和强度,不得用于对外服务。 2.5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制作并提供台风的卫星指导报 2.5.1 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实时监视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台风活动,及时进行卫星定位,并用 “气象卫星云资料的天气说明报告电码” (见附件 2-5)编发卫星指导报。 2.5.2 台风卫星指导报须在正点后 30 分钟内发出。 2.6 各级气象台站公开发布的台风预报、预警和警报中必须统
15、一使用国家气象中心确定的编号、 中心位置和中英文命名。 2.7 国家气象中心不负责定位的时次,各省(区、市)级气象台可根据需要自行定位并通知本 省(区、市)内的有关气象台站。省(区、市)内各级气象台站如公开发布不属于国家气象中心 定位时次的台风预报、预警和警报时,应统一使用本省(区、市)级气象台所确定的中心位置。 2.8 通过海事卫星、海岸电台和无线电传真广播播发的预报、预警和警报中应加发国际编号 和 英文命名(附录一,表 1、表 2) 。按国内编号、国际编号(应加括号)和英文命名的先后次序排 列。如果国内编号与国际编号相同时,国际编号不能省略不发。 (1)1980 年台风委员会第 13 届会
16、议决定,委托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东京台风中心对经度 180 度以西、赤道以北的西北太平 洋和南海海面上出现的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八级(或用 10 分钟的平均风力)的热带气旋进行编号。编号用四个数码, 方法与上述我国规定相同; (2)1997 年台风委员会第 30 届会议决定就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采用具有亚洲风格名字的建议展开研究,并指派台风研 究协调小组(TRCG)研究执行的细节。1998 年台风委员会第 31 届会议批准了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热带气旋命名方案,委 托东京台风中心在给热带气旋编号的同时命名。新的热带气旋命名方法从 200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3)中央气象台和香港天文台
17、、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经过协商,确定了一套统一的中文命名。 6 附件 2-1 台风编号、定位及警戒区图 说明: 24 小时警戒线(34N,127E;22N,127E;15N,110E) 48 小时警戒线(34N,132E;15N,132E ;00N,105E) 开始进行编号界线 24 小时警戒线(开始进行 24 次定位界线) 48 小时警戒线(开始进行 8 次定位界线) 7 附件 2-2 国家气象中心热带低压实况和综合预报电码 1. 电码型式 m/sFhPa E.L N.L 24HRP1/M / GUST/ 0CgYTI IA DFOESSUBJCVGWPQ2Oavda11k 2. 示例 m/
18、s18 hPa9 E123.5 N4. 2HRP5081k/ W /s GUST /s .6.0 C17TIM IAL TDFORESSUBJECV0 J PQ2 8 附件 2-3 台风实况和预报电码 1. 电码型式 1.1 第一段 YGg C iAT21 1.2 第二段 km)rQ r( rkm30ts5 /sF Pha E.L N.L HRUTC)( AMET21ooa 11 1.3 第三段 E.L N.L 12HR-P /s FPha6 . . 0 UTCGY)(AEToao *a 111 g 1.4 第四段 m/s) (f UTCgGY IO ADE)(MT( 22*1 1.5 第五段
19、 Objective Forecast 9 ) ( P120HR4 8 )( 96P0 ) ( 84HR7 2 )(6 P054 ) ( 8HR2 36 )(P0 418 ) ( 2HRm/sFPhaE.LN.L06M . . UTCGY)(AETooa *a 111 g 1.6 第六段 Subjective Forecast 120HRP 96 7 48P 36R 2H km)rQr(rkm30ts 5/sFPhaE.L N.L 1P*M 2R/ . .0 UTCGY)(AET 21oavd *oa 111 g 1.7 第七段 languepi REASONIGPOGTIC 2. 说明 10
20、 2.1 各段含义: (1)第一段为报头,必须编发。 为 WTPQ20,对国内外发报均用此报头。国家气象iAT21 中心和各省(区、市)单独编发台风路径预报的报头格式见附件 6-1。 (2)第二段为台风中心位置和强度实况。 (3)第三段为前小时、前小时的位置(强度) 。 (4)第四段为登陆地点、时间和登陆时最大风速。 (5)第五段为客观预报。 (6)第六段为综合预报。 (7)第七段为预报理由。 2.2 第二至第七段可同时编发,也可以分别编发。若同时编发,注有“*”的部分可省略;若分别 编发,注有“*”的部分,国家气象中心不能省略,省(区、市)气象台(研究所)可省略。 2.3 未注有“*”的括号
21、内的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编发。 2.4 符号含义: 编发台风字母代号,按气象信息网络传输业务手册 有关规定编码。C 广播的日期、小时、分钟。YGg 台风实况的日期、小时、分钟。11 台风登陆的日期、小时、分钟。22 热带气旋等级名称缩写(超强台风 SUPER TY;强台风 STY;台风 TY;T 强热带风暴 STS;热带风暴 TS;热带低压 TD) 。 台风的英文命名,未命名时为 NAMELESS。NAME 国家气象中心的台风编号。 台风的国际编号。1 台风纬度位置。a.L 台风经度位置。o 台风的中心气压,以百帕为单位。Ph 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以米秒为单位。m/sF 50 海里小时大风圈半
22、径,以公里为单位。rk50t 30 海里小时大风圈半径,以公里为单位。3 风圈最大半径所在象限。1Q 风圈最小半径所在象限。2 台风登陆时沿海的最大风速。m/sf 台风登陆县、省的名称(用汉语拼音) 。I 前 12 小时、当时、未来 12 小时指示组。 12HR0 为各种客观预报方法的缩简符号,见下表:M 11 研制单位 方法名称 缩简符号 国家气象中心 国家气象中心台风数值预报模式 TMBJ-1 上海台风研究所 上海台风数值预报模式 SHTM 上海台风研究所 西北太平洋台风强度统计预报 WIPS 上海台风研究所 西北太平洋台风路径客观集成预报 STC 上海台风研究所 GRAPES_TCM 台
23、风数值预报 GRAPES_TCM(SGTM) 上海台风研究所 西北太平洋台风强度气候持续性预报 TCSP 上海台风研究所 西北太平洋台风强度偏最小二乘气候持续预报 PLSC 江苏省气象台 概率圆法台风路径决策预报 JSPC 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 中国南海台风模式 GZTM 广西区气象局 南海区域台风路径(强度)遗传神经网络预报 ANNGA 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 辽宁台风数值预报模式 LNTCM 台风中心移动方向,以 16 方位表示。dM 台风中心移动速度,以公里 /小时为单位。v 2.5 如果客观预报方法没有台风路径预报,只使用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速作为热带气象强度预报 结果,则第五段报文使用以
24、下格式。 12 Objective Forecast W120HR4 8 960R 84HW7 26 0R54 8H2 W360R 418 2Hm/sF06 Mm/s FPha E.L N.L RUTCGY)(AET *ooa 111 g 13 附件 2-4 国家气象中心台风实况和综合预报电码 1. 电码型式 m/sF hPa E.L N.L 120HRP96 / . . 7 sa/F hP E.L .L 48P mN36HR/s a . . 21km/hM P /sF Pa E.L.L- m N 06HRkrKTS 5 3 F/s GUST /s hPa CgYIMEITNAL)(AMEFO
25、RCS SUBJTIVYGgJWPQ20oaaoaoaovdOaOa 111 2. 示例 m/s12 hPa0 E1.6 N23.8 10HRP89596/3 . .7 s/2 hPa 10. 8. 4P098E36Rm/s3 75 . N. 2H51k/h W P 80mKTS2 3 30/s GUST /s25 Pa9 E13RC16IMEIAL)(OGUI FC SBJV60AJTQ 14 附件 2-5 FM85-IX SAREP气象卫星云资料的 天气说明报告电码 1. 电码型式 A 部 oc aji LQL9IiYGgM或 气旋名称(如无名称注明 NAMELESS) tnmtftaWA
26、1/S2t)fd9(s D B 部(略) 注 解 (1)SAREP 是气象卫星云资料的天气说明报告电码的名称。 (2)陆地测站的 SAREP 报告用 作为标志,海洋测站的 SAREP 报告用CMi 作为标志。DMi (3)电码型式分成两部分: 部 分 标志字母( ) 内 容j A AA 台风的情报 B BB 重要天气特征的情报 每个部分均可编报成一份单独的报告。 2. 说明 2.1 概述 2.1.1 报告中概不编报电码名称 SAREP。 2.1.2 编报本报告的卫星接收站的位置,必须使用 或 组表示。Ii oc aLQL9 2.1.3 船舶呼号 仅须在海上卫星接收站的 SAREP 报告中编报。
27、D 2.2 A 部 2.2.1 A 部须用以编报台风所属云团的说明。 2.2.2 气旋照片拍摄时间须用 YYGGg 组编报。 2.2.3 只要有气旋的名称,就必须编报。 2.2.4 各台风必须依次用 顺序编号。在该气旋存在或可辨期间 SAREP 报告编报站须一直使tn 15 用这个号码。 2.2.5 云团或台风中心的位置或气旋眼的位置须用 组编报。atLnocQ 2.2.6 测得台风中心的移动时,即须在报告中用 组予以编报。sfd9 2.2.7 当在同一张照片上发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台风,并且要在同一次报告中编报时,须重复 使用 等组,以编报每个台风。对atLnocLQmtftaWA1/S2t
28、 )f(s 已命名的台风,还应冠以名称。 符号含义 台风地理位置定位的精确度(0152 电码表)tA 电码 0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10 公里以内 1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20 公里以内 2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50 公里以内 3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100 公里以内 4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200 公里以内 5 气旋中心在所报位置的 300 公里以内 / 定位精确度不明 台风密蔽云区的平均直径(4536 电码表)fW 电码 0 1 个纬距 1 12 个纬距 2 23 个纬距 3 34 个纬距 4 45 个纬距 5 56 个纬距 6 67 个纬距 7 78 个纬距 8 89 个纬距
29、24 小时内台风强度的明显变化(0252 电码表)ta 电码 0 很明显减弱 1 明显减弱 2 无明显变化 3 明显加强 16 4 很明显加强 5 6 7 8 9 先前没有观测 / 不明 计算台风的移动的时间间隔(4044 电码表)mt 电码 0 小时 1 12 小时 2 23 小时 3 36 小时 4 69 小时 5 912 小时 6 1215 小时 7 1518 小时 8 1821 小时 9 2130 小时 不报移动组 台风的强度( 3790 电码表)tS 电码 现时强度 * (指数) 最大持续风速 (海里时) 最大持续风速 (米秒) 00 衰减 15 1.5 25 13 20 2 30
30、15 25 2.5 35 18 30 3 45 23 35 3.5 55 28 40 4 65 33 45 4.5 77 39 50 5 90 46 55 5.5 102 52 60 6 115 59 65 6.5 127 65 70 7 140 72 75 7.5 155 79 不用 17 80 8 170 87 99 向温带气旋转变 / 不明 注:根据卫星云图确定现时强度(CI)指数的方法见 WMO-NO.305全球资料加工系统指南 18 第三章 加密观测 3.1 当台风靠近我国时,可依相关规定组织“地面气象观测站” (以下简称地面站)和“高空气 象观测站” (以下简称高空站)在常规观测外
31、,临时增加观测时次,并根据台风的活动情况增加 卫星资料的接收时次。 3.2 国家气象中心依相关规定对加密观测提出需求或指令。 3.3 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相关指令负责组织本省内的加密观测并及时将加密观测资料传 至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应及时收集加密观测资料,并分发给国家气象中心、各 省(区、市)气象局和相关业务用户。 3.4 地面加密观测 3.4.1 沿海的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省(区、 市)和内陆的江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南、云南省的全部地面站,原则上都要承担地面加密 观测任务。其中国家级自动气象站必须担负加密观测和资料传输任务,区
32、域气象观测站由所在省 (区、市)气象局确定其任务,原则上应与省内灾害性天气联防站网一致。 3.4.2 人工地面站担负的地面加密观测资料按每小时上传一次(待综合观测司取消人工观测业务 后也取消台风人工地面加密观测) 。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担负的地面加密观测资料按每十分钟上传 一次,要求传输时效为“ HH+5 分钟” ,其数据格式为现行自 动 气 象 站 数 据 文 件 格 式 。 3.4.3 国家气象中心只在需要时向省气象台发布地面加密观测指令。观测指令一般采用传真方式 (见附件 3-1 和附件 3-2) ,在以传真方式发出指令的同时,以 NOTES 发出指令。地面加密指令 发布后,必须电话确认,收
33、方应发回执予以确认(见附件 3-3)。各省(区、市)气象局负责本 省(区、市)地面加密观测指令的发布,承担加密观测的气象台站按照本省(区、市)气象局的 指令行事。 3.5 高空加密观测 3.5.1 沿海的广西、广东、海南、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天津、辽宁省(区、 市)和内陆的江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南、云南省的全部高空站,原则上都要承担加密高空 气象观测和发报任务。加密高空气象观测一般是增加 06、18 时(世界时)的观测和发报,如有 特殊需要时可临时增加其它时次的观测。 3.5.2 加密高空气象观测的观测申请、指令发布、业务实施和指令解除等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加 密高空气象探测管
34、理办法 (气办发200937 号)执行。但遇紧急情况时或非工作时间,可根据 实际情况,适当补充、灵活掌握。 3.5.3 加密高空气象观测一般由国家气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4) ,中国气象局综合观 测司组织进行。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业务需要,也可组织安排本省(区、市)的高空站进 行加密高空气象观测,并报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备案。 3.5.4 加密高空气象观测的申请应说明具体的加密原因、加密站点名称、加密时次、加密开始时 间和结束时间,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申请加密高空气象观 19 测时要充分考虑通信传输、台站准备等因素,申请一般应在第一个加密时次的12
35、小时前提出。 3.5.5 在加密高空气象观测实施过程中因故需要对加密时间和内容进行变更的,须重新申请。 3.5.6 加密高空气象观测按照常规高空气象观测业务的要求进行观测、编报和传输,L波段探空 系统还需上传基数据和监控信息,加密高空气象观测资料与定时高空气象观测资料一起汇交和存 档。 3.6 沿海及相关内陆省雷达站的天气雷达监测 3.6.1 当台风中心进入沿海各省雷达站的有效扫描范围后,沿海各雷达站都要承担对台风及其引 发的暴雨和其它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内陆各雷达站也要随时监测暴雨和局地强对流天气等。 3.6.2 沿海省(区、市)的雷达站编报规定 (1)沿海各雷达站,凡能判断出海上台风的中心位
36、置时,必须于逐小时正点前 10 分钟内确定中 心位置,并立即编发 FFAA 报(编码格式见附件 3-5) 。 (2)探测到较强降水或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回波时,立即按国内现行雷达电码编发 FFBB 报(编 码格式见附件 3-5) 。 (3)当上述探测到的回波的强度、移速等有明显变化时应续发 FFBB 报,如无明显变化则不必 续发。 3.6.3 各省(区、市)气象局可根据本省(区、市)的实际需要,或应邻省(区、市)气象局的 要求,或根据雷达区域联防的规定,分别制定雷达站编发雷达探测报告的补充规定。 3.6.4 FFAA 报应在正点前发出。FFAA 和 FFBB 同时编发时,先发 FFAA 报后发 F
37、FBB 报。 3.7 卫星加密观测 3.7.1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和沿海各省(区、市)气象局在台风季节应加强卫星云图的接收,根据 年度加密观测计划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密观测指令增加接收时次。 3.7.2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在加密观测期间,单星观测为每半小时提供一次观测云图,双星观测为 每 15 分钟提供一次卫星云图。 3.7.3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和上海、广州区域中心气象台在有台风时应密切注意日本静止气象卫星 播发内容的变化。当发现播发时次增加或变更时及时通知沿海有关气象台。 3.7.4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应将定位所需的卫星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送到国家气象中心。各省(区、 市)气象局的卫星云图接收单位也要根据
38、台风预报的需要,以最高时效为预报提供云图资料。 3.8 加密指令是实施加密气象观测的行动命令。发布加密指令既要严格遵守业务规定,又要根 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执行指令必须严格认真、准确无误。 3.9 发布台风加密观测指令要充分考虑到通信传输、台站准备等因素,尽量争取提前发布。一 般加密高空气象观测指令应在启动加密观测前 12 小时、地面加密观测应在启动加密观测前 6 小 时发布。如一时难以确定,可先发布预备指令。各省(区、市)气象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3.10 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加密观测指令交接登记制度。 3.10.1 国家气象中心和省级气象台的预报与通信单位之间,应建立指令交接登记,包括交接人
39、 员签名和记录交接时间等。 3.10.2 省级气象台应建立接转指令的时效统计(即从收到国家气象中心指令到向台站发出指令 20 之间的时效) ,在该次台风结束后报送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3.10.3 承担加密观测任务的气象台站都应建立接收指令的登记,包括接收到指令的日期、时间 (具体到分钟) ,台站接收指令报的人员姓名。台站在该次台风结束后将收到指令的日期、时间 报送省(区、市)气象台。 3.10.4 省(区、市)气象信息中心应及时统计和分析指令的传输时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 措施。 21 附件 3-1 地面加密观测指令 国家气象中心发布 签发: 指令编号: 年 号 指令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40、时 分 加密观测启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需进行自动站加密观测的省(区、市): 自动站每 10 分钟上传一次加密资料。 (注释:上述时间均用世界时表示) 抄送: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95808 传真:010-62172909 62172962 22 附件 3-2 地面加密观测终止指令 国家气象中心发布 签发: 执行单位: 国家气象中心发布的 年 号指令 将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终止执行。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注释:上述时间使用世界时) 。 抄送: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10-58995808 传真:010-62172909 62172962 23
41、 附件 3-3 地面加密观测(终止)指令回执 国家气象中心: 地面加密(终止)指令( 年第 号)于 月 日 时 分收到,已通知有关台站。 特发此回执。 省气象局 承办人: 联系电话: 月 日 时 分 附件 3-4 24 加密高空气象探测申请表 申请单位: 年第 号 加密原因: 拟加密探空站名称及所在省: 加密时次: 加密开始时间: 加密结束时间: 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承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25 附件 3-5 FM20-VIII-RADOB地面雷达天气报告电码 1. 电码型式 1.1 FFAA FFAAYYGGg IIiii 或 99LaLaLa Qc
42、LoLoLoLo 4RwLaLaLa QcLoLoLoLo AcScWcacrt tedsdsfsfs DDDD 1.2 FFBB 第 1 段 FFBB YYGGg IIiii 或 99LaLaLa QcLoLoLoLo etWeIeaeHe bbbrr bbbrr bbbrr tedsdsfsfs /999/ 第 2 段 51515 区域规定的电码组 第 3 段 61616 国家规定的电码组 DDDD 2. 编报规定 2.1 RADOB 是世界气象组织规定的地面雷达天气报告电码的名称。雷达站发报时一律不编报此 字码。 2.2 FFAA 和 FFBB 陆地测站的雷达天气报告的识别标志。 FFA
43、A 表示用 FM20-VIII 电码型式编报的雷达天气报告中的部(台风的情报) 。各雷达站 发报时必须编报此识别组。通信中心在汇总同一类的雷达天气报告后,只需在这些报告之前用一 个识别组即可。 FFBB 中从 etWeIeaeHe 到/999/各组,用来编报每个具有某种重要特征的回波系统。如果要编 报的这种系统不只一个时,则须按需要重复编报 etWeIeaeHe 到/999/ 各组。 2.3 只要观测到台风的回波型,就要编发 A 部报。 2.4 雷达设备失灵时,编报 FFAA YYGGg IIiii / 2.5 雷达天气报告一律用世界协调时编报。 3. 符号内容及编报方法 3.1 YYGGg
44、组 用来编报雷达探测的日期、时间组(指取资料结束时间) 。 3.1.1 YY 日期 3.1.2 GGg 时间,以小时和 10 分钟为单位。其中 g 按以下规律编报: g 所表示的 10 分钟 26 0 00 1 0110 2 1120 3 2130 4 3140 5 4150 6 5159 3.2 IIiii 组 雷达站的区站号。用国内统一规定的区站号编发。 3.3 4RwLaLaLa QcLoLoLoLo AcScWcacrt tedsdsfsfs 组 台风中心或眼的位置。 3.3.1 4 指示码 3.3.2 Rw 雷达的波长。按下表编报 电码 雷达波长(单位:毫米) 1 10 20 3 2
45、0 40 5 40 60 7 60 90 8 90 110 9 110 3.3.3 LaLaLa 探测到的台风中心或眼所在的纬度,以 1/10 度为单位。 3.3.4 Q c 探测到的台风中心或眼所在的地球象限。按照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所能探测到的台风 中心的位置,都编报 1。 3.3.5 LoLoLoLo 探测到的台风中心或眼所在的经度,以 1/10 度为单位。 3.4 A cScWcacrt 组 台风中心或眼的大小、发展和相对位置。 3.4.1 Ac 台风中心或眼的定位的精确度。按下表编报: 电码 台风中心或眼的定位精确度 1 观测到清晰的眼,精确度好(误差在 10 公里以内) 2 观测到大
46、部分眼壁回波,精确度较好(误差在 30 公里以内) 3 观测到少部分眼壁回波,精确度较差(误差在 50 公里以内) 4 未见到眼,根据螺旋带确定,精确度好(误差在 10 公里以内) 5 未见到眼,根据螺旋带确定,精确度较好(误差在 30 公里以内) 6 未见到眼,根据螺旋带确定,精确度较差(误差在 50 公里以内) 7 未见到眼,根据螺旋带外推得出 / 精确度不明 3.4.2 S c 眼的形状和清晰度。按下表编报: 电码 眼的形状和清晰度 0 圆形 轮廓清晰 1 椭圆形短轴大于、等于长轴长度的 3/4 轮廓清晰 27 2 随圆形短轴小于长轴长度的 3/4 轮廓清晰 3 明显双眼 轮廓清晰 4 其它形状 5 不定的或轮廓不清晰 / 不能确定 3.4.3 Wc 眼的直径或长轴长度(回波壁的内径) 。按下表编报: 电码 眼的直径或长轴长度 0 5 公里 1 5 10 公里 2 10 15 公里 3 15 20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