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反恐斗争形势及新变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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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前国际反恐斗争形势及新变化 2015年6月26日,法国、突尼斯和科威特相继遭遇恐怖袭击,造成60多人死亡,200多人受伤。事件发生后,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宣称对发生在科威特和突尼斯的袭击事件负责。虽然尚无证据表明,“伊斯兰国”已开始在全球发动有组织的连环袭击,但这些事件预示着恐怖势力伺机发动袭击的野心正在膨胀,应引起全世界警惕。作为新一代革命军人,我们要认清反恐斗争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决将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一、近期国际恐怖袭击事件概况。(一)“伊斯兰国”组织基本概况。 “伊斯兰国”(英语:Islamic State,缩写:IS),全称“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

2、兰国”(英语: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al Shams,缩写:ISIS),阿拉伯国家和部分西方国家称为“达伊沙”(DAESH),是一个自称建国的活跃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极端恐怖组织。IS前身是2006年在伊拉克成立的“伊拉克伊斯兰国”。“al Shams”的意思是“大叙利亚”,即叙利亚、黎巴嫩、约旦、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该组织的目标是消除二战结束后现代中东的国家边界,并在这一地区创立一个由基地组织运作的酋长国。2014年6月29日,该组织的领袖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自称为哈里发,将政权更名为“伊斯兰国”,并宣称自身对于整个穆斯林世界(包括历史上阿拉伯帝国曾统治的地区)拥有权

3、威地位。(二)恐怖袭击事件简况。2015年6月26日,法国东部伊泽尔省一家工业气体工厂内发生袭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袭击者驾车闯入工厂,点燃多个煤气瓶,致使现场发生爆炸和火灾。警方随后在工厂附近发现一具被斩首的尸体,并发现激进文字。法国当局指出,这次袭击案有着明显的“恐怖特征”。同样是26日,在突尼斯著名旅游城市苏塞,两名武装分子乘坐橡皮艇从“皇家马尔哈巴”酒店的沙滩登陆,随后取出武器朝沙滩上的人群扫射。根据突尼斯卫生部消息,袭击已造成37人死亡、36人受伤。 长期以来,科威特被视为中东乱局中的“世外桃源”,然而,在26日的连环恐怖袭击事件中,这个国家也没能幸免。当天,位于科威特城市

4、中心萨瓦比尔区的伊玛目萨迪克清真寺发生自杀式爆炸袭击,至少造成27人死亡,222人受伤。就在这三起袭击前几天,“伊斯兰国”发言人阿布穆罕默德阿德纳尼号召该组织的支持者在斋月期间向世界各地发动袭击。但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这三起袭击事件存在直接关联。总部位于英国伦敦的一个激进组织研究中心负责人彼得诺伊曼说:“我不认为他们(三起事件制造者)相互联络过,知道彼此的行动,或者有统一命令告诉他们做什么。没有证据显示,他们经过了协调。”尽管如此,这三起严重恐怖袭击事件凸显了世界反恐形势的严峻。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埃德罗伊斯指出,三起袭击事件标志着“伊斯兰国”的威胁已经产生了外溢效应,其活动不再局限于伊拉

5、克和叙利亚,未来在中东地区、欧洲和美国,都可能出现新的恐怖袭击。西方观察家指出,同一天在三个大洲的三个国家发生恐怖袭击,给世界敲响了警钟。这些恐怖袭击事件,显示“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具有将触角伸向世界各地的能力。二、当前国际反恐形势的新变化反恐不仅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任务,也是发展中国家的责任。所有负责任的国家,包括各类国际组织及非政府组织,都应该在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治理框架内进行积极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反恐方式多样化是指:除武力反恐外,还可以通过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等方式,有效改变至少是改善孕育恐怖分子的土壤。反恐主体多元化与方式多样化均要求所有行为体通过各种方式,在地区和全球层面采取共同行动,

6、从而有效遏制恐怖活动。因此,把“反恐合作”置于全球治理的框架内进行讨论,就显示出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鉴于有效且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必须建立在客观准确的认知基础之上,因此相对全面地认识全球治理与反恐合作的必要性并建立合作机制等就显得尤为重要。第一,为什么必须把反恐合作置于全球治理的框架内进行讨论?第二,如何通过社会改良来缓解恐怖行动实施者的怨恨愤懑情绪?第三,如何通过对伊斯兰教的正本清源,发挥主流宗教劝人向善的社会整合功能?第四,如何通过文化沟通,建立普世价值观等共有知识?结合国际反恐形势出现的新变化,从国际治理、社会发展、宗教传播和文化共存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国际治理:发挥联合国的主导作用从2

7、001年10月起,美国先后动用武力打击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基地”组织,随后又发动伊拉克战争。在美国的重拳出击下,大规模的恐怖袭击有所收敛,然而小规模的恐怖活动却呈发散态势,并有扩大化和长期化的趋势。显然,原有的“一霸治理”模式已经不再符合当今的国际反恐新形势。因此,全球负责任的国家,尤其是新兴大国,有必要在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全球治理框架内,积极发挥反恐作用。近年来,国际反恐形势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恐怖袭击活动的实施者正在发生微妙变化。美国战略预测公司的分析师斯科特斯图尔特在圣战主义2010年将继续威胁世界一文中提出:现今的“基地”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圣战网,而非单一的组织。核心层

8、包括拉登、扎瓦西里;第二层由地区性恐怖组织组成;第三层牵涉的范围最广,由接受了“基地”组织核心及外围组织宣传的恐怖分子组成,而他们与第一、第二层组织并无实质性接触。从2009年至今发生的一系列恐怖袭击来看,其实施者并非来自“基地”的组织核心。如发生在2009年12月25日圣诞节的美国西北航空公司253航班炸机未遂事件,其实施者是23岁的尼日利亚青年;再比如2010年5月发生在纽约时报广场的未遂爆炸袭击案,其实施者费萨尔沙赫扎德自称是“圣战者”,是“穆斯林战士”,由“巴基斯坦塔利班运动”派遣到美国发动“战争”;再如2010年8月27日被加拿大当局发现并挫败的恐怖案件,其实施者也是基地组织在西方的

9、分支机构或者本土激进组织。第二,恐怖袭击的规模与范围呈现出小型化、分散化特征。从恐怖袭击的规模看,类似2004年西班牙马德里“311”爆炸案和2005年英国伦敦“77”惨案之类的大规模连环恐怖袭击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分散的和小规模的恐怖行动。而恐怖袭击的活动范围,由原先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中东等比较重要的城市或区域,发展到近几年来呈四面开花的态势。第三,恐怖活动的方式正在进行调整。一些地区恐怖组织不再像以往“基地”组织那样,对组织成员进行集中培训,而是越来越多地凭借互联网。他们通过圣战者聊天室和网站传播圣战主义思想,鼓励极端分子与一些同道者和地区圣战组织建立联系;通过网络传授、培训实施恐怖

10、活动的手段与方法。更有甚者,他们还通过网络威慑一些参与军事反恐行动的国家政府。可见,当今的恐怖袭击活动,已经从“基地”组织为核心集中恐怖袭击,转为以区域性圣战组织和基层圣战组织分散的恐怖行动。显然,由美国主导的“以暴制暴”反恐方式,不仅无法有效遏制全球性的恐怖暴力活动,相反却刺激了恐怖组织改变活动方式,以躲避毁灭性的军事打击。因此,冷战后美国以“国际警察”试图掌控全球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应对日益分散、四处开花的恐怖活动。如果继续沿用美国的大规模军事反恐行动,无异于“用拳头打跳蚤”,效果有限。第四,冷战结束以后,国际体系转型的步伐也日渐加速。全球化进程不断催生新的国际治理模式的诞生。从历史上看,

11、每一次国际结构的变化,都是大国凭借其实力解决利益冲突的结果。维也纳体系、凡尔赛体系、雅尔塔体系概莫能外。大国间的互动不仅重新划分世界的政治版图,而且重新分割海外殖民地。唯有进入21世纪后不同,国际社会的转型使得西方大国垄断国际治理体系的模式开始松动。尤其是金融危机以来,为讨论和解决危机而形成的20国集团机制,成为国际合作的主要平台,尽管这种合作仅限于经济领域,但这一新的治理模式,无疑对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国际反恐治理模式具有示范作用。第五,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或正在步入新兴大国行列,除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金砖四国”外,还有墨西哥、南非、埃及、印尼、土耳其、阿根廷、尼日利亚、沙特等重要发

12、展中国家。新兴大国的群体崛起,逐步进入国际体系治理的核心地带,为反恐合作置于以联合国为主导的全球治理框架内成为可能。换言之,新兴大国的快速上升,以及在国际政治、经济事务中影响力的与日俱增,为它们在遏制恐怖主义这一全球性的公共问题方面获得更大的话语权。(二)社会发展:平衡不同区域的进程从一些恐怖袭击案例来看,除有政治诉求的恐怖组织领导者外,恐怖袭击的实施者基本来自于“被相对边缘化”的区域和人群。这些恐怖行动实施者的怨恨、愤懑情绪从何而来?根据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著名的新闻记者尤里娅尤季科的调查,10个“黑寡妇”中,只有1个是真正甘愿去死的,而其他人在作案时都想临阵脱逃。在现实社会中陷入生活困境的个

13、体及人群有很多,并非所有人都会选择暴力手段以示反抗。比如因社会不公历经悲惨遭遇而受重创的个体,以及艰难困苦的非洲人群。即使在中东,也并非仅有极端组织处于困境之中,而是只有极少数极端分子选择加入极端组织,参与恐怖暴力行动。可见,恐怖行动实施者的驱动力很大部分来自于社会环境的压抑。在中东伊斯兰国家、地区和人群中,普遍流行着怨恨与愤懑,其中有经济落后造成的物质贫困,也有伊斯兰文明式微带来的耻辱感。这种愤懑并不完全出于对绝对贫困、绝对落后的怨恨,而主要是对由全球化带来的不平衡发展的社会性焦虑,即“不患寡,患不均”。无可否认,全球化和现代化客观上造成了全球的不平衡发展;而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又直接导致了

14、物质生活差距的普遍拉大和文明压力的普遍升高。由于全球化是由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化,现代化也是由西方发达国家引领的现代化,因此,在这个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它们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强大的综合实力为己谋利,从而成为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最大受益者。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在此过程中却未必全部获益,有的甚至成为受害者:一方面,各个国家的情况错综复杂、各不相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模式并不一定适合它们;另一方面,虽然某些国家可能因为有选择地学习西方发达国家,把其成功经验与本国国情结合起来,而最终成为全球化的受惠者,发展为新兴工业化国家,但多数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却是面临冲击、挑战和边缘化的困境。

15、从整体而言,中东伊斯兰世界属于后者。因此,中东伊斯兰国家和地区的相对边缘化和相对弱势身份,客观上与全球化的不平衡发展存在着一定关联。当贫穷、贫困的物质发展不平衡状况超过了“弱势者”的容忍程度,就可能引发它们的激烈反弹,导致冲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东极端组织的暴力行动,是测量中东地区社会容忍度的一种“信号”,国际社会必须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充满怒气和恨意的戾气是一种极大的负面能量,其带来的“社会病”一旦释放,就可能站在社会的反面,成为反社会行为的帮闲直至帮凶。为了保持国际社会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各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缓解恐怖行动实施者的怨恨、愤懑情绪。为此,我们首先应当正视这种在全球化和现代化

16、过程中产生的不平衡:虽然人们因有限的资源、权力和声望而发生的争斗与冲突是永恒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变迁的主要源泉;但作为在国际社会转型进程中获益的西方发达国家,不应该不承认、不理会处于弱势地位的中东伊斯兰国家;更不应该利用自己的强势,继续对这些国家颐指气使。从操作角度来看,所有负责任的国家,都应该通力合作,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通过社会,去尽力平衡区域之间的发展进程。从国内层面看,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该通过提高治理能力,抚平相对边缘化的区域人群的焦虑:第一,振兴区域经济,促进社会平衡发展。中国在这方面已采取积极措施,如区域振兴计划,通过发展区域经济,提高边远地区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尽可能减少因转

17、型期发展的不平衡而造成的部分地区、人群的边缘化;第二,通过改进社会服务,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在中东地区,有的极端组织通过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而获得群众拥护;第三,倡导并坚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打开创制之门,与时俱进地探索社会发展模式,消除产生社会腐败的基础。从国际层面看,发达国家和新兴大国应当通过协商,建立国际援助机制。尤其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对贫困落后的中东伊斯兰国家的战略应变遏制为接触,仿效对待东欧和沙特的模式,帮助它们更好地转型并融入国际社会。(三)宗教传播:廓清伊斯兰教的本源考察一系列恐怖案例后,我们发现,实施者大致有两类:一种确实是为生活所迫的贫困者,然较多的则

18、是为宗教信仰而献身的有一定知识的富裕者。除了“911”恐怖袭击者之外,2010年5月纽约时报广场未遂爆炸袭击案的嫌疑人费萨尔沙赫扎德也属于中产阶级。30岁的沙赫扎德,是巴基斯坦前空军官员之子,拥有计算机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已经成家,有两个孩子,辞职前收入相当丰厚,在康涅狄格州有一幢独家住宅。制造“圣诞爆炸”案的奥马尔法鲁克阿卜杜勒穆塔拉布更是出生富家的知识分子,他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父亲是尼日利亚银行家,曾任政府官员。2010年8月,加拿大警方挫败一起制造恐怖炸弹图谋,被逮捕的3个犯罪嫌疑人分别为26岁、28岁和30岁,一人是放射技师,一人为医院工作者,均非贫困者或无知者。这些恐怖分子都

19、有一个共同点,即自以为是按照真主旨意的“圣战”实施者,因而他们视死如归。之所以恐怖分子大多来自于中东地区的穆斯林,这与“文化的自我实现的预言”有着极大的关系:自从亨廷顿发表“文明冲突论”以后,伊斯兰教就被打上“好斗”的印记。无论是国际舆论还是中东极端组织、恐怖组织的领导者,都从古兰经和圣训中寻找“圣战”的宗教教义依据。众所周知,宗教对其信徒具有极大凝聚力和感召力,对神的敬畏以及对彼岸世界的向往,能够激励着信徒按照神的旨意行为处事。普通的穆斯林在这样的宗教氛围中,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强化对自己穆斯林身份的认同,接受且按照国际舆论和恐怖组织领导者认定的教义去理解与穆斯林身份相对应的符号象征和行为规范

20、,并按照这些规范性方式去行为处事。于是,在实行恐怖袭击活动时,行为者还误以为自己正在执行真主的旨意,会受到真主的褒奖。如此循环往复:伊斯兰教等于“圣战”,“圣战”等于“自杀式”袭击;真正的穆斯林就要为“圣战”献身,实施“自杀式”袭击者可以进入“天园”。“文化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就这样演变成客观现实。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认为:如果你认出哪个国家将是你未来的敌人,它就变成你现在的敌人。因为这样一来,它们也会认为你是敌人,于是关系就紧张。国家如此,文明如此,宗教也如此。对伊斯兰文明和伊斯兰教的“妖魔化”,一方面严重损害了伊斯兰文明的形象,伤害了穆斯林的情感,激起全体穆斯林的反感和愤怒;另一方面又促使

21、“文化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对中东极端组织的应验,既有可能促使对方的态度和行为朝着被“妖魔化”的目标发展和变化,使得他们的恐怖暴力行动更加频繁与激烈,也更容易获得一部分穆斯林的同情与理解。这里要解决的有两对关系:伊斯兰教与恐怖主义的关系,“圣战”与恐怖袭击行动的关系。第一,伊斯兰教是否“好斗”?穆斯林是否鲁莽粗俗?热衷于以“恐怖”方式表述各种诉求的是整个伊斯兰世界还是其中的极端分子?“伊斯兰威胁”究竟是神话还是现实?纵观各种论述,发现相信与传播“伊斯兰教威胁论”的观点有两种潜在的假设:第一,自觉不自觉地把伊斯兰极端分子与穆斯林等同起来,把伊斯兰教与伊斯兰文明等同起来;第二,把伊斯兰国家与伊斯兰各种

22、组织与派别等同起来。比如亨廷顿,他认为不同文明之间由于宗教观念、政治理想、价值取向的不同导致冲突。马哈蒂尔还指出:“在今天的世界中,实际上在整个历史上,受到误解最深的一种宗教或许就是伊斯兰教。不仅非穆斯林误解它,而且穆斯林本身也误解它。”这是因为在穆斯林的宗教义务和社会义务中,有涉及“为保卫伊斯兰社会及其发展而对穆斯林集体规定的疏捐献身的兵役制度”。但古兰经只提出了一些原则,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其细则是由后来的圣训和教法加以补充而系统化的。古兰经要求信士为安拉之道而战的兵役制度,开始时只是穆斯林为反对暴政迫害而采取的一种自卫手段。先知穆罕默德迁出麦加不久,即宣布对进犯的敌人允许进行战斗的启示

23、,此后宣布了“为安拉之道而牺牲的人虽死犹生”、“并将获得巨大的报酬”等启示,鼓励穆斯林参加战斗。但同时又宣布“宗教无强迫”,只要对方“停止战争”,“倾向和平”,穆斯林也要停止战争,倾向和平,而且“不要侵犯任何人”。后来随着斗争的发展,这种自卫手段逐渐转变为主动讨伐的军事行动,以实现“一切宗教全归安拉”的目的。可见,伊斯兰教与恐怖主义无必然联系。第二,“圣战”是否就是实施恐怖袭击?在伊斯兰世界里,最有力的召唤之一就是“为主道而战斗”。一些极端组织的领导者经常引用有关“圣战”的经文,作为建立“圣战者”组织的经典根据:其中有政治诉求的领导者更是利用有关经文,组织、动员其成员和穆斯林群众投身暴力恐怖活

24、动,有时以是否从事并参与圣战,作为检验其成员信仰虔诚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伊斯兰教法学家们一般将“吉哈德”视为穆斯林应尽的宗教义务之一,它有大小之分,和平与暴力之别。“大吉哈德”是指信徒“用心、用舌、用手”同自己内心的邪恶意念作斗争,净化心灵,虔信真主和使者,并致力于以和平方式规劝世人,传播伊斯兰教;“小吉哈德”是指穆斯林用“剑”进行圣战,鼓励穆斯林拿起武器,走上战场,为捍卫和弘扬伊斯兰教而战。尽管古兰经本身有关于暴力使用的内容,但它对“圣战”的时间、对象、手段都是有严格的限制。当代著名的伊斯兰法学家优素福盖尔达维博士指出:“伊斯兰教是一个仁慈、公正的宗教,它是为了怜恤整个世界而降临的。它命人要

25、公正、行善,并且为了尊重有经典的人,而专门提到有关他们的事情。穆圣(愿安拉赐他平安)在战争中禁止杀戮妇女、儿童、老人和非战斗人员,如在茅舍内的修士。而且以在战前向敌方宣战为条件,因为战争在伊斯兰教中是有目的的,而不单纯为了杀戮。如此宽容的宗教完全拒绝这样的事件,怎能出其不意地夺取人们的生命!”可见,“圣战”也不等于实施恐怖袭击。问题在于恐怖组织的领导者,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诉求,片面解读伊斯兰教。他们置“大吉哈德”于不顾,而盗用“小吉哈德”,进而把“小吉哈德”解读为在任何时代与任何环境,可以针对任何对象的“暴力行动”。(四)文化包容:超越意识形态的禁锢恐怖行动不仅是行为体的外在表现,而且是一个有

26、文化内涵的“结构”。行动内部由动机、目标、手段和实施过程等部分组成;而动机内部又包含意图、信念、理智等观念要素;这些观念要素通过意愿萌发、目标锁定、手段选择等过程得以显现。表现在现实生活中,即同样的动机,同样的目标,但选择的手段方式不同,同样的动机并非选择同样的手段,因为观念在其中起着指导规定作用。我们必须承认,不同文化的差异确实存在,它首先反映在互动过程中对符号象征意义的理解。只有在交流各方不仅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意义,而且也能理解或者寻求理解他人给出意义的情况下,才能发生真正的交流。比如翘大拇指的符号意义是赞扬,然而如果在某一区域这一符号意味着鄙视,那么翘大拇指这一行为就会构成他们互动中的障碍

27、,从而发生冲突,因为他们之间缺乏关于翘大拇指这一符号的“共有知识”。但是如果不同文化进行积极沟通,双方就比较容易接受这种并不涉及“核心利益”的符号象征意义。因为毕竟文化具有相对意义,即文化没有正确与否,只有各自的特征。此外,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认知图式,不理解对方具有不同文化象征意义的认知图式和思维线条,在互动中就容易发生误读,从而引起敌意。因此,在文化互动中,各方也应该尽力去理解对方的认知图式,达成谅解,形成共有知识。既然文化相对、文化共存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那么在反恐治理模式中就应该提倡超越意识形态的禁锢,在以人为本的普世价值理念基础上求同存异,在联合遏制联合打击方面做一些努力。第一,相

28、互依赖理念。随着全球经济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国家无论大小,客观上都存在着相互依存关系。而在相互依赖的社会结构中,任何行为体的破坏性“越轨”行动,都会造成公共利益的受损;尤其诸如极端组织实施的暴力“越轨”行动,它已经在以相互依存为特征的全球社会中,为人类文明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第二,共同治理理念。必须承认,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冲击下,中东伊斯兰世界的相对边缘化和相对弱势是客观事实。然而,在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的“地球村”里,一个大国或地区的兴衰,必然会对其他国家和其他地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协助中东伊斯兰世界融入当今国际体系,应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责任,也是其他地区

29、大国的责任。应该站在全球治理的高度,一方面通过国际援助帮助中东部分地区摆脱贫困,帮助它们提高其现代国民教育的水平及其覆盖面;另一方面,切实改善西方发达国家中穆斯林被边缘化的状况。第三,联合打击理念。中东极端组织实施的恐怖暴力行动是一种心理战:一方面,它们在名义上高举着伊斯兰教的旗帜,高喊着追求“公平”与“公正”的口号,迷惑善良的民众;另一方面,它们以血腥的暴力手段,要挟威逼本国政府、威胁恐吓国际社会。而且,他们利用强者的力量来反对强者:诱导人们将仇恨转向国家现政权;促使部分国家把不满转向另一部分国家,从而导致国际纷争。文明的差异,甚至文化的冲突,都可以归入非暴力性冲突范畴,这种差异和冲突均有可能通过对话和理解加以弥合;也有可能以现有的“共有知识”为基础,通过共同努力使“共有知识”的边界不断扩大,在更多问题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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