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攻心型讯问策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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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在新的刑事诉讼法通过以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侧重于打击犯罪,故在侦查讯问中也更为侧重于“抗拒从严”的刑事讯问,这形成了我国的一整套的侦查中心主义的国家司法体制,给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同时也正是在这样的讯问策略下造成了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缺乏人权保护的刑侦后果,给司法机关的权威性等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新的刑事诉讼法专门就不自证其罪进行了规定。这让很多的基层公安对于新的讯问方式极为不适应。而随着犯罪分子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反侦查能力的增强,传统的畏罪心态导致的坦白性讯问形态已经逐渐减少,加上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确立,讯问监督制度的完善等都要求侦查人员

2、在讯问过程中对于攻心型策略的运用水平有提升的必要。但事实上我国现有的很多侦查人员对于理论上的攻心型讯问策略存在只是其表不知其里的情况,而这些都要求我们要对攻心型讯问策略要有进一步的研究与普及。本文拟通过对攻心型讯问策略的理论性论述来找出对于现在讯问困境的解决办法。关键词:侦查讯问;攻心型讯问;攻心策略目 录摘要1关键词:侦查讯问;攻心型讯问;攻心策略11.攻心型讯问的基本概念31.1攻心型讯问策略31.2犯罪嫌疑人心理42.攻心型讯问的基本内容42.1攻心型讯问的理论依据52.2攻心型讯问策略的基本类别53.攻心型讯问策略中出现的问题63.1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经验73.2犯罪嫌疑人应变能力强7

3、3.4犯罪嫌疑人意志坚强84.攻心型讯问策略的运用完善94.1组合运用攻心型讯问策略94.2增加对于环境攻心的使用104.3合理配置证据的利用114.4重视矛盾在攻心型讯问中的运用11结语13参考文献14讯问是要求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只言片语来对案件进行合理客观的分析从而查明案件真相,掌握案件线索或证据的一个侦查环节。它是案件侦破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在我国长期的侦查中心主义的背景下讯问环节几乎是一直承担着证据提供、线索掌握、真相还原甚至是确定嫌疑人等众多任务的一个刑事诉讼中的最主要环节。但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兴起和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传统的直白式讯问和刑讯式的讯问无论是在犯罪嫌疑人

4、的心理承受水平上还是在法律制度上都已经无法满足现有的讯问要求。故无论是刑事侦查专业的人员还是一般的警员都要求对于攻心型讯问策略有一定的掌握。1.攻心型讯问的基本概念讯问策略即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所使用的计策或谋略,在讯问学上我们一般将讯问策略分为攻心型、震慑型、迷惑型、利用型几种,其中不同于震慑型可能涉及的刑讯逼供、迷惑涉及的骗供诱供、利用型所涉及的证据泄漏等基本问题,攻心型在现有的讯问体系中可以说是最为顾及法律制度与讯问效率的一种有效讯问策略,但同时也因为其需要的理论体系与心理学等的知识基础的庞杂而使得它很难为一般的讯问人员所掌握,故有必要进行系统而详细的论述。1.1攻心型讯问策略攻心型讯问策略

5、即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掌握,利用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特点、心理弱点和心理需求等以因势利导的方式以政策、感情等方式来打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从而达到让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的一种讯问策略。在讯问学上对于攻心型讯问策略主要有政策攻心、以理攻心、情感攻心、证据攻心、以势攻心等方法都成为很多侦查人员所需要掌握的常规方法。但同时很多的侦查人员对于攻心型讯问只有一知半解,并不能做到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对于讯问而言,一般是在司法机关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和证据的基础上才会进行的,故讯问过程中的讯问目标一般包括三种:第一种,侦查人员根据已有的证据和嫌疑交待的情况作出基本判断,判断犯罪

6、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不在场证据等,再其中找出现阶段证据链中所缺乏的如作案工具、作案手法等环节的相关线索。第二种,在团体性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个的审讯,试图找出团伙的其他成员和行事手法等。第三种,在证据不足以定罪时,进一步深挖线索,根据他的交代采取诸如政策攻心、教育感化等策略,进一步弄清犯罪事实。以口供补充证据链条。事实上要使用攻心型讯问策略必须要存在以下几个前提:第一,要准确的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确定犯罪嫌疑人有基本的社会责任心或道德理智,对于一些心理变态性嫌疑人或是惯犯攻心型讯问很难起到作用。第二,侦讯人员要能够熟练掌握讯问方法与讯问心理,把握住首次讯问的关键时期,找准思想要害

7、,以最有效的方法来进行讯问。第三,要时刻在讯问中保持主动地位,在被动时攻心型讯问很难有效果。最后,要做好即使没有口供也可以定案的证据准备,不对讯问效果过于急切。总之,攻心型讯问策略虽然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讯问方法,但并不能解决所有的讯问问题,而更多的是要提高侦查人员的侦查素质,以更多的客观证据来推动讯问的进行。1.2犯罪嫌疑人心理要理解攻心型讯问策略的运用方法首先就要理解它所针对的犯罪嫌疑人心理,心理学上认为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从各人的气质差异出发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心理学认为个人不同的感受性、可塑性、耐受性、情绪性、反应的敏捷性和倾向性等气质决定了人们的性格差

8、异。而性格差异决定了个人的行事风格,有的犯罪嫌疑人只是稍微出示一些犯罪证据即交待犯罪事实,有些犯罪嫌疑人即使证据确凿仍然拒不论罪,故对于不同气质的犯罪嫌疑人应侧重不同的讯问策略。第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在性格外还受到环境的影响,如犯罪嫌疑人对讯问方的对立心理,一些犯罪嫌疑人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认为所有的政府机关都不可能公平行事,故在讯问中常常表现为对讯问人员的强烈抵抗。其他如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悔恨心理、悲观心理、侥幸心理、绝望心理等都是讯问中所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第三,犯罪嫌疑人的被讯问经验,这是决定讯问是否能取得成果时最为重要的心理因素,从犯罪心理学来说,累犯惯犯对司法机关的敬畏心理很低,

9、威慑性或政策性的讯问攻势很难起到效果。而攻心型讯问策略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就是如何从这些心理状态出发进行剖析从而找到更为有效的攻心途径。2.攻心型讯问的基本内容随着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出台,我国法律在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维护上包括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不受刑讯逼供、未经审判不得认定有罪、讯问过程全程录像、罪责刑相适应等都有了很大的推进,在防止刑讯逼供、诱供等方面都起到了直接的作用。但同时不轻信口供不代表口供不重要,在我国现阶段的侦查水平中,口供在证实犯罪动机、目的、细节、心态等方面有着其他证据所无法比拟的作用,可以更有力更直接的证明犯罪的真实情况,故口供存在的必要性是不可忽视的。这也代表对

10、于讯问人员来说,要取得讯问效果需要更高水平的讯问技巧,因此攻心型讯问成为很多审讯人员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2.1攻心型讯问的理论依据一般我们认为攻心型讯问策略的理论依据主要是来自心理学、思维学和情报学的基础知识,再结合讯问的原则与目的提炼而成的。其一,在心理学上以犯罪心理学为主,如讯问中依据的犯罪分类手册中的“犯罪两分法”就是依据心理学的知识,在归纳性依据的基础上合理地使用演绎性推理通过犯罪表现出心理特征从而将犯罪类型分类为“有条理型”和“无条理型”,这就是在讯问中对犯罪嫌疑人讯问问题设定的首要理论依据也决定了讯问的基本方法。其二,在思维学上主要依据为逻辑推理,侦查人员一般通过现在所掌握的各种证

11、据,通过逻辑思维的方法对事实真相进行一定的推定,并对其中缺少的环节和证据以讯问的各种方法来进行了解。这种理论常常决定了讯问的主要方向。其三,讯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掌握一定的信息,因此其中对于情报信息获取、选择、分析、辨别等都是以情报学的理论对其进行判断,故情报学的理论常常运用于攻心型讯问中调整讯问问题和方法。故我们认为攻心型讯问策略是在现在的心理学、思维学、情报学等科学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兵法等谋略形成了的一整套的讯问理论体系。2.2攻心型讯问策略的基本类别讯问是侦查办案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侦查环节中可能得到最多线索和证据的环节,但在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自证其罪等原则上,让侦查人员进行

12、讯问显然很有些戴着镣铐跳舞的意味,尤其自1966年米兰达权利出现以来,警方的侦查讯问环节就陷入了困境,为了寻求一种方法取代非法的强迫式审问,警方转而去借助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心理技巧,也就是攻心型讯问策略的理论基础,后逐渐演变成为侦查讯问中攻心型、震慑型、迷惑型、利用型等多种审讯策略。在讯问实践中我们一般以五种攻心策略来进行讯问,其一,政策攻心,政策攻心是指依据对象的不同以国家的政策、法律、爱国主义、个人前途等内容对其进行说服,它主适用于法律意识薄弱、政策水平低下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零口供审判”、立功减罪的法律政策等都是在讯问中常用的政策攻心内容。其二,以理攻心

13、,它主要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心理进行引导,解决其如实供述中存在的心理障碍,逐步的动摇其原有的畏罪心理。以理攻心一般是在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经历、社会阅历、家庭背景等的情况下,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后悔心理,以通俗易懂的道理来宣传唯物主义的认识理论,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抛弃侥幸心理,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其三,情感攻心,一般是通过解决困难、照顾生活、心理安慰、提供帮助等活动,以人性化的关怀来使讯问对象产生亲近感,降低他们的对立心理,进而可以接受审讯人员的心理引导。情感攻心一般针对的是初次犯罪的嫌疑人,其它如肯定其过去的成绩,让其家人朋友进行说服教育等也是常用的情感攻心方法。其四,证据攻心,证据攻心一般是针对

14、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从而使讯问陷入僵局时,侦查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向其暗示或出示警方已掌握的证据,给犯罪嫌疑人造成没有口供也可以定罪的心理压力,从而促使其从畏罪心理向认罪心理转变。其五,以势攻心,一般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拒不交待时,以有利的侦破的形势向其施加压力,让其向不利的形势进行猜测,从而在其出现迟疑、慌张等情绪时以大喝或眼神直视等方式加大气势击溃其心理防线。3.攻心型讯问策略中出现的问题一般而言,侦查讯问主要是在两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为侦查方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人证物证,讯问的目的更多的在于确认作案动机和完善证据链,这种情况下讯问的难度会大大增加。第二为侦查方所掌握的证据并不足以定罪,我国

15、法律规定般需要有3个及以上的罪证形成罪证链才能对案件进行定案,即必须要在讯问中将案件情节的时间、空间、人、物组合成完整的罪证动态。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要对攻心型讯问策略进行有效的运用,才能对案件进行侦查。同时攻心型讯问策略必须要在对犯罪嫌疑人类型、心理、时机等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进行灵活运用,其中如对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二犯还是惯犯的分析、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性的还是冲动性的、是有条理性的还是无条理性的等都是讯问前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攻心型讯问策略中最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3.1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经验随着网络的发达和信息的公开,很多审讯的方法、环境布置等都可以在影视作品中或新闻资讯

16、中看到,这使得很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拥有一定的反审讯经验。如很多的犯罪嫌疑人都知道反讯问的关键就是不能和讯问者建立联系和交流,故虽然在我国的法律中并没有真正的沉默权,但很多的嫌疑人在审讯中都是以尽量不说话的态度来面对讯问。如在2012年侦破的辽宁大连、四川广元杨二都、李刚等为首的两个特大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时犯罪分子就曾对其操纵的聋哑人进行反侦查、反审讯的培训。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曾在2015年报道中提到职务犯罪时采用订立攻守同盟、伪造拒贿材料在、唆使涉案人到纪检机关闹访、甚至专门模仿纪委问话等反审讯训练。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经验使得讯问的难度逐渐增加,也使得讯问中的攻心成为侦查人员的难题。在讯问前构

17、思一个虚假的过程,通过各种记忆加深法让自己反复回忆这个虚假的过程,再通过添加一定的细节,模糊一些关键性的细节,来构思自己的不在场情节。在构思的过程中很可能反复强调自身感受,想象自己每一个动作和过程,然后反复回忆各种对于片段。事实上在实践中大部分有经验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把编造的部分和真实部分交织在一起不断的回忆,从而试图模糊两者之间清晰的界限,虚虚实实的来应对审讯人员。而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经验使得很多的攻心型讯问很难达到效果,其中尤其是对于政策攻心或情感攻心,对于职务犯罪或刑事惯犯已经很难再有效果。3.2犯罪嫌疑人应变能力强事实上很多的刑事累犯对于警方的讯问都有自己的一套应对方法,在讯问时常常以各

18、种方法来对警方对案件的掌握情况进行反试探,同时因犯罪经验和反审讯经验而使得他们在面对讯问时应变能力强,善于掩饰自己的真实反映,其中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第一,假意配合,转移侦讯视线。如犯罪嫌疑人假装老实木讷,在关键问题上编造一些真多假少的事实,引导警方错误的侦破方向。或是供自己不供他人,交大瞒小供近不供远。甚至是见到证据才交待问题,没有有力证据则拒不交待等。第二,缄默不语,拒不合作,对讯问人员的提问和教育不作任何反映,或是在讯问时仅以假的姓名和信息进行应答。第三,反复翻供或是串供,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扰乱警方的讯问程序,在交待后又反复翻供,或是在讯问中试探警方对其同伙的供述,以其中推测来顺应警方

19、的预期供词。第四,犯罪嫌疑人以攻为守,在讯问过程中公开顶撞、撒泼耍赖或是自伤自残来应对讯问。而这些应对方法对于没有太多审讯经验的侦查人员往往造成讯问障碍。3.3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心理学认为人是一种本能趋利避害的生物,而很多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往往会对结果进行利弊权衡,当其在认为如实供述更为有利时往往会选择坦白,但当其认为警方并没有掌握到足够的证据或是如实供述并不能起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时往往会保持缄默。一般而言犯罪嫌疑人在被捕后的心理防线构筑一般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犯罪嫌疑人会对自己的作案过程进行回忆,试图找出其中的疏漏点,或是试图预测同案犯是否会招供等,初步构筑心理防线。第二阶段,犯罪嫌疑人试

20、图分析如何应对讯问,如何对案件中发生的事进行加工。第三阶段,犯罪嫌疑人试图通过讯问人员的语言分析破案的结果,在讯问过程中不断的对讯问人员进行反试探。第四,当犯罪嫌疑人在了解到警方能否破案或是了解到罪证确凿后试图以自杀等手段逃避处罚。而很多的犯罪嫌疑常常会在试探了警方的态度后以拒不论罪的态度来应对讯问。其中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明明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然拒不认罪,他们面对讯问情绪稳定,对有关案件回答或极尽模糊或保持沉默。而某些犯罪嫌疑人则明确要求律师在讯问现场,没有律师则不服从讯问,在讯问时律师不时的提出抗议来扰乱警方的讯问程序。3.4犯罪嫌疑人意志坚强一些犯罪嫌疑人因犯罪次数较多,被讯问次数也较多故

21、对于讯问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其对司法机关的敬畏心态、犯罪后的悔恨心态已经降低,相对的对讯问的侥幸心态、抗拒心态却在逐步增加,在此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意志较为坚强,几乎很难在讯问中让其情绪出现起伏。其中的主要表现一般有:其一,沉默寡言,供述严谨,防御体系较为严密。他们的应答完全按照其设计的防御体系进行,任凭讯问人员如何设计都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对于已供述的口供不轻易改口,在讯问中耐心和韧性较为突出。其二,反应迟钝,对于讯问人员的讯问始终以慢一拍的节奏进行回答,对于讯问人员突如其来的刺激没有太大的反应。其三,能言善辩,积极试图与讯问人员建立联系,试图博取讯问人员的同情心和信任,不时的根据讯问

22、人员的态度来调整应对策略,不仅能够快速适应讯问环节,且经常通过观颜察色来揣摩讯问人员的性格和意图,从而调整心理防线。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讯问本身就是一场犯罪嫌疑人与审讯人员之间进行的关于意志、心理、情感、耐心的较量,而其中当被讯问人员意志坚强时攻心型讯问很难达到成果。4.攻心型讯问策略的运用完善在攻心型讯问的运用中,有些讯问人员过于注重细节,无法把握到讯问的整体局势,有些讯问人员一味的以势压人,极易引起被犯罪嫌疑人的对立心理,还有一部分讯问人员虽然过于注意在讯问在的情感联系,甚至有时不知不觉中被带入犯罪嫌疑人设定好的误区中。而要掌握攻心型讯问的方法,解决讯问中的难题,就必然要对其中的理论进行进一步

23、的研究。4.1组合运用攻心型讯问策略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和犯罪条件等千差万别,拘捕后的心理状态也是随时变化的,故为了制服犯罪嫌疑人,达到讯问的目的,讯问人员必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学会组合运用各种讯问策略。尤其是在攻心型讯问中一味的照本宣科只是浪费讯问的最好时机。而要做到这点必须以下几点为前提,第一,充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背景、个人经历等,有针对性的对其心理使用相应的讯问策略,如对于职务犯罪的以政策攻心或情感攻心等。第二,制造必要的外部环境,犯罪心理学让为可以让嫌疑人主动供述的只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因素,即外部环境和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心理。一般而言,对于讯问在出现谎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理所当然

24、、对于自己谎言有信心不被识破的说谎,一种是对自己谎言不太有信心,并且潜意识里觉得欺骗别人不太好,于是一直处于畏罪心理和不安心理中。对于过于自信的通常需要向他提出各种具有攻击性的提问,使他难于招架,并露出破绽。而对于过于不安的,说谎者由于存在羞愧感和害怕被发现感,所以常常存在不安和恐惧的心理,此时以势来对其进行攻心往往更有效果。而在嫌疑心理较难把握时,施加外部刺激来推进讯问的进行也是一种方法。而在攻心型讯问中如果可以将外部刺激与攻心型讯问策略进行有效的结合则可以大大的增加攻心的可能性。第三,攻心型讯问中各种攻心策略都是以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来作为实施依据的,但嫌疑人的心理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

25、单一的攻心策略很难起到效果。故应当在讯问中时刻关注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变化使用各种攻心策略。第四,组合运用攻心型讯问策略时也不应当放弃对于其他的如威慑性、迷惑性攻心策略的使用,从而保证讯问的灵活有效。4.2增加对于环境攻心的使用在我国的传统讯问理论中,讯问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要在极为正规的环境来进行,事实上环境心理学认为不同的环境对于讯问可以起到一定的攻心成果,在我国的古代讯问体系中也同样有这方面的运用,如宋史包拯传中提到的幽冥殿包公审案就是运用人们对于鬼神的敬畏心理来帮助讯问。话本的设计固然有一定的想像成分,但不可否认环境攻心在我国古代的讯问中已经得到了一部分的实践,较为明显的如古代州府大

26、堂上升堂时喝“威武”的堂威、讯问时出其不意的拍惊堂木、要求大堂中树“回避”和“肃静”牌等仪式都包含着一种以势攻心的成分。而我国现在的讯问实践中尤其是攻心型讯问中并没有考虑到环境攻心的作用,很多的地区的审讯室几乎是千篇一律,只做了基本的基础设计,其他的如环境气氛的配合大多没有涉及。我们认为应当在攻心型讯问中增加对于环境攻心策略的使用,针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心理状态布置不同的攻心有利环境,通过对灯光,桌椅颜色,样式,装饰等的布置直接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施加影响,从而以便打破讯问僵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空间意识和领域意识,对于抵抗对立心理较为严重的嫌疑人适当的

27、保护他们的个人空间,而对于心理防线较为坚固的犯罪嫌疑人适当的压缩他们的个人空间,造成高压态势以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第二,以不同的深色和淡色来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影响,对于情绪极为稳定的犯罪嫌疑人以热烈的颜色来激起他们的情绪波动。对于情绪过于激动的犯罪嫌疑人以和缓的颜色来让他们平静下来。第三,以适当的背景音乐和侦查人员的声音和回声来对环境进行微调,尤其是对于有宗教信仰的犯罪嫌疑人宗教性的音乐可以起到情感攻心的效果。第四,以大小形状不一的摄像头来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进行影响,对于自尊心较强的犯罪嫌疑人以微型的摄像头来表示尊重,对于过于自负的犯罪嫌疑人以较为明显的摄像头来对其进行施压。其它的如对

28、于未成年人或女性犯罪嫌疑人以柔和的色彩或是有关家庭的布置来进行情感攻心等。当然在讯问中要求过于复杂的环境布置并不合法也不可能实现,但以一些简单的环境改变来辅助讯问则是有可能的,也是合法合理的。4.3合理配置证据的利用证据的使用在讯问中可以起到极好的攻心效果,不仅可以及时的打破讯问僵局,消除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还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谎言,保证讯问的方向正确。但在现有的讯问实践中对于证据的使用还存在一部分问题,如一,对于证据的使用时机把握不好,在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中过分的使用证据导致犯罪嫌疑人对警方的破案进程有了准确预测。二,在证据使用前没有准确查证到证据的真伪性,在讯问中让犯罪嫌疑人找到脱罪的

29、理由。三,出示证据的方法不适当,让犯罪嫌疑人了解到了讯问方对于证据的掌握情况。四,讯问时过于依赖证据,使得证据运用过度,从而无法在后面的讯问中保护主动。而这些证据使用的不足直接导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在即将突破时往往得到回缓,从而给予他们重新构筑心理防线的时机。而要在讯问中对于证据进行合理的配置使用,应当注意到几点,第一点,在讯问前不仅要对证据的真伪性进行细致查证,还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大体的分类,以应对讯问中出现的各种程度的问题。第二,在讯问中对于讯问时机的把握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思想出现动摇或是心理防御体系出现漏洞时,在讯问中证据出示的方法主要有直接、间接或是暗示性的使用证据,而这些都必

30、须在要实践中以经验进行总结,故所有的讯问人员都必须对在讯问中应对证据出示的时机和方法进行准确掌握,以保证以最少的证据起到最大的效果。第三,应以讯问策略为主,证据攻心为辅,不要一味的依赖证据进行讯问。第四,使用证据时应保护最大的神秘性,尤其是对于证据的出处,证人的资料等必须要保密,以保证证据的攻心效果起到最大。事实上对于讯问中证据的配置使用在我国很多有经验的讯问人员中已经得到了很多有用的实践经验,这是新的讯问人员所需要学习和掌握的。4.4重视矛盾在攻心型讯问中的运用矛盾是事物中普遍存在的,关注并使用事物之间或是事物本身的矛盾常常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讯问中也同样如此。在讯问在矛盾主要存在于三

31、个方面:4.4.1犯罪嫌疑人本身口供中的矛盾我们常常看到在侦探剧中,犯罪嫌疑人供述在月光中看得很清楚但事实上那天晚上是阴天根本没有月光,虽然这是文学作品的一种构想,但在现实的讯问中我们也常常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很多在讯问方面有经验的侦查人员常常在讯问中以各种不同的逻辑圈套引导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出现逻辑性或语言性的矛盾,从而打乱犯罪嫌疑人的防御节奏。事实上在过去,我国传统讯问的最主要方法就是捕捉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推测其心理变化的原因,故一般的讯问都是从无关的细节出发,如哪天在哪里、在干什么等,再以案件中的一些细节对其进行讯问,更为常见的有,反复讯问嫌疑人同一个问题,

32、以其回答中的前后矛盾进行突破。或是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已经的证据或犯罪情节进行比较,引导其在供述中出现逻辑性矛盾从而进行突破等,这些是最初的讯问方法也是其中较为有效的方法。4.4.2犯罪嫌疑人自身的心理矛盾心理学认为人在很多时候都存在一定的矛盾心理,尤其是在面临重大选择时这种矛盾心理会更为明显。在讯问中也同样如此,其中较为明显的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对立心理与信赖心理的矛盾,一些情感性的犯罪嫌疑人因生活环境或际遇的影响往往对侦讯方存在一定的对立心理,但如果一旦某个侦查人员可以让其突破心理的对立产生信赖,他往往更乐对于这个侦讯人员供述其犯罪事实,甚至中供述中的虚假性也极小。第二种,自负心理与绝望心理

33、的矛盾,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的犯罪事实的掩盖能力极为自信,甚至自负警方根本无法抓住任何一点的有力证据,此时如果可以出示较为有效的证据,往往会让他的自负心理极快速的转为绝望心理,此时以一定的情感或政策进行攻心,往往能很快达成效果。第三,悔恨心理与畏罪心理之间的矛盾,很多犯罪嫌疑人是在冲动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的,在讯问中常常因为畏罪心理而选择闭口不言,在此时如果可以引发其悔恨心理,让其在情感上对被害人产生一定的同感性,再以政策进行攻心,就可以很快的让其进行供述。故讯问中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紧张、恐惧、激动、回避的态度来对其进行各种心理波动的影响,在其心理波动中激发犯罪嫌疑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再以

34、放松性的讯问态势来让犯罪处于心理的悬空状态中,再利用各种矛盾来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进行冲击,从而达到击溃其心理防线的目的。其他的如侥幸心理与恐惧心理之间的矛盾,避害心理与绝望心理之间的矛盾等都可以让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及时找到突破口。4.4.3共同犯罪嫌疑之间的矛盾同案犯之间虽然有利益关联性,但在讯问中它们之间的矛盾也同样突出。如共案犯之间对于供述新犯罪真相可以立功的竞争,对于谁承担主要责任之间的推诿等,如果可以在讯问前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涉案嫌疑人的地位,利害关系等进行细致的了解,以较为容易突破的犯罪嫌疑人作为突破口,便可以更为有效的找出对于顽固犯罪嫌疑人的攻心途径。其中较为常见的如一,刻意的拉长

35、某一犯罪嫌疑人的待审期限,制造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猜忌心态,以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或是公开的揭露或隐晦的暗示同案犯已经交待的情况,从而让共案犯之间因为矛盾而产生立功的竞争心理等。结语总的来说,至目前为止,讯问仍然是我国案件侦破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对于团体的犯罪和缜密性的犯罪而言,讯问往往对于证据的挖掘和判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查清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必然要运用各种讯问手段,攻心夺志,获取口供。而被讯问的人为了逃避制裁处罚,必然采取各种反审讯伎俩对抗讯问。而在这个过程中,讯问策略、讯问方式、讯问方法和讯问语言等都是直接影响到讯问效果的。可以说讯问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场意志与心

36、理的较量,故在较量中大部分的策略应当如同兵法一般,注重“上兵伐谋”,也要求在讯问前做到“知已知彼”,在讯问的时间上要“兵贵神速”“出其不意”,在讯问中要注意“抛砖引玉”“欲擒故纵”等方法的运用,而对于攻心型讯问而言,很多的警务人员或检察人员并没有清晰的理论意识,更多的是以教程上的各种讯问流程进行组合实践,这一方面是因为理论掌握的难度太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所针对的人群太过于复杂,几乎每一种情况都需要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讯问设计,这种工作量太大。我们认为要组合运用好攻心型讯问策略必须要在心理上了解犯罪嫌疑人,在策略上灵活机动,在准备上充分细致,在运用中准确有效,才能真正的起到“攻心”的效果。参考文献1

37、左婧;刑事沉默权的应用与刑事侦查行为的改进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4期2王航;侦查讯问中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分析及策略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01期3黄金华,黄鹂.论讯问方法运用的正当性及其界限J.法学,2014 年第 10 期 4吴克利.审讯心理攻略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5宁平.我国“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的构建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2).6胡关禄.侦讯模式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6).7赵桂芬.供述心理与讯问对策解密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8许昆.预审学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9

38、9李品, 黄河公安机关“由供到证” 侦查模式的制约J, 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院学报 2010 年 6 月第 23 卷 第 2 期10杨艳:论侦查讯问的策略J,载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11毕惜茜:侦查讯问中博弈原理探析J,载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4期。12刘顺:讯问策略与语言技巧J,载森林公安,2005年第2期。13周军:浅论侦查讯问谋略之限制J,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第107期。14赵桂芬:犯罪嫌疑人拒供动机研究J,载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15罗裕聪:论如何纠正讯问对象对讯问人员的偏见J,载于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16吉斯力H古德琼森英.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107-10817弗雷德英博:审讯与供述M,群众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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