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编号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性别 终止 类型 在职死亡人员 户口所在地 单位 /个人领取 电话 离退休死亡 在职死亡 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 出国定居 个人领取 单位领取 个人(单位)经办人: 征缴经办人: 待遇经办人: 待遇复核人: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 说明:本表适用于领取 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 一次性待遇 申 领业务 。 关于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说明 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死亡。由于以下原因, 故现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 : 参保人的最 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2、构非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属工伤死亡,死亡待遇选择领取或已领取工伤保险的死亡待遇。 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领取职工死亡待遇的申请 (适用于死亡待遇转入死者生前的银行账户) 玉林市社保局: 参保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死亡。本人 (身份证号 ),为参保人的(配偶 /儿 /女 /父 /母 /其他 ),现申请将参保人的 养老死亡待遇、医疗个账余额、退还预缴社会保险费 发放到 死者的养老金账户 /死者的其他账户: 开户行 , 开户地 , 开户名 ,账号 。 申 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死亡相关待遇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真实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由材料提交
3、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备注:领取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仅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申 办 人 : 年 月 日 关于领取相关死亡待遇的家庭委托书 (适用死亡待遇转入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参保人 于 年 月 日死亡,现经其家庭成员协商决定,委托 (身份证号 )全权办理参保人 的 养老死亡待遇、医疗个账余额、工亡待遇 、退还预缴社会保险费 申领事宜,相关待遇全部转入如下 (与死者是 关系) 的账户 : 开户行(限工行或农行或建行或中行) 开户名 账号 开户地 (申领工亡待遇的人员填写) 申领死亡待遇 应按照相关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 真实 身份 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提交虚假 身份 证明材料的, 由材料提供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死者家庭成员(一般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下: 委托人(签字及盖手指印) 被委托人(签字及盖手指印) 死者生前参保单位(申领工亡待遇的需盖章) (备注:领取工伤保险死亡待遇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死亡待遇仅支付个人账户余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