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九江银行公交智能支付设备入围选型项目招 标 文 件编号: 九银招 2018012 号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2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九江银行决定采取公开采购方式,对九江银行公交车智能支付入围选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方参加投标,请认真了解本文件内容后进行投标。现将项目招投标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九 江 银 行 -九 江 长 运 公交车智能支付入围选型项目;(2)项目编号:九 银 招 2018012 号 ;(3)招标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招标内容:九 江 银 行 -九 江 长 运 公交车智能支付项目, 采 购
2、标 的 为 九 江长 运 公 交 车 智 能 支 付 设 备 ,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5)招投标地点:九江市长虹大道 619 号九江银行大厦(A 座 19 楼公开采购委员会办公室)。2.投标单位基本条件2.1 需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财务状况良好。2.2 具有独立法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纪行为。2.3 投标单位须为公 交 车 智 能 支 付 设 备 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需具有相应行业资质和工程师资质,产品需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体
3、系认证等且处于有效期内,应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2.4 投标单位近三年须具有公 交 车 智 能 支 付 设 备 销售实施经验,并提供最近成功实施案例及合同复印件。2.5 如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产品的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和服务承诺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2.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且同一投标单位不得代表两个品牌参加投标。2.7 投标单位需承诺向招标人提供免费的公 交 车 智 能 支 付 设 备 运行管理平3台或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接入招标人的管理平台。2.8 投标单位能根据我行要求无偿地组织技术人员到各地(包含不
4、限于九江市区及各县域)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等技术服务。2.9 中标后,在后期运输、安装等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安全问题,不能发生安全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自行妥善处理,不得将责任转嫁给我方。2.10 与九江银行有业务合作历史且内部评分低于 90 分(总分 100 分)的投标人将被拒绝。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项目开标后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对每个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4.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官方网站下载或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领取,并按
5、要求编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6 月19 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2)逾期送达的或者为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报价单独封装)。请投标单位将项目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单独封装。【建议】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加快美丽生态江西建设,经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研究决定,建议各投标单位本着节约纸张、降低能耗的原则,尽量只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和报价)和一套电子投标文件(含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技术标、商务标,不含报价;U 盘形式储存;投标文档请转换为 PD
6、F 形式;密封递交)。6.有关说明(1)投标单位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 元(开标后退回)至指定账户。户名:九江银行,账号:081010163598000806,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4限公司,行号:313424076706,并在备注栏注明*公司投*标,请投标时将保证金缴款单粘贴在标书首页。(为方便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请投标单位通过投标单位公司账户缴存保证金,请勿通过个人账户办理缴存手续)。(请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统一粘贴在投标文件首页,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保证金凭证扫描发送至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专用邮箱:,作为投标报名登记依据。)(2)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待
7、双方合同签署后退还;(3)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九江银行官方网站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并及时补充有关材料;(4)各潜在投标单位:中标单位承诺的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转让或分包;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若违反以上条款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中标单位列入九江银行公开采购委员会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九江银行公开入围选型投标资格。(5)本次招标所接受的投标材料及相关复印件统一存入本行公开采购委员会保管,恕不退还,敬请原谅。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九江银行官方网站发布。8.联系方式有关本次采
8、购活动的具体问题,可按照以下联系方式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1)项目技术咨询:零售银行部 徐凯,联系电话:0792-7783066-8085;光华支行 张秋艳,联系电话:0792-8557160;(2)采购流程咨询:公开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黄嘉伟,联系电话:0792-2190265。5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05 月 09日6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说明1、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进行投交,否则视同废标。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3、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这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
9、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投标方须知、技术需求书、评定办法、主要合同条款、投标方监督考核方案、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等八部分组成。2、投标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投标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含报价、基本资质证明文件资料等以下内容:1、投标单位关于资料的声明函(见格式)2、投标承诺书(见格式)3、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见格式)4、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5、投标报价汇总表(见格式)6、技术需求偏离表(见格式)7、投标单
10、位资格证明文件(格式)8、近三年出货情况9、投标单位设备的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四、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要求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采用电子版形式,详见投标邀请函),应装订成册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投标文件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并按要求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但如7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签署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方在整个项目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
11、字样)的印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编制,全部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均应清楚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等。2、投标方须按 “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3、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六、报价1、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人项目采购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在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税费、安装调试、差错退换、维护及实施过程中产生一切所有费用),即交付使用价格。2、报价要求:以人民币形式详实提供设备投标报价表,并提供保修期过后的维保价格。七、其他说明事项1、评标工作: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投标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12、和比较。否则其将失去中选的机会。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符合技术需求书的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委会根据投标单位技术资格,品牌影响、售后服务承诺、注册资本、送货能力、供货价格等酌情确定优先候选人。3、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3.1、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3.2、不满足采购文件对合格投标方的基本条件的;3.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及/或服务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
13、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83.6、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制作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3.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3.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9、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的。4、评标过程保密4.1、在宣布中选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选意向等有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其它投标单位或与评判工作无关的人员。4.2、投标单位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将取消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5、签订合同5.1、招标人公示后确定成交投标方后,采购人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结果通知各投标单位。5.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
14、,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要求对评标、定标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5.3、成交投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2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成交投标方中标资格。9第三部分 投标方/服务商须知1、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招投标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方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2、工程、货物及服务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2.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服务”是指是指
15、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费用和报价3.1 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账务:除有特别约定外,项目报价金额均为含税金额,投标方自行承担其依法应负担的相关税费。项目实施结束后,投标方即可开具符合国家规定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条款将在合同签订阶段具体约定)。3.3 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方的管理水平磋商投标方的方
16、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方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方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磋商投标方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3.4 投标方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3.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4、招投标文件的澄清4.1 投标方获取招投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10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人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4.2 投标方要求对本招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
17、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方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方收到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予以确认。4.3 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投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4.4 澄清的内容是本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招投标文件的修改5.1 提交首次投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招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18、投标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予以确认。5.2 当招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6、保密6.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利益相关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7、其他说明7.1 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将进一步强化投标方库管理,加大投标方不良行为处罚力度,对存在干扰采购、严重不诚信等不正当行为的投标方依法依规处理;7.2 我行公开采购委员会将健全“投标方选择与管理、采购谈判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