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高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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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荥阳市高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高村乡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I目 录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1 乡域概况 .1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 规划目标 .3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2.3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32.4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4.1 耕地保护 .64.2 基本农田保护 .6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5.1 城

2、镇工矿用地 .7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7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6.1 生态建设 .86.2 环境保护 .8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II7 土地整治 .9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8.1 土地用途分区 .10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9 重点项目安排 .11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

3、与制度 .14III前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41 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高村乡人民政府对高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高村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 2014年,着重对高村乡 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

4、市高村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06.11平方公里。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 乡域概况荥阳市高村乡位于荥阳市北部,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东临省会郑州;南依荥阳市区;北依华夏之源黄河;西望虎牢关卡;南部平原,地势平坦;北部邙岭林果遍山;连霍高速荥阳站设在境内,S232、荥马公路纵横南北,连霍高速、S314省道横贯东西,国家重点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途经高村乡。高村乡总面积 106.11平方公里,辖 30个行政村。2014 年,全乡人口4.41万人,生产总值 27.69亿元,第一产业 3.28亿元,第二产业 14.30亿元,第三产业 10.11亿元

5、,财政收入 2458万元。在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工程上,实施了南部的“两点一线”,北部的“一线三星”,全乡“科技开花”,即在南部建立了两个专业村;在基地建设上,实施了“一红二白”计划。高村乡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成为荥阳市优质粮生产示范区和绿色蔬菜产业示范区。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2.1 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2014年全乡耕地保有量面积 4696.51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 6058.05公顷少了 1361.54公顷,距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还有一定距离。2014年全乡落实基本农田面积 5927.60公顷,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5927.60公顷一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保

6、护目标,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1.2.2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现行规划高村乡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863.3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569.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6.3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76.83公顷,2014 年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1425.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1144.6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38.1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80.16公顷,全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1.2.3 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上级下达给高村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

7、地规模分别为 36.40公顷、819.93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全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43.23公顷,全乡补充耕地 24.60公顷,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今后全乡应按照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步伐,努力补充耕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1.2.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2014年高村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65.73平方米,高于规划期末134.71平方米的目标。详见附表 1。2规划目标32 规划目标根据荥阳市下达高村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高村乡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

8、了以下调整。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5709.10公顷;规划到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275.97公顷。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997.7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62.5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78.67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 435.25公顷以内,2014-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94.74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191.2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89.37公顷以内。2.3 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调整后,规划

9、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750公顷。2.4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175.17平方米。详见附表 2。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 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乡农用地面积 6428.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0.58%;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乡农用地面积 7145.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34%,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 716.97公顷。3.1.1 耕地面积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乡耕地面积增加到 5311.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50.06%。与 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增加 615.26公顷,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复垦。3.1.2 园地、林地面积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乡园地面积 86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13%,较 2014年增加 79.61公顷;全乡林地面积 743.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01%,较 2014年增加 10.42公顷。3.1.3 其他农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全乡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27.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4%,较 2014年增加 11.69公顷。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全乡建设用地面积 1425.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1、的 13.43%;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99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35%;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减少 433.52公顷。3.2.1 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 17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8%;与 2014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 40.48公顷。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3.2.2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 37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56%,与 2014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 628.26公顷。3.2.3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交通

12、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 375.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54%,与 2014年相比,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24.64公顷。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高村乡其他土地面积 2757.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98%;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 2473.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3.31%,与2014年相比减少了 283.45公顷。详见附表 3。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1 耕地保护根据荥阳市下达给高村乡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 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 5311.78公顷,不低于荥阳市下达给高村乡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5275.97

13、公顷。本次调整,高村乡耕地面积减少的村主要有高村乡黄河管理委员会、高村、穆寨村、秦铺头村等 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官峪村、刘沟村、真村、高村寺村、张常村等 23个行政村。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 219.16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新增耕地 834.42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582.46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251.96公顷)。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 615.26公顷。4.2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后到 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高村乡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5709.1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 5709.24公顷。主要分布在高村乡黄河管理委员会、高村、真村、刘铺头村、陈铺头村、周寨村、司马村。调整前全乡基本农田 5927.60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6.10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 30.97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司马村、吴村;调出基本农田249.33公顷,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高村乡黄河管理委员会、牛口峪村、刘铺头村、马沟村等。调整后,全乡基本农田面积 5709.24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10,比调整前减少 218.36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不变。详见附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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