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高低设备停送电,以及各单位配电箱和电气线路的停送电。 第二条 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工作票制度(见附件)。并由专业电工完成。 第三条 停送电工作应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安全规程操作,停电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牌、装设遮拦的程序。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无论高压或低压停送电,必须明确停送电时间,并且严格遵守,如有变动,及时另行通知。 第六条 在同一条线路带有两个以上单位时,若起重一个单位停电,在此停电时间,其他单位不得私自利用该停电时间进行检修电气设备和其他相关操作,如需检修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进行检修。到送电时间,由检修单位持工作票到供电区域进行送电,并不再通知其他单位。 第七条 凡在公司大院公用线路用电的配电箱(柜)需要停电,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送电原因,报监管部,由监管部协调停送电时间后,办理停送电手续,并由相关单位签字认可。 第八条 各单位自行施工或检修本单位设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