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图书馆为父母服刑儿童群体的服务,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开展方面都较为完善,其内容包含制定法规政策与服务指南、提供有针对性的各类型资源、开展特色化的服务项目。我国公共图书馆应借鉴其经验,在开展父母服刑儿童群体服务时应加强相关立法,构建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细分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开展多方协作,加强社会合作与交流。?1 引言?1990年,第一部全面对儿童权利进行保障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儿童权利公约强调,“各国应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儿童均享受公约所载的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差别。”国际图联在1994年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中也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对因故不能享用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用户、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等特殊群体,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各年龄群体的图书馆用户必须能够找到与其需求相关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