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加美木业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范围本规定手册了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条件及有关手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二、引用规范2.2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三、职责3.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审核及面谈、离职手续,核算员工离职前的工资、福利等项目方案。3.2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员工离职事项,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3.3财务部负责结清员工借款。四、工作程序4.1离职类别及条件4.1.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可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同意员工辞职,但有以下情形除外:a.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b.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c.在劳动合同或与劳动合同有关联的专项协议中约定有必须服务期,且必须服务期未满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手册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