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第三条 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第五条 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第七条 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第八条 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第三章 供应商的控制第九条 供应商档案的建立(一) 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二) 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