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款 管 理 制 度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一、 现金收款的管理: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金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48小时。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二、 支票收款的管理: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支票有无折损、涂改;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10个自然天);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支票填写是否正确;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