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在中国历史上是个无人不晓的亡国昏君,但他即位之初所施行的建中之政则博得好评。明代文人张溥称赞:徽宗继位,“一年之内,获睹清明。”清初学者王夫之肯定:“徽宗之初政,粲然可观。”人们难免会问:这些评论是否确当?我在一本通俗读物中,曾将徽宗初政分为两段:向太后垂帘时,复行元祐之法;徽宗亲政之初,推行建中之政。近读当事人曾布所撰曾公遗录,始觉如此划分太机械,不妥当。相关问题还多,诸如:建中之政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它究竟包含哪些内容?为何受到肯定?又何以随即演变为崇宁?本文试图略加回答。必有不妥之处,亟盼各位指教。一、成因:帝后共政朱熹认为:“建中纪号,调亭两党,实曾丞相之策。”曾布在徽宗初年的作用固然不小,但朱熹此说则有夸大之嫌。建中之政无非是宋徽宗与向太后共政的结果。岂止曾布权力有限,即使徽宗也难以独立行使其皇权。问题在于: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正月,徽宗即位,年届十九,作为“长君”,为何恳请太后垂帘?向太后本人也感到不可思议:“皇帝长成,本不须如此。只为皇帝再三坚请,故且勉从。”曾布将个中奥妙道破:“陛下践祚,内外皆有异意之人。上识虑高远,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