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荆建设发 201726 号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荆州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现将荆州市“十三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7 年 5 月 24 日荆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7 年 5 月 24 日 印 发 2 荆州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城镇化,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建设资源节约性、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湖北省“ 十三五
2、”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展规划、 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 “十二五”主要工作回顾(一)主要工作成效“十二五” 期 间,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由 50%提升到 65%,2015年全市县以上城区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累计增加节能建筑 1299.45 万,新增节能能力23.95 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市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144 项、折合应用面积 286.07 万,是“十二五 ”规划目 标(269 万)的 1.06 倍;发展绿色
3、建筑 12 项,建 筑 面 积 157.39 万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目 标 (45 万 )的 3.4 倍 , 3 个项目确定为省 级 绿 色 建 筑 集 中 示 范 创 建 项目 ,1 个 项 目 确 定 为 高 星 级 示 范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6.91 万,是“十二五 ”规划目标(52.5 万)的 2.09 倍;完成 15 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省级监测平台对接;在保持县以上城区“ 禁实” 基础上, “禁实”工作向乡镇推进,13 个重点镇通过省“ 禁实” 达标验收;关停粘土 砖瓦企业 184家,淘汰粘土砖产能 11.8 亿标砖;发展新型墙材企业 72 家,产量
4、32.83 亿标砖,新型墙材总量比重达 87.4%,城镇建筑新墙材应用率达 95%;积极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三位一体 ”发展,推广 应用散装水泥 704 万吨,预拌混凝土 885.9 万 m3,预 拌砂浆 15 万吨。 3 专栏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序号 指标 单位 规划目标 实际完成超额完成幅度1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五年累计)万吨标准煤 13.02 23.95 83.95%2新建节能建筑 (五年累计)万立方米 926 1299.45 40.33%3发 展绿色建筑 (五年累计)万平方米 45 157.39 249.76%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五年累计)万平方米 2
5、69 286.07 6.35%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五年累计)万平方米 52.5 86.91 65.54%6 新型墙材产量比重 % 85 87.4提高 2.4 个百分点7 城镇新型墙材应用率 % 90 95提高 5 个百分点8重点镇“禁实” (五年累计)个 9 13超计划完成4 个9散装水泥供应量 (五年累计)万吨 505 704 39.41%注:规划目标为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提出的指标。(二)主要工作进展1、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荆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6、荆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荆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市住建委印发了荆州市建设领域“十二五” 节 能减排实 施方案、 关于在全市建筑工程中加快 4 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行荆州市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通知、 关于推广应用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的通知、 关于加强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通知和关于执行湖北省地方标准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等管理性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7、为我市实施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2、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建立了闭合管理制度。建立了涵盖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项目建设主要环节的闭合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对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筑标准及新材料、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明确的意见;三是建立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形成了日常巡查、年中督导、年底检查考核的工作制度。各级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加强在建工程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市住建委每年年中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每年年底对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8、对查出问题的项目,下达执法建议书,督促整改,同时,对各县市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布考核通报。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为我市实施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提供了制度保障。3、发展应用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从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筛选出重点项目,加强引导,聘请省绿建专家为其提供技术咨询,优化设计方案,以此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以此引领绿色建筑发展;认真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以此推广绿色建筑发展;二是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 5 和制度创新,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门联动机
9、制和全面推广制度。坚持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两手并举,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各项规定,将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的各个环节,跟踪落实,借助新能源公司资金、技术优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既有建筑中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三是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开展了中心城区既有居住建筑存量、建筑类型、建筑年代和能耗状况的调查统计,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市容整治等工程,稳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了公共建筑能耗统计,确定了重点用能建筑名录和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样本建筑,安装了能耗分项计量装置,与省监控平台对接,实施在线监
10、控。4、产业调整扎实推进。一是依法推进“关粘” 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限期关闭粘土砖瓦生产企业的通知,建立了“关粘 ”联席会 议制度,与各县市区 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关粘 ”工作;二是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发展高性能墙材和节能保温产品,先后建成了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和板材生产线及发泡陶瓷保温生产线,为其他新墙材和节能产品企业技术改造指明了方向;三是示范引领,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和绿色预拌混凝土评价标准的要求,开展绿色环保示范站建设,建成了一条“全省第一、全国一流” 的绿色环保站示
11、范线;实施机器换人战略,推广自动化、信息化和机器人应用技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开展新型墙材基地示范建设,初步建成了 8 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基地和蒸压粉煤灰标砖生产基地。(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标准执行力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存在对建筑节能工作 6 认识不到位、工作不重视、政策标准落实不严格等诸多问题。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全过程监管机制没有发挥最大效力。2、绿色建筑发展有待提升。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大部分县市认为绿色建筑是高成本、高技术、高标准,缺乏工作主动性和有效推进措施,发展绿色建筑积极性不高,还未取得零突破。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待加快。随着人民生活水平
12、提高,对建筑舒适性要求越来越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急需建立支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的政策体系和有效市场运作机制,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4、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从业人员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标准、新规范了解掌握的不够,管理职责不清晰,不利于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开展。二、 “十三五”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十三五” 时 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荆州实施壮腰工程“十年大振 兴” 的攻坚期。新型城 镇化与绿色发展战略对建筑节能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更加突出,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 总格
13、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将 贯穿新型城镇化建设全过程;“五个湖北 ”建设和“三维纲要” 要求大力实施“ 生态立省” 战 略,大力 发展 绿色经济。 “一级两中心 ”建设,要求荆州以“五城同创 ”为契机,建 设生态宜居大城市。加快 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对新建建筑强制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快发展绿色建材,适时推进农村地区“禁实” 与新型墙 体材料革新,不仅是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规定的工作任务,也是建设 7 绿色生态文明荆州的需要。三、 “十三五”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
14、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 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新建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为抓手,紧紧把握“五城同 创” 和新型城镇化建 设的战略机遇,切实转变城市建设模式,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居住环境品质,为荆州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1、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对相关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推广资金的投入;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业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民众
15、增强建筑节能意识,普及“ 两型” 社会理念。培育建筑 节能与绿色建筑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建筑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全过程服务,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持续发展。2、典型示范,普及推广。开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和规模化发展。积极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绿色生态试点村镇和高星级绿色建筑。认真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促进绿色建筑向县市、乡镇的普及推广。总结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经验,规模化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3、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充分考虑本地资源状况、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准确
16、把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条件,积极发展适合我市的建筑节能产业,推广以被动式技术为主的适宜、经济的绿色建筑技术。 8 4、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和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建设条件、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节能备案与专项验收等环节入手,逐步完善闭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抢抓城市市容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机遇,以增设外遮阳、更换节能门窗、实施屋面保温、更新暖通设备等为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建筑能耗。发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的作用,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制度,强化工程建设
17、各方主体的责任,确保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发展要求执行到位;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三)主要目标“十三五” 期 间,通过 推进建筑节能与绿 色发展,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20.73 万吨标准煤。具体规划目标如下:1、新建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标准和国家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 2020年,新增节能建筑 1242 万平方米。2、绿色建筑发展。通过省级示范和省级认定,对全市县以上城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逐步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到 2020年,发展绿色建筑 33
18、8 万平方米,全市城镇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力争达到 50%以上。3、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通 过 推 广 应 用 太 阳 能 、空 气 热 能 、浅 层 地 热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进 一 步 扩 大 应 用 规 模 ,“十 三 五 ”期间 ,全 市 新 增 可 再 生 能 源 建 筑 应 用 面 积 451 万 平 方 米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抢抓城市市容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机遇,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6.4 万平方米。5、公共建筑节能。加强对已纳入省级监测平台的公共建 9 筑能耗监测系统的维护和运行管
19、理,拓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建筑类型和数量,争取建立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县市区要对本地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能耗监测。6、绿 色 建 材 应 用 。巩 固 “禁 实 ”、“关 粘 ”成 果 ,积 极 开 展 绿 色建 材 下 乡 活 动 ,科 学 引 导 村 镇 执 行 建 筑 节 能 和 绿 色 建 筑 标 准 。适 时 启 动 绿 色 建 材 评 价 标 识 和 预 拌 混 凝 土 绿 色 生 产 评 价 标 识 。“十 三 五 ”时 期 完 成 散 装 水 泥 供 应 量 821 万 吨 、预 拌 混 凝 土 供 应量 1239 万 立 方 米 、预
20、 拌 砂 浆 供 应 量 19 万 吨 。到 2020 年 ,全 市绿 色 建 材 应 用 率 40%以 上 ,80%搅 拌 站 达 到 绿 色 生 产 一 星 级 及以 上 水 平 ,其 中 50%达 到 二 星 级 及 以 上 水 平 。专栏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 主要规划指标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 年 属性1 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五年累 计) 万吨标准煤 18.5 约束性2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50 约束性3 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五年累计) 万平方米 338 约束性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五年累计) 万平方米 451 约束性5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五年累
21、计) 万平方米 56.4 约束性6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40 预期性7 散装水泥供应量(五年累计) 万吨 821 预期性8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五年累计) 万立方米 1239 预期性9 预拌砂浆供应量(五年累计) 万吨 19 预期性注:主要规划指标为省“十三五”建筑节能规划和省“ 十三五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提出的指标。四、 “十三五”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为切入点,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全市城镇新建建筑符合省级认定条件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湖北省绿 10 色建筑省级认定技术条件进行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备案;
22、城市新区应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持续推动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华中农高区创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积极推动荆州中心城区 20 万 m2 以上和县市城区 10 万m2 以上开发项目申报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鼓励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中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及以上要求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和运行标识;推动开展“绿色医院”、 “绿 色校园”创建活动,稳步推进重点乡镇、特色乡村绿色建筑试点示范。(二)提升新建建筑能效。全市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
23、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严格执行新建建筑 节能闭合管理制度,狠抓“ 专项设计 、专项审查 、专项施工、 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 等六个专项监 管制度的落实 ,确保新建建筑符合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和政策法规强制性要求;在荆州中心城区试点开展“65%+” 居住建筑建设,在实施 65%低能耗标准基础上,通过提高建筑门窗品质、提升屋面防水及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楼地面保温性能、应用可再生能源等分项工程建设标准,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更高水平节能标准;积极推进节能农房建设,支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三)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旧城改造、棚改工程、市容整治、建筑改扩建等项目为主要改造对象,以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改善通风条件,改造用能系统等措施,同步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应用 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创新模式,因地制宜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重点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