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工作人员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一、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工作人员依法、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中所称的过错,是指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秩序或损害其他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或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三、责任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责任过错追究范围四、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高效负责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1、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耽误和影响学校常规工作运行、建设等工作的;2、对会议研究的决议、决定拖延不办或因工作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