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管理规定 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甘备案管理规定甘建建2007155号各市、州建设局,省属有关厅(局、总公司),有关建筑业企业: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甘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安全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入甘肃省境内从事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第三条 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的进甘备案,并对省外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之前,必须先办理进甘备案手续。办理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部或省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