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用期员工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达到公司预期培训效果;2、充分了解员工与应聘岗位的符合程度及稳定性,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分公司的所有试用期员工。三、定义:1、 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限。 2、转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着重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2、 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3、 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五、职责: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