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市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台州市农业局2018 年 4 月目 录第一部分 台州市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一、总体纲要(一)指导思想1(二)关键节点1(三)基本原则2二、目标要求(一)创建要求和步骤3(二)创建目标4(三)创建体系4(四)创建规模和期限4三、建设内容(一)提升设施建设水平5(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5(三)体现产业功能特色6(四)推进产业深度融合6(五)培育田园公共品牌6(六)构建良好生态环境6(七)探索土地利用方式7(八)建立利益联结机制7(九)加强发展运行支撑8四、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8(二)申报程序9(三)申报材料10(四)负面清单10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11(二)
2、科学编制规划11(三)落实政策扶持12(四)严格监督管理12(五)及时总结经验130台州市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导则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联动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美丽田园综合体(简称“综合体” )创建工作。一、总体纲要(一)指导思想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为目标,以重塑新农民、发展新农业、建设新乡村为抓手,着力在“特色” 、 “创意” 、 “生态” 、 “融合”上下功夫,开展以农民为主体并使其充分受益、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 、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 、农业文化旅
3、游“三位一体”的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为更好地开发现代农业功能提供重要平台。(二)关键节点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必须以“姓农为农惠农”为根本宗旨,以产业融合为核心,以休闲旅游为先导,以乡村文化为灵魂,以道路通畅为支撑,以乡村振兴为目标,坚持特色思维、融合思维、协同思维、撬动思维,集聚诸多生产要素,建立可持续的商业运营模式,同时,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直接参与并全面受益。1增加农民就业创业机会。要给当地农民提供充分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同时,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防止本土农民被“挤出” 、集体资产被控制。提高产业发展综合效益。要与当地的资源禀赋条件相匹配,以农村现有产业为基础,深度
4、挖掘,融合发展,具有“农业+”发展效益。保护乡村传统文化遗产。要保护乡村特色民居、遗址、宗祠、寺庙、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防止过度设计、过度改造和过度开发,防止民俗文化活动庸俗化。改善农村生态人居环境。要在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突出宜居宜业特色,确定合理的建设规模。决不能大兴土木、盲目造镇,决不能将综合体建设,搞成变相的房地产开发、改头换面的旅游度假区和私人庄园会所,不走偏走歪,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基本原则1、坚持姓农惠农、融合发展。以农业为基础,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构建让农民广泛参与和受益的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受益、村集体经济发展、乡
5、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2、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依托区域要素禀赋,立足2实际,突出“创意”理念,优化功能定位和布局。建立特色鲜明、形态多元、惠及各方的建设模式和运营机制,循序渐近,差异发展,做精做强农业特色产业。3、坚持三生同步、持续发展。立足生态根本,保持好农业特色和田园风貌,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挖掘文化特色,将产业与文化串联,开发农业多功能。发展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事体验,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互动融合,打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4、坚持集成创新、协同发展。注重相关改革的系统性,加强与我省农业“12188”工程和升级版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发挥好综合体创建的引领作用,创新土地流
6、转、生产经营、支农体系等体制机制,促进各方转轨创新、共同提高。5、坚持政府创建、主体承建。政府要加强创建规划,坚守责任担当,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创新建设模式和管理方式,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并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其他建设主体,承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美丽田园综合体。二、目标要求(一)创建要求和步骤创建美丽田园综合体的要求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3民受益。要根据该总体要求,选择若干个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潜力的村庄,开展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并在总结创建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二)创建目标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立足农业特色产业基础,突出农旅融合主
7、线,依托生态优势和文化创意,打造优质高效农业供给、农村文旅体验展示、城乡要素市场支撑、城乡一体公共服务四大体系,推进基地规模化、生产绿色化、产业融合化、田园景区化、区域品牌化、村庄社区化、富民常态化。通过 3年努力,建成一批产业突出、业态丰富、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乡村文明、综合效益提升、农民充分受益,具有台州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美丽田园综合体,为浙江乃至全国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样本。(三)创建体系美丽田园综合体以单个乡(镇)政府为创建主体,也可以由相邻乡(镇)联合创建。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跨乡(镇)美丽田园综合体创建主体。承建单位由创建主体研究确定。(四)创建规模和期限综合体核心区规划面积为
8、 1000亩以上(其中耕地面积为4300亩以上) ;辐射区面积,山区 15000亩(其中,耕地面积不少于 2000亩) ,平原地区 7500亩(其中,耕地面积不少于1500亩) 。拟选择 9个左右村庄或片区创建。创建期限为 3年,即 2018年2020 年。创建成效明显的,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田园综合体。三、建设内容围绕综合体目标要求,着力从保障优质高效农业供给、农村文旅体验展示、城乡要素市场支撑、城乡一体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强建设。(一)提升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建设基础,提高建设标准,完善道路、水力、电利、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等配套设施。集中连片规模
9、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智能化、信息化等先进装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应用,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 ,进一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推动建立分级分类投入和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承担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支撑体系。培育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功能完备、覆盖全域、便捷高效的综合型服务平台,完善以公益性全功能覆盖的公共服务中心为核心,5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三)体现产业功能特色。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等比较优势,突出农业特色和田园风光,发展创意农业、农
10、村电商、物流服务业等新业态,推进农地规模化利用和产业融合。推进综合体农业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促进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打造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影响力的主导产业。(四)推进产业深度融合。要以主导产业或核心产业为依托,发展支持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充分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鼓励利用现有产业发展“园中园” ,推进农业产业与采摘体验、乡村旅游、科普教育、文化传承、康体养生、高新技术等深度融合,催化新的产业业态和消费业态,提高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竞争力。(五)培育田园公共品牌。推进“标准化+”农业发展,强化农产品品牌和
11、原产地地理品牌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传统文化及特色产品,实施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发展战略。突出生态和文化,统筹区域品牌建设、运营和保护,打造区域特征明显、资源禀赋独特、产业优势突出、具有文化内涵、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综合体公共品牌。(六)构建良好生态环境。优化田园景观资源配置,统筹6农业景观功能和体验功能,凸显宜居宜业特色。建立生态循环农业体系,落实“一控二减四基本”措施,推进清洁化生产,创新农作制度,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要求达到秸秆综合利用率 95%以上,废弃物与废弃农膜回收率
12、95%以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 98%以上。(七)探索土地利用方式。以促进农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为目标,采取股份合作、生产托管、农地托管等方式,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推动组建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盘活农村空闲和低效用地,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生产,为综合体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用地空间。(八)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综合体效益,可以吸引外出务工者返乡创业,培育“农创客” 、 “新农人” ,促进周边地区村民就近就业。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户,组建利益共同体。扶持培育全产业链领军企业,发挥龙头带动联结作用。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深化“三权分置”农村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保底+分红”等模式,实现综合体共建共享。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级组织以山水田林路等资源要素、农林水利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