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岳阳县步仙乡十步滩建筑用板岩矿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 评 估 报 告渝 国 能 评 报 字 2018第 209 号摘 要评估机构: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岳阳县国土资源局。评估对象:湖南省岳阳县步仙乡十步滩建筑用板岩矿采矿权。评估范围:矿区范围由 7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面积:0.1758km2,开采深度:+178m 至+80m。评估目的:岳阳县国土资源局拟延续、变更“湖南省岳阳县步仙乡十步滩建筑用板岩资源矿采矿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 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湖南省岳阳 县步仙乡 十步滩建筑用板岩矿 采矿权”
2、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8 年 8 月 31 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主要参数:至评估基准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332)1436.13 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1436.13 万吨,可采储量 930.54 万吨,矿山生产能力 49.00 万吨/年, 矿山服务年限 18.99 年,依据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委托书,本次评估计算年限 5.00 年,拟动用可采储量 245.00 万吨(剩余的可采储量 685.54 万吨未参与评估)。产品方案为建筑用板岩原矿,不含税销售价格为 18.44 元/吨,年销售收入 903.5
3、6 万元。采矿权权益系数 4.30%,折 现 率 8%。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充分调查研究评估对象和市场情况的基础上,按照采 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湖南省岳阳县步仙乡十步滩建筑用板岩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出让 5.00 年,动用可采储量 245.00 万吨)的评估价值为 155.6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用于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未经评估委托人同意,我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湖南省岳阳县步仙乡十步滩建筑用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全文。法定代表人: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 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