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Internal standard of key water-quality index for urban water works in Jiangsu province(征求意见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七年十二月前 言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 55 号)的要求,努力实现“正常时供优质水、应急时供合格水” 的目标,针对省内自来水厂关键水 质指标内控实际情况,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 真总结实践经验, 查阅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文献,并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
2、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 术语;3、内控标准;4、水质检测;5、水质保障。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 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 287 号银城广场 B 座 4 楼;邮政编码:210036),以供今后修编时 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华衍水务(中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林国峰 郭 杨 周圣东 华建良 华 伟 赵 吉 周 清 蒋福春 胡 侃 孙军益 倪先哲 刘玉
3、红 鞠佳伟 张 雪 熊正龙 任 峰 徐春蕾主要审查人: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内控标准 .33.1 一般规定 .33.2 出厂水水质 .33.3 工艺过程水水质 .73.4 原水特征污染因子 .74 水质检测 .84.1 检测频次 .84.2 检测方法 .94.3 评价方法 .95 水质保障 .115.1 水量分配 .115.2 工艺管理 .11附录 A 上/下向流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流程 .12附录 B 关键水质指标常用检测方法 .13标准用词说明 .15引用标准名录 .16条文说明 .1711 总则1.0.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自来水厂的运行管理,强化生产过程水质
4、控制,明确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的内控要求,实现从供“ 合格水”向供“优质水” 的转变,通过调查、研究和总结,制定本 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管理。原水水质突发污染情况下,供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要求。1.0.3 原水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类水要求时,不宜作 为供水水源。当限于条件必需取用时,城市自来水厂 应增加必要的处理工艺,并加强对相关污染指标的监测,确保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要求。1.0.4 全省城市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以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江苏省现行有关法规和标
5、准的要求。22 术语2.0.1 自来水厂 water works具有一定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2.0.2 关键水质指标 key water-quality index能够反映自来水厂水质基本情况和特点的水质指标。2.0.3 常规处理 conventional treatment给水处理中以去除浑浊度、腐殖质和灭活细菌、病毒为目的的处理,一般包括混凝、沉淀、过滤、消毒。2.0.4 预处理 pre-treatment在自来水厂常规处理工艺前所设置的处理程序。2.0.5 生物预处理 biologic
6、al pre-treatment主要利用生物作用,以部分去除原水中氨氮、有机污染物等的净水过程。2.0.6 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 ozone-biological activated carbon process利用臭氧氧化和颗粒活性炭吸附及生物降解所组成的净水工艺,具体工艺流程详见附录 A。2.0.7 余臭氧 residual ozone采用臭氧对水进行氧化、消毒处理时, 经过一定反应时间后,溶解于水中的臭氧被水中细菌、有机物及其它物质消耗后的水中剩余部分。2.0.8 游离氯 free chlorine以次氯酸、次氯酸盐离子和溶解的单质氯形式存在的氯。2.0.9 化合氯 combined
7、 chlorine以氯胺和有机氯胺形式存在的总氯的一部分。2.0.10 总氯 total chlorine以“游离氯”,或“ 化合氯” ,或两者共存形式存在的氯。2.0.11 内分泌干扰物 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能干扰人类或动物内分泌系统诸环节并导致异常效应的物质。33 内控标准3.1 一般规定3.1.1 为保障用户受水点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 5749 的要求,城市自来水厂应制定严格的水质内控标准,确保出厂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3.1.2 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原水水质特征和水质安全要求,并应与水厂工艺及运行管理能力相适应。
8、3.1.3 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限值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原水水质变化特性、工艺处理能力、实际运行管理水平等因素。3.1.4 城市自来水厂应以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限值为目标,不断优化工艺参数,强化运行管理,提升供水水质。3.1.5 全省城市自来水厂的地表水源主要包括长江、湖库及内河水系,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的制定以此三种水源类型为区分。3.1.6 全省城市自来水厂水 处理工艺类型主要为常 规工艺、常规工艺与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的组合,城市自来水厂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的制定主要以此两种工艺类型为区分。3.2 出厂水水质3.2.1 全省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关键水质指标及内
9、控标准应按表 3.2.1 的要求执行。1 自来水厂应严格按照内控标准要求,控制出厂水和工艺过程水的浑浊度;2 出厂水不得有异色、异臭味;3 从严制定部分感官性指标以及 pH 的限值,有利于保持管网水质稳定;4 原水高锰酸盐指数6 mg/L 时,采用常 规- 深度处理组合工艺,并启动预处理设施,出厂水耗氧量应 控制在 3mg/L 以下;5 微生物指标主要取决于消毒效果,以菌落总数为关键控制指标;6 消毒剂指标应根据自来水厂所用的消毒剂种类进行选择;7 如因原水氨氮较高,或者其它原因导致出厂余氯主要为氯胺形式时,消毒4剂指标宜使用总氯;8 以氯为消毒剂时,关键水质指标应关注三氯甲烷、三氯乙醛和三卤
10、甲烷总量;9 以二氧化氯为消毒剂时,关键水质指标应关注亚氯酸盐,以复合二氧化氯为消毒剂时,关键水质指标应 关注氯酸盐;10 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时,应将甲醛、溴酸盐和亚硝酸盐纳入关键水质控制指标。3.2.2 水源定期或不定期切换的城市自来水厂,应按当时所使用的水源类型,执行相应的标准。使用混合水源的城市自来水厂,应按使用量较大的水源类型选择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3.2.3 城市自来水厂使用其它类型水源,或者采用其它类型深度处理工艺时,应按本标准执行。5表 3.2.1 江苏省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关键水质指标及内控标准限值水源类型 长江水源 湖库水源 内河水源序号 工艺类型 常规处理 常
11、规处理+深度处理 常规处理常 规处理+深度处理 常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1 浑浊度( NTU-散射浊度单位) 0.52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5 10 5 10 53 pH(pH 单位) 6.88.54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5 肉眼可见物 无6 耗氧量(COD Mn 法,以 O2计,mg/L) 1.8 1.5 2.5 2.2 2.5 2.27 铝( mg/L) 0.158 铁( mg/L) 0.29 锰( mg/L) 0.0510 甲基异莰醇- 2(mg/L) 0.0000111感官性状和化学指标土臭素(二甲基萘烷醇, mg/L) 0.0000112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mL) 2
12、013 游离氯 (mg/L) 0.31.014 总氯 (mg/L) 0.51.215消毒剂指标二氧化 氯(mg/L) 0.10.516 三氯甲 烷(mg/L) 0.05 0.04 0.05 0.04 0.05 0.0417 三氯乙 醛(mg/L) 0.00818 三卤甲烷总量 0.8 0.7 0.8 0.7 0.8 0.719毒理指标氯酸盐 (mg/L) 0.5620 亚氯酸 盐(mg/L) 0.521 甲醛 (mg/L) - 0.5 - 0.5 - 0.522 溴酸盐 (mg/L) - 0.008 - 0.008 - 0.00823 亚硝酸盐(以 N 计,mg/L) - 0.01 - 0.0
13、1 - 0.01注:表中深度处理指的是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表中三卤甲烷总量为该类化合物中各种化合物的实测浓度与其各自限值的比值之和。73.3 工艺过程水水质3.3.1 城市自来水厂应根据出厂水关键水质指标内控标准的要求,严格管控工艺过程水水质。3.3.2 城市自来水厂采用常规处理工艺时,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宜控制在 3NTU 以下。3.3.3 城市自来水厂采用臭氧 -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时,上向流工艺(砂滤在深度处理之后)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宜控制在 1 NTU 以下,下向流工艺(砂滤在深度处理之前)沉淀池出水浑浊度宜控制在 3NTU 以下。3.3.4 城市自来水厂滤池出水浑浊度宜按照表
14、3.2.1,对应控制在 0.5 NTU 以下。3.3.5 城市自来水厂采用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时,宜在深度处理工艺前、后设置质量控制点,监测浑浊度、余 氯(预氯化时)、耗氧量、氨氮等指标。3.3.6 生物活性炭滤池进水的余臭氧浓度应保持稳 定,控制在 0.1 mg/L 以下;余氯不超过 0.05mg/L。3.4 原水特征污染因子3.4.1 供水企业应定期开展水源地污染风险评估和排查,筛选可能的特征污染因子,并相应增加检测项目和检测频次。3.4.2 供水企业应根据原水特征污染因子,制定严格的水质内控标准,并优化工艺运行,确保水质稳定达标。3.4.3 供水企业筛选的原水特征污染因子如在 3.2 节的规定指标之内,内控标准的制定应按 3.2 节的相关要求执行。如筛选的原水特征污染因子不在 3.2 节规定的指标之内,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控标准,但限值不应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