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职务犯罪与预防江西省国税局监察室 罗美玲税务职务犯罪与预防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二、职务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三、税务职务犯罪罪名介绍四、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一)违法v 违法是 是指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有过错的行为。构成违法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第一,违法行为的主体,即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公民或社会组织;第二,违法行为的客体,即侵害了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第三,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即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第四,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即违法行为对社会具有危害性。v 违法的根本特征: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合法权益或
2、社会关系的侵犯,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是一切违法行为的根本特征。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v 违法行为分类: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及其对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五类:一是违宪行为;二是民事违法;三是行政违法;四是经济违法;五是刑事违法。(法律五部门)v 法律责任:从狭义上讲,法律责任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一般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v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而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它是由于违法行为的产生而存在的。法律制裁的种类是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实施法律制裁的机关、方法不同
3、而划分的。一般分为两大类: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v 一类是司法制裁,分为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处以刑罚。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对违反民事法律的人所实施的制裁。v 另一类是行政制裁,就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人所实施的制裁。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v (二)犯罪v 犯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违反刑事法律,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v 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犯罪的法律特征);犯罪是应受刑法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这是犯
4、罪的本质特征),这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犯罪的以上三个特征是紧密联系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处罚性的基础,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刑事处罚性是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法律后果。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v 罪刑法定原则:我国 刑法 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它的基本含义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也就是说,凡是犯罪,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就不能受刑罚处罚。v 犯罪与违法的界定:依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如果行为对
5、合法权益的侵害性没有达到需要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来处理的程度,就不认为是犯罪,只能认为是违法行为。犯罪一定违法,但违法不一定犯罪。v (三)犯罪构成要件v 犯罪构成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种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要件)。v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任何行为,凡是符合某种犯罪构成的,就成立犯罪;凡是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就不成立犯罪。v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v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责刑事责任的人或单位 ,但单位仅限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
6、法规定,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第二,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第三,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主体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v 犯罪客体 ,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关系。犯罪之所以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它所侵害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种行为如果不侵害任何合法权益或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危害社会,也就不能构成犯罪。v 犯罪主观方面 ,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态度。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分为直
7、接故意、间接故意,抱希望心理的是直接故意,抱放任心理的是间接故意;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虽有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后果的心理状态。一、违法与犯罪相关概念及特征v 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就是说行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行为,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v 犯罪行为的表现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作为,是指以积极的行为实施为我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并且具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但是有意识地不实施该行为,以致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v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以一定的方式实施的。因此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也属于犯罪的客观方面。v 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危害。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对于过失犯罪来讲,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对于故意犯罪来讲,是区分犯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