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2 -贺州市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健全措施,坚持政府推动引导、企业
2、全面负责、社会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提升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到 2018 年,基本建成“格局完善、系统完备、运行顺畅、保障高效、手段科学”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性工作体系,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一)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预警预测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预测。- 3 -进一
3、步摸清底数,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风险的预警和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升有效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二)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推动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的共享,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大数据,建立综合全面、适时更新、真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数据中心,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综合处理、分析研判、预警预测等多项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企业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
4、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三)完善区域风险防控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以“位置毗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为原则,建立定期组织互查互检、业务交流、培训演练、信息通报等机制。推动安全风险预防工作从市、县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逐步完善区域安全风险预防联动、联防、联控和联治工作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四)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要建成一支本级财
5、政供养或依托企业、政府扶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 4 -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探索建立以属地地方政府为主体,重点企业为骨干,相关企业参与协作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气象、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办、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地震局)(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 (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 个等级。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
6、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措施和监管责任。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三、构建政府层面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落实政府安全风险管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贺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贺办发 20157 号) 的要求,履行安全风险管控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行政领导第一责任人。各
7、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风险管控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 5 -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二)开展重大风险排查,研究确定重大风险行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方位、全过程排查辖区范围内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及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城市垃圾堆场等
8、方面存在的风险。根据排查结果,研究确定重大风险行业,并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市、县两级以及企业“红黄蓝绿”安全风险等级电子图。(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科学合理安排企业选址、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在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把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安监局)(四)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燃气管线、地下
9、管网、轨道交通、电网及电梯、游乐设施等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控审批人员集中的大型经营性活动。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安全管理。 (责任- 6 -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住建局、交通局、市政局、工信委、质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五)加强安防工程建设。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工程、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加快实施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切实做好生产企
10、业退出市场的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防撞、防坠落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长途客运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加装智能报警系统和运行监管系统。对危险物品、涉爆粉尘、液氨等生产经营企业和重点消防场所,强制实施工程隔离措施。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安监局、发改委、交通局、公安局、工信委、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科学技术。依托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设高风险行业过程数字化监测监控预警系统,创新安全
11、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工信委、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四、构建企业层面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主体,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准确把握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规律,把风险管理- 7 -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环节、全过程,健全完善涵盖企业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预防长效工作机制。企业法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
12、实承担安全预防控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实施、完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二)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类企业要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桂安委2016 5 号)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
13、息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化、精细化、便捷化、高效化。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类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全方位、全过程科学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评估风险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各岗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建立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在企业醒目- 8 -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控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
14、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风险数据库,持续开展动态辨识、评估、预警预测等工作,对风险实施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四)建立企业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对本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完善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15、制定分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标准和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和公示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进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五)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对于高危行业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化水平、一般行业达不到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生
16、产经营单位,要采取责令整改、停产整顿、- 9 -依法关闭等强制性手段,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为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五、构建社会层面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建立引导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机制。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等社团组织加快发展。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部门共建安全工程研究院、实验室、安全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引导各类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机构、市场化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提供风险管控、预警预测、事故分析鉴定、
17、检测检验、职业危害监测等技术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卫计委、安监局)(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和事故善后赔偿功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并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诚信等挂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逐步实现与社会征信系统对接,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银监
18、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及其他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三)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科技创- 10 -新路线图,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检验检测专业服务机构,并积极为其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辅助政府监管创造条件。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实施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制度。加快安全技术标准研制与应用,推动标准研发、信息咨询等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科技局、安监局、卫计委、质监局)(四)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
19、与和监督企业安全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责任,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对全社会安全知识的普及,重视中小学和高等职业院校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健全和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监督、自觉举报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安全预防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妇联、教育局、市委宣传部、文新广电局)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针对不同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规律,加强 源头风险管控,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安全生 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融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之中,完善本行 业(领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