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学前教育调查报告发布2010 年刚刚开始,被称为“10 后”的宝宝们一出生 ,他们的家长便开始为养育培养他们而筹划。作为人生接受公共和集体教育的第一关,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近日发布的首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报告显示,“10 后”宝宝入园将必须应对目前学前教育存在的学前教育机构严重缺额、优质公办园太少等问题。为缓解“10 后” 宝宝入园难接受优质教育难等问题,教育专家提出政府应加大办园比例、规范收费标准等政策建议。伴随着新年钟声降落的宝宝,已经被媒体冠以“10 后” 。作为“10后”接受公共和集体教育的第一个学园 幼儿园,他们将与此前的“猪宝宝”一样,面临着严峻的入园难、接受优质教育难问题。托幼班
2、级缺额近 7000 个,“10 后”宝宝面临入园难根据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完成的“首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报告显示,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市民对于早期教育的需求呈现前所未有的增长态势,正规托幼机构不足,儿童入幼儿园难的问题日益成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教育难题。数据表明,近三年来北京市共有新生儿 46 万人。如果按幼儿园平均班额每班 30 人测算,那么未来三年北京市应有托幼机构班级15333 个,而 2009 年北京市实有托幼机构班级 8382 个,缺额达到6951 个,缺额比例为 45.3%。由于正规托幼机构数量不足,各种形式的非正规托幼机构大量涌现。据 2008
3、 年统计,北京市有正规托幼机构 1306 所,自办园1298 所,两者的比例几乎各占一半。以朝阳区为例,该区流动人口办园最多的时候曾达到 385 所,收托儿童 1.9 万名;海淀区仅西北旺一个镇就有 30 多所非法办园。“导致正规托幼机构数量不足的原因之一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日益增长。”课题组负责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铁道说,“以新生儿童数量为例:北京市 2007 年本地户籍新生儿童 6 万,而流动儿童中新生儿童则有 7 万,现有的幼儿园数量不能满足这些儿童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纷纷关闭幼儿园也使得托幼机构总数逐年减少。1990 年,北京市有托幼园所 4793 所,其中大多数是作为企事业
4、单位的“福利”、“后勤” ,由企事业单位自己开办。自从 1990 年以后,许多企事业单位为了“甩包袱”,纷纷关闭了幼儿园,其中不乏一些条件较好的幼儿园。截至 2009 年,北京市幼儿园的数量减少到1266 所。九成家庭希望进入公办园,优质幼儿园比例不到 10%接受优质的、规范的学前教育成为所有家长的期望。北京市的现状却是:“公办幼儿园质优价廉,但总体数量不足,远远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多年来,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扶持示范园或一级一类幼儿园为主,但这些园所仅占北京幼儿园的 7.7%。朝阳区教委 2009 年的调查数据表明,90%的家庭希望孩子能够进入公办园,但朝阳区公办园比例仅为 16%.各区
5、县公办园的比例差异也较大:公办园比例最高的是顺义区, 达到 63.3%;而基础教育全国领先的海淀区公办园的比例最低,仅为 2.6%。在北苑家园、天通苑、管庄等人口密集社区,竟然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投入不足、师资匮乏让不少幼儿园濒临关门。目前,北京市教委教育专项经费没有设学前教育专项,也没有明确的学前教育的分配比例。从生均公用经费上看,幼儿园与其他阶段教育相比差异很大。以朝阳区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例:幼儿园阶段为 220 元、义务教育阶段为 800 元、高中阶段为 1000 元。不仅如此,有限的学前教育经费还分配不公,通常只分给公办园。由于公办园数量少,结果只有少数幼儿园享受政府的经费投入,而
6、一些中小型幼儿园经费不足,难以维持。另外,同样是政府办的街道幼儿园目前发展也困难重重。“街道幼儿园虽然也属于政府办园,由于政府对街道幼儿园的投入少、编制少、设备不足,街道办事处不愿意背负幼儿园退休职工的庞大医疗费用,街道幼儿园数量逐年减少,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 课题组负责人说, “一些老教师在街道幼儿园工作了二三十年,退休后便失去了教师身份了,只能领取低保工资。”目前,大多数部门办园采取的“只出不进 ”的教师编制政策,让学前教育师资面临诸多问题。海淀区由于部门办园比重大,60%以上的教师身份均为聘任制。这些教师虽然学历达标了,但不能享有教师资格、职称等评选资格。政策还规定,外地教师不能在本
7、市申请教师资格,农民身份的教师和外地教师不能参评职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缺乏标准,教育部门接收面临体制障碍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第 20 条规定:“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建设标准,规划建设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学前教育设施必须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当在 3 个月内交付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社区管理机构举办或者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学前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学前教育设施挪作他用。”课题组分析指出,但由于上述条例存在的缺陷,使得教育行政部门在执行中遇到了困难。“小区配套园接收困难。” 课题组负责人
8、说,“条例没有明确开发商要移交产权,一些开发商推迟建园或建成园后迟迟不交,有些园在接收时已被个人占用办园,或被开发商出租办园。”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近年来新建小区开发商从自身利益出发,私下将配套幼儿园交由民办,由于新增婴幼儿逐年递增,外来人口不断涌入,民办园不愁生源,收费居高不下,小区居民反响强烈。但对于办得不好的幼儿园,教育部门也无权将其关闭。混乱的局面还直接导致了小区幼儿园整体规划不合理。有些幼儿园建设配置太小,例如海淀区接收的上地锦顺佳园应为 6 到 9 个班的规模,但实际只有 3 个班的规模,不能满足居民需求;朝阳区清友苑幼儿园虽然是按照千人建园标准建造,但因为业主以育龄人口为主,仅
9、2009 年就有 180 名生源,而幼儿园最多只能收托 80 名幼儿。政策建议:据透露,“首都学前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 ”报告是在北京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近年来开展的北京市学前教育系列调研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制定 2020 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早期教育发展现状与需求专题调研的结果。调研人员针对目前北京市学前教育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极富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小区配建 50%以上建成公办园各级政府要加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建立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大政府办园比例,各区县的小区配建幼儿园 50%以上应建设成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到 2020 年办园比例达到 50%以上。同时,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办园,
10、并给予它们在登记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收费按成本核算报物价局审批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实行成本核算的制度,公办幼儿园除教师工资国拨外,其他部分可采取成本核算,民办幼儿园采取完全成本核算,收费标准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报物价部门终审、核准后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教师应享受与中小学同等待遇发展小班化托幼机构,严格限制班级师生比,每个班级的幼儿最多不能超过 30 人。幼儿教师应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地位和待遇,同时要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出台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管理政策与办法,制定新建小区园的接收与使用管理政策等。作者:邓兴军 来源: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