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管理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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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地籍管理复习题 地籍 : 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等级)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簿、册。 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建立为社会服务的地籍,以及研究土地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和经济状况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措施体系。 地籍分类 人类历史按发展阶段(作用)划分 类型 目的 内容 手段 税收地籍 课税 纳税人姓名、住址,土地面积、土地等级为确定税率 地块丈量、土壤质量产量、收入评定土地等级、图解、解析结 合 产权地籍 (法律地籍) 保护土地的所有制,鼓励合法的土地交易 宗地界址线、界址点准确位置,土地权属,面积、位置、质量等 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图解、解析结

2、合 多用途地籍 (现代地籍) 课税,产权,土地登记统计,土地市场,土地规划,土地信息库等 土地位置,宗地界址、界线,权利人姓名、住址,土地面积、等级、权属性质、质量等 光电,遥感技术,微缩技术,电脑,网络等综合运用;解析为主 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划分 类型 定义 作用 备注 初始地籍 某一时期,对 县以上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初始的地籍图、册 、簿 地籍管理工作的基础、土地估价、土地规划的依据 并不是指历史上的第一本簿册 2 变更地籍 针对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分布,使用状况等的变化,对初始地籍进行的修正,补充和更新 保持地籍信息资料的现势性、连续性 随时变更、 随时调查、随时更

3、新、随时登记 按行政管理层次划分 类型 对象 作用 国家地籍 县级(含)以上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所从事的地籍工作 主要服务于土地权属的 国家统一管理 基层地籍 县级以下的乡(镇)土地管理所和村级生产单位,以及其他非农业建设单位所从事的地籍工作 主要服务于土地利用或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按城乡土地的不同特点划分 类型 对象 要求 城镇地籍 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或规划区,独立工矿用地,铁路、交通用地(农村居民点) 高精度,高技术含量,大比例尺,使用城镇地籍规范 农村地籍 城镇郊区,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国营农场的国有土地 略降级要求,使用农村地籍规范 地籍特征 地籍是土地的户籍,它具有不同于其它户籍的特点,

4、主 要有: 空间性 它是由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决定的,所以,要求地籍的内容不仅要记载在地籍薄册上,还要在地籍图册上标绘清楚。 法律性 它的法律性体现了地籍图册的可靠性,所有的内容都要有法律依据。 3 精确性 地籍资料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先进的测绘和计算方法获得。 连续性 地籍资料必须经常更新,以保持它的现势性。 根据人类历史发展地籍分为几个阶段 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 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相互联系 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主体内容与核心 土 地权属调查和土地产权登记 基础性工作 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 后续工作 地籍信息系

5、统建设是登记、信息统计、权属调查的后续工作 地籍管理各项工作的归宿,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基础数据。 土地权利特征 ( 1)排他性;一是某一特定的土地上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相容的土地权利;内容互不相同的几个土地权利可以在一块土地上同时存在。二是土地权利具有直接排除不法妨碍的性能。 ( 2)支配权:是对土地的支配权。 ( 3)对世权 ; 对世权是指能够请求一般人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4)必须由法律规定:“物权法 定” ( 5)变动一般采取登记公示方式:土地是不动产,位置固定不可移动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区别与联系 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 权利让与方式不同 动产物权转让不要求书面

6、形式,依交付生效 要求书面形式, 依登记生效 设定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上不同 在动产上设定质权, 留置权只能成立于动产 在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 用益物权只能成立于不动产 涉诉时,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不同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与联系 权利性质 静态 动态 4 主体 主体不特定 “对世权” 主体特定 ”对人权“ 客体 只能是”物“ ”物“或”行为“ 法律关系 直接占有 ”相对权“ 发生原因 合法行为 合法或不合法行为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中国土地产权体系 土地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土地所有权 是指国家或农民

7、集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具有全面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 法定程序 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 集体土地 所享有的占有、利用、 收益 和有限处分的 权利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限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我国现行土地产权体系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

8、权 土地他物权 国有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5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力,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 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地役权 是指土地权利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抵押权 是指土地权利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履行债的担保,当使用权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宣告矿产时,抵押权人有权处分土地使用权,并从中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 土地权属确定(确权)、 是指依法确定土地权利的 主体、客体和内容 ,简称土地确权。 确权的基本原则 (PPT)、 产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城市土地国家所 有原则、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可逆转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确权的依据 (ppt) 法律依据 ( 1)国家基本法律和土地法规:宪法和民法通则、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 2)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3)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等 事实依

10、据 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协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 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生效的遗嘱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据。 案例 1:练习题(就是上课时做的那些练习题) 案例 2:( PPT3) 1958 年, A 国有企业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使用了 25 公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后于 1972年退还给农民集体 3 公顷。 1984 年为便于 A 国有企业职工通行,经当地政府批准, B 汽车运输公司在 A 国有企业所用的土地范围内建设车站,用地 0.2 公顷;建设车站职工住宅楼一幢,用地 0.1 公顷,建筑面积 1500 。 1999 年根

11、据国家的 有关规定, B 汽车运输公司职工住房全部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职工 C 以标准价购得住房一套,面积 120 ,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问:如何确定该 25 公顷土地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1) 3 公顷为集体土地所有权, 22 公顷为国有土地所有权。理由: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1962 年 9 月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6 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于国家所有。 土地权属争议 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 属争议,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土地权利归属的民事纠纷。 土地权属争

12、议的管辖范围 ( 1)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2) .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 区域的;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

13、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国务院交办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城镇土地分类体系 10 个一级类, 24 个二级类 地籍调查及内容 是依照有关的法律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地籍调查数据、图件等调查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和土地统计。 7 城镇和村庄初始地籍调查范围 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对象: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的所有用地 村庄初始地籍调查对象: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有农、林、牧、渔场,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 土地权属调查: 包括初始土地权属调查和变更土地权属调查

14、初始权属调查: 是调查人员对县及县级以上某一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以核实宗地权属,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 变更权属调查: 是指调查人员接收经土地登记人员初审的初始、设定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文件后,对宗地权属状况及 界址进行的调查。 调查的基本单元 宗地。 简述初始权属调查基本程序 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地籍编号,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土地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简述权属实地调查的主要内容 1、宗地权属状况调查:( 1)土地使用者及土地权属性质调查( 2)土地权属来源情况及使用权类型调查( 3)他物权调查( 4)土地用途 、坐落及共有

15、使用权情况调查 2、界址调查: ( 1) 界址认定 ( 2) 设置 界址标志 简述宗地草图的主要内容及作用 1.本宗地号和门牌号、相邻宗地的宗地号和门牌号; 2.本宗地使用者名称、相邻宗地 使用者名称; 3.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编号及界址线; 4.宗地内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 5.界址边边长、界址点与相邻地物的关系距离及建筑物边长; 6.界址点的几何条件; 7.指北线、丈量者、丈量日期等 8 作用 : 1、 宗地草图是 地籍 资料中的原始记录,宗地草 图 为界址点的维护 、 恢复和解决权属纠纷提供依据 ;2 宗地草图 可配合地籍调查表,为测 定 界址点坐标和制作宗地图提

16、供重要 信息 ; 3、 宗地草图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 地籍图 质量的重要图 件 划分宗地原则 一般情况:具有独立使用权的一地块划分 为一宗地。 宗地划分的特殊情况: 第一,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 第二,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可按各自使用的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 第三,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可以利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把其划分为若干宗地; 第四,大型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特大宗地,如被道路、河流分割的,应划分为若干宗地。 如何划分街道和街坊 街道界线:街道办事处管辖界线 自然街坊:由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封

17、闭起来的地块。 如何预编宗地号: 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编 号 权属调查中的我国的权属性质有哪些 P121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休土地使用权 设置界标的作用 123 1. 防止权属调查、勘丈、绘制宗地草图与地籍测量时对界址点的判别差错。 2. 保障准确地勘丈、绘制宗地草图、地籍测量。 3. 界标是实地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 4. 便于对地籍调查的测量成果进行实地检查。 5. 便于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减少违法占地和土地纠纷。 6. 有利于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地籍编号的方法 123 通常以行政区划的 街道 和 宗地 两级进行编号,如果街道下划分有街坊 (地籍小区

18、),就采用 街道、街坊和宗地 三级编号, 地籍编号 统一自西向东,从北到南,用阿拉伯数字“ 1”开始编顺序号。 若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的使用者,则也用分式表示宗地号。如 10 号宗地有三个使用者,则表示为 10/3。 变更权属调查的作用: 1.使地籍资料保持现势性,逐步完善地籍内容; 2.使实地界址点点位逐步得到认真的检查、补置、更正; 3.使地籍资料中的文字部分,逐步得到核实、更正或补充。4.逐步消除初始籍中可能存在的差错,使地籍测量成果的质量逐步提高。 9 宗地分割或合并地籍编号如何变更。 数宗地合并后,以原宗地号中 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例:如 5-4 号宗地与 1 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19、 1-1。 如多块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宗地,如 2.3.4.5.6 号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块宗地,则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 2-1, 2.3.4.5.6 剩余部分为 2-2、 3-1、 4-1、 5-1、 6-1 分割后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 例: 5 号宗地分割成两块宗地,则编号为 5-1、 5-2;如 5-1 号宗地再分割成 2块宗地,则编号为 5-3、 5-4。 根据地籍图来说明地籍图的要素( P144) 地籍要素: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 地类号、地籍号、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 数学要素: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

20、、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等 地物要素:建筑物、道路、水系、地貌、土壤植被、注记等 根据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参考课本 124) 地籍测量的程序 135 地籍控制测量、不动产权属调查、地籍细部测量、内业资料整理 地籍细部测量的方法 138 解析法计算界址点坐标 极坐标法 截距法 10 距离交会法 直角坐标法 前方交会法 (具体方法看书 ) 面积量 算的方法与计算 解析法 坐标面积计算法 例 1:已知坐标单位为 m,宗地为四边形,其界址点坐标 j( x,y)分别为 j1( 35, 22)、j2( 62, 48)、 j3( 72, 63)、 j4( 21, 55),该宗地的面积( B ) m2。 A.1067 B.970 C.750 D.800 土地登记制度与我国登记制度特点 契约 登记制 权利 登记制 托伦斯 登记制 我国 登记制 立法思想 意思主义 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 审查形式 形式审查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 公 信力 无 有 有 有 强制作用 任意 强制 初次登记 不强制 强制 登记簿编排 按土地权利人登记次序 以宗地顺序为标准 按土地权利人登记次序 以宗地顺序为标准 权利凭证 不颁发 不颁发 颁发 颁发 权利人登记 动态登记 静态登记 负担登记 动态静态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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