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1107601 上传时间:2018-12-07 格式:DOC 页数:37 大小:25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一、研究背景 .2(一)问题的提出 .2(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4(三)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 .5(四)主要创新点和应用前景 .5二、江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6(一)江苏“老农保”的发展历程 .6(二)江苏“原新农保” .8(三)江苏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0三、江苏“新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12(一)江苏“新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12(二)江苏“新农保”的主要特点 .20(三)江苏“新农保”取得的突出成绩 .21(四)江苏“新农保”存在的主要问题 .22四、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26(一)完善江苏新型农村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26(二)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 .28(三)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 .28(四)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30(五)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对策 .30参考文献 .362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一、研究背景(一)问题的提出“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它深刻地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农”问题既是决策者关心的问题,也是理论研究者关注的重点问题。许多学者从制度经济学出发,认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根源是制度问题,农村经济制度和经营制度需要创新,只

3、有如此,才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的变革,带动整体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不仅需要经济制度和经营制度的创新,同时也需要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寻找原因。追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史,我们可知:保障社会成员的发展权和生存权始终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将关系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至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日益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人口老龄化与家庭结构小型化,决定了传统的家

4、庭养老方式难以为继,必须建立与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3自改革开放以来,江苏不断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力求实现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1992 年,根据原民政部养老办公室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基本方案 ,江苏制定了江苏农村社会养保险实施办法 ,江苏各地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学界称之为“老农保“)的试点,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由于“老农保“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府扶持力度小、基金难以保值和增值及基金管理不规范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与解决农民养老困难的差距较大。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江苏经济、财政实力的增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人心, “三农”问题越

5、来越受到江苏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再加上江苏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子女养老和土地养老保障功能的不断弱化,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江苏苏南地区率先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新模式,苏州于 2004 年,无锡于 2005 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学界称之为“原新农保” ) 。随着对民生的日益关注,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2008 年 10 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造条件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

6、法。2009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也指出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4体系建设。2009 年 9 月 4 号,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决定从 2009 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学界称之为“新农保” )的试点。江苏按照“两个率先”的战略部署,在苏南等地先行实施的基础上,从 2006 年起开始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试点,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出台了江苏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 ,在全国率行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200

7、9 年 12 月 29 日,江苏省委发布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新农保”的相关制度做了具体规定。到 2010 年底,全省13 个省辖市和 90 个涉农县(区)级政府已经出台新农保指导意见或办法,实现了“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江苏在实施“新农保”制度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实施过程还存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二)研究目的与意义1、研究目的本课题的研究目的是形成有实证支撑的、提出有可操作性的、科学性的研究报告,供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时参考,以促进江苏“新农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献计献策。2、研究意义建立与完善新型农村社会

8、养老保险制度,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近年5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苏不断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待遇水平还比较低,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农村老年居民“老有所养”的要求。因此,为切实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两个率先”发展的江苏,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村居民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和谐江苏,实现科学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9、(三)主要研究内容与方法1、主要研究内容本课题在回顾江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总结了我省“新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认真分析了其主要特点及其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指出了其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完善目标和原则及总体思路,并根据所存的问题提出了具体对策。2、研究方法为了使本课题的研究具有科学性、实用性与指导性,本课题主要采取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及调查研究的方法。(四)主要创新点和应用前景1、主要创新点6(1)对江苏“新农保”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指出了其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及其所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农保”制度提供了客观

10、依据。(2)对进一步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撑。(3)提出了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和总体思路,为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指明了方向。(4)紧密结合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际,提出了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对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2、应用前景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是理论研究工作者与江苏省财政厅的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共同完成的,在研究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注重科学性、实用性与指导性,为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对进一步完善江苏新型农村社

11、会养老保险制度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并可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二、江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一)江苏“老农保”的发展历程由于历史原因,江苏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1986 年,原民政部号召各地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苏“老农保”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71、19861992 年的试点探索阶段1986 年,原民政部根据“七五”计划关于“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发展目标,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进行积极探索。1986 年,原民政部在江苏沙州县(今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 。会议决定在我国农村因地制宜开展

12、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发展以社区(乡、镇、村)为单位的农村养老保险。1989 年 6 月,全国有 1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试点。1991 年,国务院决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原民政部负责,并决定由原民政部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 1。1992 年,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确定了“从我国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方向”的指导思想和

13、基本原则,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同年,江苏也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江苏各地普遍建立。1992 年 12 月,原民政部在江苏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 ,重点推广了江苏全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2、19921998 年的逐步推广阶段1 李森:关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讨 ,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4、6,P35。81995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指出“在群众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

14、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国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强有力的行政推动下,江苏“老农保”在全省普遍推开。以江苏经济欠发达的兴化县为例,1995 年收取保费 2100 多万元,其后两年每年都能收取1000 万元左右 1。3、1998 年以后的整顿和衰退阶段1998 年后,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农村养老保险移交给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管理,江苏则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移交给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受管理体制改革、利率下调导致当初的承诺与实际领取养老金不一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的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下降;更重要的是“老农保”待遇低,基

15、金监管制度缺失, “老农保”陷入困难境地。1999 年, 国务院批转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对已经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要进行整顿规范。在此背景下,江苏大部分地区“老农保”处于停顿状态。(二)江苏“原新农保”1、 “原新农保”产生的历史背景1 孙文基: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7,P111。9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并深入人心、江苏经济、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入人心, “三农”问题越来越受到江苏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再加上江苏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子女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的不断减弱,农村居民面临养老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江苏

16、有些地区如苏州、无锡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学界称之为“原新农保” ) 。2、 “原新农保”的主要内容(1)参保对象从各地规定来看,参保对象是农民,但各地稍有不同。以苏州为例,苏州规定参保对象主要为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工作的且年满 20 周岁至 60 周岁的男性、女性满 55 周岁并具有本地户籍的农民;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农村各类用人企业中暂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龄农民职工;无锡规定参保对象为纯农民。(2)养老保险模式借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江苏“原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3)资金筹集在资金筹集上实行财政、集体、个人共同负

17、担的原则,对纯农户和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补贴。(4)养老金的标准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10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各地标准不一,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20 计发。(5)补贴养老江苏各地普遍规定,凡是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农民,只要其直系亲属全部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需缴纳一分钱,每人每月可按标准领取基础养老金。2、 “原新农保”的历史突破江苏“原新农保”在以下几方面实行了历史性突破:(1)按照相对统一的整体思路,在实施对象上取得了新突破,初步建立了以农民为参保对象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在基金筹集方式上取得新突破,确立了财政补助、集体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3)在推行老年养老补贴上取得新突破,创建了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上述突破初步解决了农村养老问题,改变了农民世代以来以家庭为主要养老方式的局面;更为重要的是,江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为全国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江苏经验” ,为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江苏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江苏等地“原新农保”的基础上、在总结经验之后,2009 年9 月 4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