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合浦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 外 来 生 物 入 侵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2016 年 修 订 )目录1 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现状1.5 农业生物灾害分级1.6 适用范围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防治组织机构及职责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3.3 预警支持系统3.4 预警级别及发布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4.2 应急预案启动4.3 防治程序4.4 信息共享和处理4.5 应急防治人员的安全防护 - 2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4.7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5 保
2、障措施5.1 通讯保障5.2 交通保障5.3 经费保障5.4 物资储备5.5 技术装备保障5.6 人员保障5.7 治安保障5.8 监督与演练6、 善后处置7 应急结束8 附则8.1 术语解释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制定与解释部门8.4 奖励与责任8.5 预案实施时间9 附录9.1 应急防治预案启动审批表见附件 19.2 应急结束审批表见附件 29.3 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见附件 3- 3 -1、总则1.1 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农业和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按照“预防 为主、防控 结合、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
3、实施”的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对农业生物灾害的有效处置。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1.4 现状合浦县丰富的植物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农业有害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危害呈现两大趋势:一是本土常发性、迁飞性有害生物危害加重,如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蝗虫、三化螟、稻瘿蚊、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纹枯病、稻瘟病等虫病加重,致使主要农作物病、虫、鼠、草、螺害等重大病虫害危害严重;二是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危害严重。从上世纪 9
4、0 年代初到现在,相继有美洲斑潜蝇、蔗扁蛾、香蕉烂根病、木薯细菌性枯萎病、恶性杂草假高粱等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并在我县局部地区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且传播蔓延速度极快。据统计,每年因病、虫、鼠、草、螺害给农作物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 2000 多- 4 -万元以上。据预测,今后全县生物灾害的发生将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外来生物的危害将进一步加重。导致县生物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来高温多湿的气候适宜于有害生物发生危害;二是我县是毗邻沿海开放城市,与国内外经济贸易等各种活动频繁,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威胁机率增加,外来生物一旦进入,往往具有暴发性,有的还将造成毁灭性灾害,甚至对人畜生命安全造
5、成威胁。1.5 农业生物灾害分级依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量、疫情传播速度、造成农业生产损失和对社会、生态危害程度等,将突发农业生物灾害事件划分为二个等级。1.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灾情:1.5.1.1 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 50 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1.5.1.2 水稻三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大发生,发生面积 30 万亩以上;1.5.1.3东亚飞蝗发生面积在 500 亩以上,其中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 100 亩 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 5 万亩以上(每平方米大 5 于
6、10 头);1.5.1.4 鼠密度达到 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 20 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 过 5%(百 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 100 万亩以上;或发现人鼠共患流行病的;1.5.1.5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灾情的。- 5 -1.5.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灾情:1.5.2.1 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到 20 万亩以上,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在县内新发现 1 种以上外来有害生物的;1.5.2.2 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瘟病、稻纹枯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玉米螟、柑桔红蜘蛛、甘蔗螟虫及粘虫等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大发生,发生面积达到 15 万亩以上的;1.5.2
7、.3东亚飞蝗发生面积 1000 亩以上;或者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 10 万亩(每平方米大于 10 头)以上;1.5.2.4 鼠密度达到 10%(百夹捕获率)以上的发生面积达到 5 万亩以上,或鼠密度超过 5% (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 15 万亩以上;1.5.2.5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灾情的。1.6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防治工作和响应 、I 、II 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防控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合浦县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
8、任、县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农业局、财政局、工信局、民政局、气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住建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新闻办及县邮政局、合浦火车站、中国电信合- 6 -浦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县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协调、解决农业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机构、队伍、人员、资金、装备等问题;部署应急防控指挥工作;决定启动合浦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主持灾情会商,决定应急防控方案,监督检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调集储备防治物资;调度应急队伍;公布救灾情况。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
9、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专家组由合浦县植保植检站和农业局的科研人员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机构。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县农业局: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物灾害控制的方针、政策、规划,研究制定技术对策。负责起草县指挥部有关上报文件、下发文件、会议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和汇总疫情。负责农业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对策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业生物灾害的防治经费保障,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经费。督促镇乡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
10、费。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防治农业灾害的经费。负责防治经费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7 -县民政局: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的群众安抚和救济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因工伤残、死亡的抚恤。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因农业有害生物疫情造成的人员伤害进行救治。县市政局: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做好城镇园林、绿地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绿化苗木、草皮传播。县林业局: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林区农业有害生物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林木及林产品传播。县环保局: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农业有害生物的监管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发生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灾害发生区的正常社会秩序
11、。协助做好灾害发生区的封锁和公路植物检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做好与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企业对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的物资运输和运输监管,协助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县工信局: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企业生产、销售和购进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进行传播。县工商局:协助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的市场监管工作,防止疫情传播。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农业生物灾害科技攻关。- 8 -县新闻办公室:负责与我县各相关部门沟通,指导和协调我
12、县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合浦火车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物资运输,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铁路系统进行传播。县邮政局: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中国电信合浦分公司:负责保障通讯畅通,协助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生物灾害疫情的监管,防止疫情通过通信器材的包装材料进行传播。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9 -合浦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框架图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发生专家委员会议后县农业局确认应急防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专家咨询组灾害应急防治效果评估发生区灾情上
13、报灾害报警发生镇、乡指挥部灾害的防控灾害控制灾后重建和补偿县 和 当 地 财 政 支 持- 10 -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县植保植检站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农业有害生物危害,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农业有害生物种类,由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自治区有关部门鉴定。3.2 预警预防行动3.2.1 接警县植保植检站接到农业生物灾害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农业生物灾害防治组织要设立接警机构,公布接警电话。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以直接向各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机构报告生物灾害信息。3.2.2 处警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农业生物灾害信息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指挥部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向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由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3.2.3 预防3.2.3.1 分区预防。根据农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实行分区预防。对可能发生农业生物灾害的地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预防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对一般预防区要加强常规性监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抓好小面积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