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 年 5 月前 言为指导黑龙江省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规划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 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相关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自然条件和
2、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本指引的主要内容遵循宏观性和普遍性原则,重点确定规划成果编制框架,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进行制定和约束。本指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和管理,由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位。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刘东亮 刘春阳 陆 彤 赵丽晔 张宝武 秦可娜目 录1 总则 .12 术语与定义 .12.1 一般术语与定义 .1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 .43 基本规定 .53.1 基本原则 .53.2 规划目标 .63.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之间
3、的关系 .74 规划编制内容 .74.1 城市基本情况 .74.2 问题及需求分析 .84.3 建设目标与指标体系 .94.4 总体思路 .124.5 建设分区 .134.6 管控要求 .134.7 规划措施 .134.8 近期建设 .144.9 保障措施 .145 规划编 制成果 .15附录一:黑龙江省低影响开发技术、设施及其组合系统选择 .18一、低影响开发技术及设施 .18二、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系统选择 .30附录二:设施规模计算 .3611 总则1.1.1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黑龙江省海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黑龙江省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特制订本指
4、引。1.1.2 黑龙江省设市城市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适用本指引。其他地区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可参照执行本指引。1.1.3 海绵城市的规划及设计,除满足本指引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黑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1.4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依据,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也可单独编制。1.1.5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2 术语与定义2.1 一般术语与定义2.1.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降雨时下垫面能对雨水有效地渗透、调节、
5、储存、净化,需要时又可适当的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1.2 低影响开发 (LID)low impact development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2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2.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2.1.4 设计降雨量 design ra
6、infall depth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2.1.5 单位面积控制容积 volume of LID facilities for catchment runoff control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时,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不包括雨水调节容积)。2.1.6 雨量径流系数 volumetric runoff coefficient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2.1.7 透水铺装率 proportion of p
7、ermeable paving透水地面铺装占硬化地面的比例。2.1.8 雨水调蓄 stormwater detention,retention/storage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2.1.9 雨水储存 stormwater retention or storage3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2.1.10 雨水调节 stormwater detention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 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也称调控排放。2.1.11 雨水渗透 stormwater
8、 infiltration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2.1.12 下垫面 underlying 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1.13 硬化地面 impervious pavement通过人工行为使自然地面硬化形成的不透水或弱透水地面,硬化地面不包括绿地、水面、屋顶等下垫面。2.1.14 面源污染 non-point sources pollution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通过降雨或融雪的径流冲刷作用,将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江河、湖泊、水库、港渠等受纳水体并引起有机污染、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形式污染。2.1.15
9、 初期雨水径流 first flush单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量的降雨径流。2.1.16 土壤渗透系数 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of soil单位水力坡度下水的稳定渗透速度。42.1.17 地表径流污染负荷模数 Runoff pollution load modulus地表径流污染负荷模数是指次降水单位面积所产生的污染物负荷量。2.1.18 断接 disconnection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2.2 海绵设施术语与定义2.2.1 下沉绿地 depressed green低于周
10、边地面标高,可积蓄、下渗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下沉式绿地分为狭义下沉式绿地和广义下沉式绿地,狭义的下沉式绿地指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 200 mm 以内的绿地;广义的下沉式绿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在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或设计计算时,不包括调节容积),且可用于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包括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湿塘、雨水湿地、调节塘等。2.2.2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2.2.3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
11、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混凝土路面。2.2.4 人工湿地 constructed wetland5通过模拟天然湿地的结构,以雨水沉淀、过滤、净化和调蓄以及生态景观功能为主,人为建造的由饱和基质、挺水和沉水植被、动物和水体组成的复合体。2.2.5 植草沟 grass swale可以转输雨水,在地表浅沟中种植植被,利用沟内的植物和土壤截留、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2.2.6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构成。包括: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生物滞留设施是下沉绿地中的一种。2.2.7 渗透弃流
12、井 infiltration-removal well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初期径流暂存并渗透至地下的装置。2.2.8 渗透池(塘) infiltration pont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留水池(塘)。2.2.9 渗透管渠 infiltration trench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2.2.10 蓄水模块 rainwater storage module以聚丙烯为主要材料,采用注塑工艺加工成型,并能承受一定外力的矩形镂空箱体。3 基本规定63.1 基本原则3.1.1 生态优先原则。规划科学划定蓝线和绿线,指导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并结
13、合这些区域及周边条件(如坡地、洼地、水体、绿地等)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水循环,提高水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3.1.2 安全为重原则。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安全为出发点,综合采用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城市水安全。3.1.2 水文干扰最小化原则。以维持原有地形为主,通过竖向设计,分散布局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目标,防止城镇化区域的河道侵蚀、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3.1.3 因地制宜原则。各地应根据本地自然地理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禀赋状况、降雨规律、水环境保护与内涝防治要求等,合理确定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科学规划布局和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多功能调蓄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3.2 规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