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泰州市 2015 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完成我市 2015 年以消除疟疾和有效控制肠道线虫病为重点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根据2015 年江苏省消除疟疾工作方案和2015 年江苏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泰州市 2015 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一、疟疾防治工作按照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疟疾防治工作模式,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综合防治”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
2、置工作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完善监测网络,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群疟疾防治意识。通过积极防治,各市(区)继续保持无本地疟疾病例的目标,有效控制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和传播。(一)落实监测措施,努力提高疟疾发现能力、建立健全各级疟原虫镜检网络()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的并经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市及各市(区)疾控中心要有独立的、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3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要结合寄生虫病诊断参比实验室创建,进一步加强疟疾中心镜检站的建设。逐步推广快速诊断试纸条在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使用。()为按期达到泰州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 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今年各地要继续抓好医疗机构镜检人员的技能培训。省寄研所将对全省疟疾镜检人员提供培训、进修机会,届时各地要按照要求积极选派人员参加。2、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质量管理(1)按照泰州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 年)要求,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其中疟疾传播季节(510 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所有市(区)年血检任务数不低于辖区人口的 0.3%;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要
4、全部开展血检。所有已检血片应至少保存一年备查。(2)各级疾控机构疟疾中心镜检站应按要求对所辖市(区)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三市和姜堰区疾控中心的疟疾中心镜检站要复核辖区内各医疗单位 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滤纸血及抗凝血送市疾控中心疟疾中心镜检站复核。市疾控中心疟疾中心镜检站对海陵、高港和医药高新区的血片按4要求进行复检;市疾控中心疟疾中心镜检站复检各市(区)3%的已复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全市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滤纸血和抗凝血送省寄研所复核
5、。各级疟疾中心镜检站要留存复查血片及原始记录表以备查。3、主动病例侦查兴化市要在最后一例本地感染疟疾病人所在村开展主动病例侦查工作。在疟疾流行季节(5-10 月),对不少于 200 名居民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送省寄研所进行基因检测。(二)切实抓好疟疾诊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疟疾病例规范治疗能力、加强输入性疟疾救治技能培训根据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二级及以上医院均要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组,组织开展重症疟疾救治经验交流,以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
6、重恶性疟疾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疾病例死亡。2、规范治疗疟疾病例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并进一步规范使用抗疟药,各级疾控机构应按规定储备抗疟药品。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由医疗机构按照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采用青蒿素类药物治疗的恶性疟疾病例,需在用药结束后(口服双氢青蒿素哌喹片治疗后第 3 天、青蒿琥酯或蒿甲醚注射治疗后第58 天)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 2 张,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继续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实施免费抗疟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3、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去年发生卵形疟疾病例的海陵、高港、姜堰区应对患者采用伯氨喹八日疗
7、法进行休止期根治。(三)切实做好疟疾病例核实、疫点调查处置工作继续全面推行消除疟疾“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1、疫情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对网报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镜检,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 3 张、滤纸血 2 张(每张 2 个直径 1.2cm 的血斑)和抗凝全血 5ml,及时将血片、滤纸血、抗凝血送当地疾控机构。各市(区)疾控机构应尽快将 2 张血片、2 张滤纸血和5ml 抗凝血样本送市疾控中心,不能及时送样的可将抗凝血样本置-20保存,每月
8、25 日前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统一送省寄研所进行镜检复核和基因检测,。为鼓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我市将继续实行疟疾报病奖励制度。2、病例复核与流调病例报告地疾控机构应及时对血片进行镜检复核,确定疟原虫虫种,以便医疗机构制定用药方案;在病例确诊后 3 日内完成6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通过调查来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调查的疟疾病例应在 3 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报送至市疾控中心和省寄研所。所有经核实需排除的疟疾病例应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和省寄研所,根据省级复核结果进行网报修订。个案流调时对输入性病例
9、的判定应严格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 年版)中输入性疟疾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进行。3、疫点调查与处置病例居住地市(区)疾控机构应在病例网报后 7 日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 年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 7 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市疾控中心加强对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对所有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输入性疟疾病例进行核实和疫点调查。疫点调查时,对本地感染病例和流行季节(510 月)发现的输入性间日疟疾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 1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
10、断试纸条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与其同行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近 3 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市(区),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7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按规定网报,并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 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 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4、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省、市将继续进行每周、
11、每季疟疾疫情通报。各市(区)疾控机构在发现病例时需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并按规定在 3 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审核后上报省寄研所。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地落实消除疟疾工作各项关键措施,市卫生局 2015 年将对全市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对照通报,认真查找并改进消除疟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质量和效果。(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疟防意识、各地要结合 4 月 26 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改变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
12、地疾控机构应主动与公安、商务、旅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出境和回国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宣教,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和药品。3、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各地疾控机构要与教育部门配合,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8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向家庭渗透相关防治知识。(五)加强检查督导,提高防治工作水平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地消除疟疾行动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检查。市及各市(区)疾控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整体水平。(六)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按照泰州
13、市消除疟疾行动实施方案(20102020 年)安排,兴化市、靖江市、姜堰区和医药高新区今年将接受消除疟疾达标考核。上述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苏省消除疟疾县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印消除疟疾资料汇编,同时认真做好相关考核现场的准备工作。传播媒介监测是消除疟疾达标考核的必备内容。兴化、姜堰和医药高新区,如果近三年内没有传播媒介监测资料,必须按照省监测方案要求从早安排蚊虫种群和密度调查。二、肠道线虫病防治与监测(一)监测工作1、横向监测:各市(区)要根据本地肠道线虫流行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选择 1-2 个行政村中的若干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
14、,整群监测 1000 人以上。监测中,既要进行定性(感染率)调查,也要开展定量(感染度)调查。为了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在实施监测工作前,要将监测时间和地点报告市疾控中心,9市疾控中心将派员到监测现场进行督导。整个监测工作结束后,对所有阳性者要及时进行个案调查并服用甲苯咪唑进行驱虫治疗。2、蛲虫监测:根据省要求,今年各市(区)均要选择 2 个乡(镇、街道) ,每个乡(镇、街道)各抽 1 所幼托机构儿童和1 所小学低年级学生各 125 人开展蛲虫感染情况调查,对调查阳性者开展服药治疗,必要时可将其家长列为服药对象。3、省级土源性线虫监测:兴化市和靖江市要根据泰州市土源性线虫病监测方案(试行) 要求,
15、继续对钓鱼镇南旺、圣传村和马桥镇九一村各 1000 名以上村民进行土源性线虫感染情况监测,并进行相关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调查。4、创建卫生镇蛔虫感染率调查:申请创建卫生镇的乡(镇) ,蛔虫感染率必须低于 1%是省爱卫办要求达到的硬指标,调查任务由市和各市(区)疾控机构负责完成。(二)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根据江苏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方案要求,我市除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外的其他市(区)均要开展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工作,有调查任务的市(区)要按照江苏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工作要求于 2015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资料整理、录入工作要求于2016
16、年 3 月底前完成。1、土源性线虫病、带绦虫病和肠道原虫病调查:靖江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共调查 4 个点,每个调查点调查 250 人。调查对象为调查点的农村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居住超过 6 个月者,10排除当地人口外出超过 6 个月者) 。所有调查应包括各年龄段、各种职业、不同性别的人群,蛲虫病调查对象为 3-6 岁儿童。2、华支睾吸虫病(肝吸虫病)调查:海陵区、姜堰区、泰兴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每个市(区)2 个调查点,每个调查点调查 250 人。调查对象为调查点的城镇人口,12 岁以下儿童不超过调查总数的 1/3。中间宿主调查:每个调查点在当地非养殖河流抓取野生淡水鱼 200 条作为中间宿
17、主调查样本。保虫宿主调查:每个调查点采集猫、狗、猪等每种保虫宿主的粪便样本 20份进行调查。3、并殖吸虫病(肺吸虫病)调查:兴化市开展此项调查工作,共调查 2 个点,每个调查点调查 250 人。调查对象为调查点的城镇人口,建议调查有生食醉蟹、醉虾等生活习性的当地居民。调查应包括各年龄段、各种职业、不同性别的人群。中间宿主调查:在当地非养殖河流抓取野生淡水蟹和蝲蛄各 200 只作为中间宿主调查样本。4、弓形虫病调查:调查对象为艾滋病人、孕妇、肿瘤病人、畜产品养殖加工人员 4 类重点人群,每类人群各调查 100 人。艾滋病人的调查工作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海陵、姜堰、兴化、靖江、泰兴开展其他 3 类人
18、群的调查工作,各市(区)对每类重点人群各调查 20 人,采集每个调查对象静脉血 5ml,统一送市疾控中心分离成 2 管血浆、1 管白血球送省寄研所检测,各地在采集血样时,同时对采样人群开展弓形虫防治知识与行为问卷调查。三、包虫病防治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的包虫病病例,应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11省寄研所、市疾控中心、市(区)疾控机构联合对网报包虫病病例进行走访调查,确定感染来源,认真填写包虫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并上报。发现本地感染的病例按江苏省包虫病疫情处置方案执行。四、丝虫病防治各地要对调查确定的所有慢性丝虫病人进行建档管理,并督促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全国慢性丝虫病人关怀照料方案要求,开展慢性丝虫病人的关怀和照料工作,如指导病人避免过度疲劳、经常清洗患腿、保持患腿清洁干燥、适当注意抬高患肢、避免造成患部外伤,乳糜尿病人注意适当限制油脂摄入等,必要时,还应给予适当的药物处理,尽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痛苦。各地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在开展关怀照料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不断积累工作资料。尤其是作为省级慢性丝虫病人关怀照料点的泰兴市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省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试点乡(镇)慢性丝虫病人的关怀照料工作,并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以指导全市工作的开展。附:泰州市 2015 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