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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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广东省流感监测方案( 2017 年版) 为进一步健全全省流感监测网络,规范、有序开展流感监测工作,全面提高流感监测网络的监测质量和工作水平 ,为流感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实时监测掌握全省流感活动水平 和流行趋势。 (二)实时追踪流感病毒变异,及时发现新型流感病毒, 为流感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二、监测病例定义 (一)流感样病例:体温 38 ,有咳嗽或咽喉疼痛之一者。 (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以下简称 “SARI”)病例:住院患者本次起病有发热史(测量体温 38 ),伴有咳嗽,且发病不超过 10 天。患者在收入院时或者住院期间,

2、只要症状符合SARI 病例定义,都应纳入监测。 三、监测点设置 (一)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广东省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设在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流感参比中心和全省 21 个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检验室。 - 2 - (二)流感监测哨点单位。 1在 21 个地级市选择综合性医院或儿童医院作为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 2选择部分门诊部(门诊量在 50-100 人次 /天的社区服务中心(站)、综合医院下设独立门诊部、乡镇卫生院)、县级综合医院 。 3选择部分学校校医室(要求为寄宿学校,有校医)。 具体监测哨点名单见附件 1。 (三) 各监测哨点具体监测科室(诊室)要求。 1流感样病例监测。 (

3、 1)儿童医院在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和(或)发热门诊的所有诊室开展监测。 ( 2)综合性医院、其它哨点医院、门诊部在内科门诊、内科急诊、发热门诊、儿内科门诊、儿内科急诊的所有诊室开展。 ( 3)学校哨点在该校医院或医务室开展监测。 2住院严重急性 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 在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呼吸内科、儿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住院病房,以及上述科室与急诊科的专科重症监护室(专科 ICU)开展监测。 四、监测时间 除学校哨点在寒、暑假和其它节假日停止监测外,其余哨点全年开展监测。 五、监测内容及要求 - 3 - (一)流感样病例监测。 1监测对象:流感样病例。 2哨点医院监测诊室的医务人员,每天

4、按科室登记流感样病例 就诊信息 和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附件 2),由哨点医院主管科室每日收集、汇总后(附件 3),于每周一 16 时前将本院上周各 监测诊室数据录入到 “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 3学校哨点医务室每天登记在该医务室就诊的流感样病例,并统计每天就诊的流感样病例数和该校医室就诊病例总数(附件2),于每周一 16 时前将上周监测数据(附件 3)录入到 “广东省急性传染病监测信息平台系统 ”。 4流感样病例数和门急诊病例就诊总数在每个监测诊室的产生来源必须一致。 5.在门诊开展流感样病例监测中,如发现病例有活禽接触史或活禽市场暴露史,应 及时 使用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等抗流感病毒药物

5、,无需等待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 (二)病原学监测。 1流感样 病例标本采集。 国家级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至少 20 份流感样病例的标本,流行季节可适当增加,年采样量至少达到 1040 份。每周采样时避免集中、突击采样。 ( 1)采样对象:发病 3 天内的流感样病例。 ( 2)标本类型: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拭子和咽漱液。标本- 4 - 采集后放入含 3-4ml 采样液的采样管中。 2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标本采集。 国家级监测哨点医院每周采集至少 5 份住院 SARI 病例的标本,流行季节可适当增加,年采样量至少达到 260 份。每周采样时避免集中、突击采样。 ( 1) 采样对象:在病例纳入

6、后 2 小时内、应用 抗病毒药物治疗之前采集。入院后已经应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病例,也应采集呼吸道标本。 ( 2)标本类型:咽拭子、鼻拭子或呼吸道分泌物。鼻 /咽拭子标本采集后放入含 3-4ml 采样液的采样管中;行气管插管治疗的监测病例采集其呼吸道分泌物 5ml。 3流感死亡病例标本采集。 属地疾控机构负责采集本地各级医疗机构报告的流感死亡病例的咽拭子、鼻拭子或呼吸道分泌物。鼻 /咽拭子标本采集后放入含 3-4ml 采样液的采样管中;行气管插管治疗的监测病例采集其呼吸道分泌物 5ml。 4标本的运送。 采集人员填写 “流感监测病例采样送检登记表 ”(附件 4)并以电子邮件报送。标本采集后应当

7、2 个工作日内运送至相应的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保存温度为 2-8 ;如未能 48 小时内送至实验室的,应当置 -70 或以下保存,并保证采集的标本 1 周内送到对应的网络实验室。标本应当避免反复冻融。标本运送需随附上- 5 - 原始 “流感监测病例采样送检登记表 ”。如病例有活禽接触史或活禽市场暴露史,应当天采样,及时和疾控中心联系,当天检测。 5标本的检测。 各地市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标本后,要在 3 个工作日内利用核酸检测方法进行流感 病毒亚型或系鉴定。对于检测阳性的标本,要求 1 周内利用状态良好的 MDCK 细胞和(或) SPF 鸡胚进行病毒分离,应用 HI(血凝抑制试验)方法对毒株

8、进行分型鉴定。对于流感检测阴性的标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其它病原检测。 省疾控中心负责在 10 个工作日内对辖区内网络实验室报送的季节性流感毒株进行复核鉴定,对 HA(血凝)滴度 8 的毒株利用 HI(血凝抑制试验)方法进行复核鉴定,对 HA 8 的毒株进行核酸分型 /亚型鉴定。 6毒株上送。 各网络实验室将分离到的所有符合报送标准的流感毒株报送省疾控中心, 并附鸡胚和 MDCK 分离实验记录(附件 5-1、表 5-2)以及毒株送检单(附件 6),再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送国家流感中心。 每个网络实验室每年报送的流感毒株数量不低于 30 株,流行季节每月不少于 5 株,并避免毒株采样时间集中。毒株

9、从采集到送至省的时间不超过 15 天,每株毒株要求上送 3 管(其中 2 管送省疾控中心, 1 管待送国家流感中心),每管不低于 1ml。 - 6 - 各地市网络实验室对于不能区分型别或亚型的毒株和阳性标本以及流感死亡病例的毒株均要求在 48 小时内送至省疾控中心及国家流感中心,对发现的新亚型(或疑似新亚型)的 毒株和阳性标本应当立即送省疾控中心及国家流感中心复核检测。 7病原学分析。 省疾控中心每年至少选取 20%的流感毒株使用国家流感中心统一提供的参考抗原和参考血清进行抗原性分析,流行季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至少对其中 30 株流感毒株进行基因特性分析和耐药性分析。省疾控中心每月以电子版的

10、方式将本省份流感病毒抗原性、耐药性分析和基因特性数据报送至国家流感中心。 8结果录入。 各地市流感网络实验室接到标本后,需在 48 小时内将 “流感监测病例采样送检登记表 ”(附件 4)录入 “中国流感监测信 息系统 ”,录入时注意在 “标本来源 ”列表中点选对应的选项,流感样病例标本选 “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 ”,住院 SARI 病例标本和流感死亡病例标本选 “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 SARI) ”;核酸检测结果在每周二上午 10 时前完成上周标本检测结果录入;病毒分离鉴定标本必须在收样后 1 个月内录入鉴定结果。及时将本市的病毒采样及分离情况统计、汇总(附件 7),于每月 15

11、日前将上月情况上报省疾控中心。 (三)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 1流感样病例暴发: 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 7 - 的流感样病例。 2全省范围开展监测。 3暴发疫情 的发现与报告。 ( 1) 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 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疫情暴发单位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控中心报告。县(区)级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应通过 “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报告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附件 8)。 ( 2) 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 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 5 例及以上因流感

12、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 2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县(区)级疾控中心核实确认后,应当在 2 小时内通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报告。 ( 3) 暴发疫情的标本信息必须与疫情事件进行关联,并按 照要求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4暴发疫情调查处理。 接到疫情报告后,县(区)级疾控中心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严格按照流感样病例定义进行核实调查,掌握疫情涉及人数、病例的三间分布及其它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附件 9、附件 10),并采样送检。应在调查核实后 24 小时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按要求登录相应信息系统进行录入上报,并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 上

13、级疾控中心。 - 8 - 疫情处理期间,疾控中心对于涉及单位通过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附件 10)上报的新发病例要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进完成进程报告,报告疫情的发展与变化、疫情的诊断、态势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5标本采集和运送。 疫情发生地疾控机构负责采集流感样病例的鼻、咽拭子或咽漱液标本,必要时可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标本。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至少 10 份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 10 例以下,或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采集人员填 写 “流感监测病例采样送检登记表 ”(附件 4),标本采集后应当在在 2-8 条件下于24 小时

14、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血清标本可暂时冻存在-20 以下冰箱。 6暴发疫情标本实验室检测。 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暴发疫情标本后,要求在 24 小时内利用核酸检测方法进行流感病毒亚型或系的鉴定,标本信息与检测结果在检测完成后 24 小时内录入 “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录入时注意在 “标本来源 ”中点选 “暴发疫情 ”。发现流感病毒新亚型或疑似新亚型,应当立即上报,同时将相关毒株和阳性标本送省级流感参比中心和国家流感中心复核检测。 对于暴发中采集标本检测流感为阴性而不能明确病原体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其它病原检测,并 及时 向省疾控中心反馈。 - 9 - 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应对核酸检测

15、流感病毒阳性的标本进行病毒分离。每起暴发疫情至少对 5 份核酸检测阳性的标本开展病毒分离,如采集标本数或核酸检测阳性的标本数小于 5 份,则对全部标本均进行病毒分离;如出现重症和死亡病例,应对其所有标本均进行病毒分离。 暴发疫情分离的毒株报送程序、要求与流感样病例监测相同。 7疫情结束。 连续 1 周无新发病例,可判定为暴发疫情结束。在确定事件结束后 1 周内,负责疫情处置的疾控机构要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登录相应信息系统上传结案报告。工作开展具体可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 2012 年版)(卫办疾控发 2012 133 号)。 (四)生物安全要求。 流感样病例监

16、测、住院 SARI 病例监测、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过程中,有关流感病毒毒株和标本的采集、运送、保藏和检测等各项活动均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六、信息系统管理与建设 (一)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管理。 国家流感中心负责 “中国流 感监测信息系统 ”的管理和维护。各网络实验室(疾控中心)的账号由本级的系统管理员建立和维护,系统权限由本级业务管理员设置。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 “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 ”账号由所在县区级疾控中心的系统管理员建- 10 - 立和维护。 (二)中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库的建设。 国家流感中心负责 “中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库 ”的建设和维护,各网络实验室可向国家流

17、感中心申请账号。国家流感中心和各网络实验室应及时提交流感毒株序列。各网络实验室通过 “中国流感基因序列数据库 ”共享最新的流感序列,利用序列信息开展综合分析,提高数据利用能力。 (三)网络信息安全。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七、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省流感监测网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技术实施单位两部分组成。技术实施单位由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监测点和各级疾控中心组成。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科学有序的原则开展流感监测工作。 (一)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评估本辖区的流感监测工作,保障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成员单位配备所需人员,保障各级财政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并按要求安排配套经费, 确保监测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定期组织对本辖区流感监测网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省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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