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申报称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2007 年 3 月 1 说 明 一、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以下简称验收 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制定 的。 二、本验收 方案既是镇、乡申报教育强镇 验收 的申报书,也是年终工作自评报告书。本方案共包括六部分:一是指标体系(含加分);二是自评报告;三是统计表;四是县(区)、市教育局和县(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五是 验收 组意见;六是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三、教育强镇(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1) 符合 验收 指标体系
2、中的必达标准;( 2)总分(含加分)达到 450 分以上(即达到满分 500 分 的 90以上)。 四、关于指标体系一些概念的说明和界定。 ( 1)在指标中标有 “”符号者为必达标准。 ( 2) 本指标体系也适用于与乡镇同级并具有管理教育工作职能的街道办事处。 ( 3) 验收 标准中有多个要素的一般以“分号”划分,每个要素的分值均在“评分操作方法”中作 了规定,不达标的要素按照其分值扣分 。 ( 4) 验收 标准中除有规定年限外,其余主要看当年,参考前两年。 ( 5)城市征收“三税”,系指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2 ( 6)“教师学历合格率”(第 15 条),在计算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学历合格
3、率时,可包括取得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学历证书、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和在 1986年底前教龄满 20年现已评聘了教师职务的教师。 ( 7)指标第 14 条的计算公式为: 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在校学生数 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 100 学年初小学适龄人口总数 初中阶段在校学生数 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100 13 15 周 岁人口总数 高中阶段在校学生数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00 16 18 周岁人口总数 入学率按正常儿童、少年或残疾儿童、少年分项统计。 正常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系指在小学、初中上学、已毕业或在更高一级学校上学的学生数。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系指在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上学的学生数。 适龄人口以
4、户籍、当地现行学制和规定入学年龄为准。 学年内辍学学生总数 小学、初中在校辍学率 100 上学年初在校学生总数 3 学年内系指上学年初到下学年初。辍学学生除指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学、转学 、 死亡和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以外,其他所有的中途不再上学流失的学生。 15( 17)周岁人口初等(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15( 17)周 岁人口中小学(初中)学业完成人数 100 15( 17)周岁人口总数 学业完成人数,系指该年龄人口小学(初中)毕业人数、结业人数、读满规定年限人数以及经过非正规教育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或年限人数之和。 ( 8)青壮年非文盲率(第 22条)其计算公式是: 青壮年非文盲人数
5、 青壮年非文盲率 100 青壮年人口数 ( 9) I 类地区指大中城市(云浮、揭阳、河源、清远、韶关、潮州、汕尾、阳江、梅州市除外)城区及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江门、肇庆、惠州市除外) 。 类地区指 16 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韶关市:乳源县 .新丰县,河源市 :和平县、龙川县、连平县、东源县、紫金县,梅州市 :大埔县、五华县、丰顺县,汕尾市 :陆河县,云浮市 :新 兴县,清远市 :连山县、阳山县、连南县,揭阳市 :揭西县) 。 其余为类地区。 1 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指标体系 表 一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标 准 分 值 评分方法 自评分 他评分 一、政府责任 150分 1 镇党
6、委、政府主要领导 认真 抓 教育,积极贯彻执行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 每年主持召 开两次以上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措施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落实“两全”,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 镇 党政主 要领导及分管教育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每年为教育办几件实事; 把教育工作作为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4 符合标准 22 24 分 每个要素 6 分 2 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由于经济、生活、行动等带来的
7、入学困难;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对实施义务教育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0 符合标准 27 30 分 每 个要素各 6 分 3 全镇创设了良好的教育文化环境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全镇学校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努力建设好德育、劳动、社会实践基地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重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和各类社会教育。 24 符合标准 22 24 分 每个要素 6 分 4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所需经费;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保障教师
8、工资、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地方政府规定,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18 符合标准 16 18 分 每个要素 6 分 5 依法管理义务教育经费,制度健全,账目清楚; 义务教育经费 严格按 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 确保上级转移支付的义务教育经费正常使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没有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使用的现象。 24 符合标准 22 24 分 每个要素 6 分 6 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备;在镇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二名助理或干事协助镇长管理教育事务,全镇小学教学业务由镇中心小学管理,镇中学和中心小学由县(市、区)教育局直接管理; 全
9、镇无代课教师顶替编内教师的现象;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组织义务教育学校统考,不下达升学指标 ;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民办学校管理, 积极 解决办学过程中的各种困难 ; 重视 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 与 综合素质 提高 。 30 符合标准 27 30 分 每个 要素 5 分 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标 准 分 值 评分操作方法 自评分 他评分 二、 支持 教育 130分 7 在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基础上,镇财政能增加教育经费,加大教育投入;镇政府积极筹集资金,鼓励社会组织与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30 符合标准 27 30 分 第一要素 18 分。 第二要素 12 分。
10、 8 在新建(改建、扩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全镇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薄弱学校改造 ,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基本实现 校区 无坟墓、 无单级单班 学校 、无超 50 人的班额、 校区 无宗 教场所、无过境高压线或高压变电房 。 32 符合标准 29 32 分 第一 要素 22 分 第二要素 10 分 9 镇政府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努力提高全镇教师福利待遇;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 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教师住房、患病、家属就业、经济困难等问题;建立健全教师考评、奖惩制度,每学年召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全镇教师安教、乐教蔚然成风。 40 符合标准
11、 36 40 分 每个要素 8 分 10 全镇各类学校领导班子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职数配齐;校(园)长 聘任制和 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 ;各学科教师(含美术、音乐、劳技课)按编制和规定全部配齐;重视教师培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的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支持、保障每位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进修学时与任务。 28 符合标准 26 28 分 每个要素 7 分 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标 准 分 值 评分方法 自评分 他评分 三 、 发展 水平 220分 11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教学、 体育、卫生设备设施 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 各种学科
12、功能场室 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图书藏书量、报刊订阅数及设备设施 , 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 25 符合标准 23 25 分 第一要素 7 分。 第二、三、四要素 每个 6 分 12 普通高中符合广东省普通高中办学基本标准,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体育、卫生设备设施, 各种学科功能场室,图书藏书量、报刊订阅数及设备设施等,符合省一级标准的占 10%以上; 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市 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上 。 30 符合标准 27 30 分 第一要素 20 分 第二 要素 10 分 13 全 镇幼儿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 体育、卫生设备设施, 各种学科功
13、能场室,图书藏书量, 报刊订阅数及设备设施等,符合 优质 幼儿园标准的占 30%以上 ; 有 优质 幼儿园 2 所; 其余幼儿园均为达标幼儿园。 25 符合标准 23 25 分, 第一要素 10分 。每项各 2分。 第二要素 10 分 第三 要素 5 分 。 14 免费义务教育 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100,年辍学率 0.2以下, 15 周岁完成率 99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98以上,年辍学率 2以下(城市 1以下), 17 周岁完成率 95以上 ,毕业率 95以上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8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95以上; 学前 教育毛 入园率 95以上(农村
14、85以上); 幼儿园、小学、中学各年级学生家长受过家长学校培训达 80以上; 1949 年10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15 周岁以上的青壮年非文盲率达 99以上;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培训任务符合 市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要求,年培训面 35以上。 32 符合标准 29 32 分 第一要素 8 分。 其他 每个要素 3 分 15 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 90,其中大专学历 20;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 100%,其中大专学历 50以上(城区 80以上);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 95,其中本科学历 35以上(城市 45);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 85(城市 95);职中、成校教师学历合格率 85以上;
15、研究生学历 占 适量比例。 24 符合标准 22 24 分 每个要素 4 分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 估 标 准 分 值 评分方法 自评分 他评分 三、 发展 水平 220分 16 全镇 45 岁以下教师掌握计算机网络使用和多媒体教学技能( 45 岁以上教师基本掌握使用技能), 75的学科能运用多媒体教学,课时覆盖率达 35以上;有 计划、有组织地围绕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育科研活动;近三年全镇每年刊登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教育论文 10 篇以上,在市级报刊发表的论文 30 篇以上;名师培养有计划、有对象、有措施、有成效,高中有市级以上名师,初中、小学有县级以上名师。 12 符合标准 11 12
16、 分 每个要素 3 分 17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科课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开展学生素质评价;义务教育不设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12 符合标准 11 12 分 每个要素 4 分 18 学校德育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强,“三风”优良;中小学生德育考核优良率80以上,后进生转化率 80以上; 违法率低于万分之一,犯罪率为零 ;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采取积极措施排除学生心理障碍;教职工无任何形式的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净化、绿化、美化,有良好校园文化和育人环境的学校占 90%以上。 18
17、符合标准 16 18 分 每个要素 3 分 19 小学毕业考试合格率 90以上;初中毕业考试全科合格率 90以上;高中毕业考试全科合格率 90以上。 15 符合标准 14 15 分 每个要素 5 分 20 小学、中学学生体育课考核合格率、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率和优秀率均分别达 95%、93%、 25%以上;小学、中学学生近视眼学年新发病率在 3%以下,学生常见病的指标达到卫生部、教育部的要求;重视学生体育、音乐、美术素养的培养,学生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9 符合标准 8 9 分 每个要素 3 分 21 各校切实加强美育和劳动教育,按照教学计划认真上好美术、音乐、劳动教育课;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
18、实践和劳动实践活动 。 6 符合标准 5 6 分 每个要素 3 分 22 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英 语课; 完小以上中小学校 40( 类地区 30、 类地区20)建成校园网 ; 完小以上中小学校( 类地区 80、 类地区 70以上)都按规定配备计算机室,保证教学时学生单人 单机,并且从 小学从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 ; 初中毕业生能使用计算机作数据处理,高中毕业生能使用计算机获取、储存、整理信息,按规定要求考查合格率达 90以上。 12 符合标准 11 12 分 每个要素 3 分 5 奖 励 加 分 表 表 二 评分 标准 近 3 年镇教育工作获县(区)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委联
19、合主办)表彰奖励(不含学校和个人) 的按相应级别分别给予加分。 评分操作方案 获 国 际 级 奖 获 国 家 级 奖 获 省 级 奖 获 市 级 奖 获 县 级 奖 分 值 获 奖 次 (个 ) 数 评 分 (累计 ) 分 值 获 奖 次 (个 ) 数 评 分 (累计 ) 分 值 获 奖 次 (个 ) 数 评 分 (累计 ) 分 值 获 奖 次 (个 ) 数 评 分 (累计 ) 分 值 获 奖 次 (个 ) 数 评 分 (累计 ) 自评 他评 自评 他评 自评 他评 自评 他评 自评 他评 2.5 2 1.5 1 0.5 注: 如同一年中同一项工作分别获得不同级别的表彰奖励,以获得最高级别奖励
20、一次性计算 加分 ,不得重复统计。 总 评 统 计 表 表三( 1) 一级指标 一、政府责任 二、支持教育 三、发展水平 得分 奖励加分 合计得分 占总分值 % 分值 150 分 130 分 220 分 自评 他评 6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情况统计表 表三( 2) 全 镇 学 校 数 总体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完 全 小 学 初 中 学 校 数 占 学 校 数 总体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总体未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学校数 总体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总体未符合 建设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标准 学 校 数 占 学 校 数 占 学 校 数 占 学 校 数 占 注 : 本表第一二栏统计数字含全镇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 非义务教育等级 学校统计表 表三( 3) 幼儿园 高 中 中等职业学校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学校数 县 (区 )一级 市一级 省一级 学校数 县 (区 )一级 市一级 省一级 学校数 县 (区 )重点 市 重 点 省 重 点 国 家 级 学校数 县 (区 )示范 市 示 范 省 示 范 数量 占 % 数量 占 % 数量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 学校数 占 %